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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第三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94年2月2日(星期三)上午10時30分

貳、開會地點:嘉義市博愛路2段882號
       金小園日本料理 05-2859977

參、出席:

理事:洪丁壽、張福隆、鍾原田、蘇榮宗、莊耀信、嚴國順、李阿陽、林啟倉、陳進涼、
   蘇玉蘭、沈明註、周復興、蘇清祥、顏坤材、蕭顯榮、黃英德、王啟洲、林錫勳、
   黃英富     

監事:陳金象、林昆宜、盧銀來、江輝三、王明煌

肆、請假:

理事:張益利、蕭村吉、楊進義、魏永芳、郭月女、吳武昌、洪江日、黃守、陳逢祥、
   謝騰三、劉邦池、莊文來、陳周德、洪三龍、鄭重富、郭掙山

監事:劉漢坤、陳 俊、吳財發、楊覃屏、許又中

伍、主席:黃理事長英富                記錄:林烱仁

陸、列席:本協會莊名譽理事長秋郎

柒、報告事項:

一、本協會第三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93年10月21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94年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委員已聘定,分別為主任委員黃琮琪、黃政齊、黃建榕、曾再富、王佑桓、王明煌、張福隆、楊進義、魏永芳、沈幸正、洪丁壽、蘇玉蘭、黃英富。另外廠商委員代表,分別請93年度收乳量前5名嘉南羊乳合作社、高屏羊乳合作社、益生多食品企業有限公司、苗栗縣農會酪農鮮乳加工廠、豐新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推薦委員人選。原委員之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劉家燊專員,因農委會政策性決定,婉拒出任委員會委員。
  2. 赴澳洲選羊,如期於93年11月26日至12月4日辦理。
  3. 94年度乳羊防疫標示,遵照防檢局指示仍採刺青方式。此外為強化防疫,建請肉羊養殖戶提出TB、BR檢測申請。
  4. 94年度羊鹿產銷輔導計畫補助款申請案,已於93年12月23日檢呈農委會鑒核。

二、本協會第三屆第七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93年12月15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通過93年度各項計畫案執行成果報表及94年度行事曆增修訂。
  2. 台灣養羊產業2005年主要經營目標:
    (1)鼓勵養羊場加入種羊登錄,建構山羊系譜資料。
    (2)獎勵設置山羊種畜場。
    (3)建請補助設立民間肉羊檢定站、羊隻展售場。
    (4)繼續加強與各國養羊團體交流,強化種羊選育改良。
    (5)考察東南亞各國養羊業現況,著手準備台灣種羊、羊產品出口事宜。
  3. 通過鼓勵花東地區增產肉羊,集運肉品市場拍賣。
  4. 宣導國產活體肉羊上市拍賣且合格衛生屠宰。
  5. 參訪毛豬種畜場(安排中)。
  6. 試辦委託強訊郵通公司代為處理本協會部份郵件,經抽訪,有三件延緩送達情事。

三、94年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第1次會議(94年1月18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增修訂羊乳標章認證使用要點第10條第2項第2款條文,規範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停止使用本標章半年。
    —業者使用本標章之鮮羊乳,混摻牛乳或非羊乳成分
    —業者產製相關羊乳製品未經誠實標示。
    —業者產製之羊乳製品,含有其它法定不得檢出之物質。 本協會於94年1月25日函知各認證廠商。
  2. 「GGM羊乳標章績優廠商評定辦法」草案,下次會議提案。
  3. 認證廠商預報收乳量與標章貼紙核發百分比,緩議。

四、93年全年總共核發GGM羊乳標章貼紙4610.76萬張,自啟用起累計到94年1月份,貼紙核發量14,015萬張。羊乳標章廠商捐助金93年全年收入1,810,861元,支出1,656,083元整。94年度羊乳標章捐助金編列預算166萬元整(實際收入預定186萬元整)。

五、93年12月完成「台灣地區民國93年山羊飼養戶調查報告」(區分綜合報告、已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未取得畜牧場證記證)共計3份,每份各印製100本,已寄送農政、防治所各界參考。

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94年1月18日函各縣市政府,依畜牧法第34條規定,加強轄內羊乳品工廠之生乳來源、數量、製造、加工分裝銷售、庫存等產銷資料之查核。本協會於1月20日函轉GGM羊乳標章各認證廠商、業者參考。

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93年12月30日發函指出,在尚未確認口蹄疫病毒消除及政府未正式宣佈前,養羊農民務請確實依規定施打口蹄疫疫苗,尤其入冬氣溫下降之際,口蹄疫病毒更為活躍且易造成動物抵抗力降低,羊農更應提高警覺。

八、本協會94年1月13日發函會員場尚未取得畜牧場登記證的業者,請於94年4月15日之前申辦證記,以免受罰。農委會指出,飼養家畜(羊)已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飼養規模以上(100頭)者,因土地使用、建築管理或其他原因,未能辦理畜牧場登記證書者,應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畜禽飼養登記。

九、「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業經公布實施,本協會於94年1月函轉各養羊產銷班;通知應於3月中旬之前修改班公約,取得輔導單位同意書,送請當地縣市政府備查。

捌、討論提案:

第一案: 本協會93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基金收支表等(請見附件一),請審議。
說 明: 93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等經監事會審議通過,造具審核意見書,於3月底之前呈報內政部核備。
決議: 審議通過。
第二案: 建請農委會對於休閒農場以觀賞名義進口綿羊,採年度總量頭數管控,並請限制流出,避免引發可能之疫病交叉感染和肉羊頭數暴增,請討論。
說 明: 一、94年初,國內有休閒農場以觀賞名義進口短毛綿羊。

二、進口羊隻品種包括綿羊,在防疫上是否應加強防範,業界表示關切。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三案: 建請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94年度將養羊業者納入流感疫苗預防注射補助對象,請討論。
說 明: 目前養雞、鴨、鵝、豬,以及家禽活體運輸、屠宰生產線從業人員已納入流感疫苗注射補助對象。
決 議: 照案通過。
第四案: 增修訂本協會章程第十條條文,請審議。
說 明: 一、經清查,迄94年1月28日止,繳交93年常年會費的會員共計431人。為避免就「有無選舉權、
  被選舉權」衍生爭議,是否直接於章程中規定,未繳交常年會費,由協會先行書面告知,仍
  未繳,發出停權通知,即喪失會員權益,不能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等。

二、新會員只要在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之前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於會員(代表)大會召
  開前15天繳清入會費、常年會費,就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擬 辦:增修訂條文如下:

原條文 第十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
    ,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修訂後 第十條 會員(會員代表)有違反法令、章程或不遵守會員大會決議時,得經理事會決議
    ,予以警告或停權處分,其危害團體情節重大者,得經會員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改選前三個月,清查有常年會費未繳者,本會應予書面警
    告限期繳交;改選前一個月仍未繳交,即予停權處分。

決 議:審議通過。

第五案:本協會第四屆各縣市會員代表選舉日期、地點、選舉相關規定等,請審議。

說 明:一、場次擬如下:

日期

縣市別

地 點 主持人
1 94年6月6日下午 台北縣市    
2 94年6月7日上午 宜蘭縣    
3 94年6月8日上午 花蓮縣    
4 94年6月9日上午 台東縣    
5 94年6月22日中午 桃園縣    
6 94年6月22日下午 新竹縣市    
7 94年6月23日上午 苗栗縣    
8 94年6月25日 雲林縣    
9 94年6月28日 嘉義縣市    
10 94年6月29日 台南縣市    
11 94年7月4日 台中縣市    
12 94年7月5日 南投縣    
13 94年7月6日 彰化縣    
14 94年7月7日 高雄縣市    
15 94年7月11日 屏東縣    
16 94年7月12日 澎湖、金門    

二、依本協會章程第13條,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74人。

已繳93年常年會費各縣市會員人數對照表(94.2.2)

縣市

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

有繳費

合計

會員

代表名額

第四屆會員

代表預計名額

有繳費 未繳費 有繳費 未繳費
宜蘭縣 8 7     8 1人  
台北市 2 2 1   3 2人  
台北縣 10 15     10  
桃園市 0 1     0 2人  
桃園縣 13 18     13  
新竹市 2 1     2 1人  
新竹縣 3 2     3  
苗栗縣 19 21 1   20 3人  
台中市 4 2   1 4    
台中縣 12 11     12 3人  
彰化縣 26 72     26 7人  
南投縣 21 17 1   22 5人  
雲林縣 42 37 1 1 43 7人  
嘉義市 11 3 1   12 9人  
嘉義縣   48 22 1 49  
台南市 3 7     3 13人  
台南縣 65 68 3   68  
高雄市 3 2     3 10人  
高雄縣 63 51 1   64  
屏東縣 39 61 1   40 6人  
台東縣 9 12     9 2人  
花蓮縣 4 14     4 1人  
澎湖縣 6 12     6 2人  
金門縣 1 0     1    
合計 414 459 11 2 425 74人  
三、 有關本協會第四屆各縣市會員代表選舉相關作業規範,擬報請第三屆第八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94年5月25日召開)審議通過後實施。
決 議: 1. 各縣市會員代表選舉各場次主持人推薦名單如下:

  台北縣:張益利   宜蘭縣:嚴國順
  花蓮縣:林東明   台東縣:莊耀信
  桃園縣:吳武昌   新竹縣市:洪江日
  苗栗縣:劉漢坤   雲林縣:蘇榮宗
  嘉義縣:蘇玉蘭   台南縣市:洪丁壽
  台中縣市:李阿陽  南投縣:蕭村吉
  彰化縣:楊進義   高雄縣市:張福隆
  屏東縣:王啟洲   澎湖、金門:郭掙山

2. 第四屆會員代表名額仍維持74人。 3.其餘照案通過。

第六案: 擬新聘94年國產羊肉推廣委員會委員17人,請審議。

說 明:擬聘委員名單如下:(一年一聘)

單 位

姓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吳明哲
農委會畜試所恆春分所 黃政齊
嘉義大學 林高塚
嘉義大學 曾再富
中興大學 劉登城
中興大學 萬一怒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王佑桓
雲林肉品市場 李謀仁
彰化肉品市場 洪國評
鳳山肉品市場  
羊肉爐業者 楊瑞明
羊販 蔡嘉成
羊農代表 張福隆
羊農代表 洪丁壽
羊農代表  
羊農代表  
羊農代表  

決議:審議通過增聘鳳山肉品市場推薦委員1人,另推薦羊農代表林昆宜、蘇榮宗、王啟洲為委員。

第七案:謝發禎等14人加入為本協會會員申請案,請審議。

說 明:一、個人會員申請名單:

      台北縣:魏泰山
      桃園縣:呂妃玉
      苗栗縣:陳承業、謝發禎
      台中縣:嚴珮瑄
      彰化縣:劉金裕
      南投縣:吳廣揚
      雲林縣:王勝宏、鄭志祐、蔡章本、黃明仁
      嘉義縣:黃俊舜
      高雄縣:劉菊梅
      屏東縣:鍾光賢

    二、若審議通過,本協會會員人數增加為992人。

    三、會員陳鐵鎚會籍改由兒子陳嘉隆接替,併請審議。 決議:審議通過。

第八案:本協會93年10、11、12月收支報表(請見附件二),請審議。

決 議:審議通過。

玖、臨時動議:

第一案:是否研訂提升94~97年國產羊肉年產總值計畫,請討論。

說明: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94年國產肉羊可供屠宰頭數約13萬頭。但依93年8月到11月之間調查台灣地區994戶養羊業者,預計年產仔羊頭數約只8.2萬頭,其間有相當落差,恐拉大供需比。

二、依本協會調查,93年11月國內在養羊隻頭數(含乳、肉羊)不到14萬頭,推估94年可供屠宰羊隻頭數將比93年更少。基於93年底迄94年元月中旬,上市拍賣羊價不錯,若國產肉羊上市拍賣頭數持穩,可望延續好景,羊農有較長遠的獲利期。

至於國產肉羊頭數若能適度增加,可望提高肉羊產業產值。

三、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相關資料,93年全年台灣地區進口羊肉總量約3萬公噸,進口值約22億元;粗估國產羊肉屠宰頭數約11萬多頭,以屠體重每頭平均30kg計算約3300公噸,推估國產羊肉佔總消費量10%左右。

四、93年本協會訪查1361戶養羊業者,其中367戶離牧,但羊舍仍在,隨時可再投入養羊。

五、近年來,國產肉羊頭數呈現遞降,除了部份羊農離牧棄養之外,與肉羊飼養管理,尤其是仔羊育成與疾病防疫關係密切,有待重新正視肉羊產業生產效率問題。

擬 辦:

  1. 建請農委會召開產官學會議,研訂提升肉羊產業生產效率指導原則與增加產值的具體作法。
  2. 建請農委會提供免擔保的低利率貸款,專款供種羊場(有畜牧場登記證)外購優良種畜(冷凍精液、冷凍胚),更新種原。
  3. 建請獎勵補助研發移動式可拆卸仔羊育成室,用以推廣。
  4. 建請補助研發仔羊用疫苗,並開發生產提供業者價購。
  5. 建請輔導中、大型肉羊專業養殖場及種羊性能檢定站。
  6. 透過認證與現代化屠宰羊隻專線,提升國產羊肉品質,並請中央畜產會協助國產羊肉在東京、大阪、香港、新加坡的台灣農產館銷售及外銷事宜。

決 議:同意參與研訂提升國產羊肉年產總值計畫,並依擬辦事項辦理。

第二案:為確保會員各項權益,是否請理事、監事協助通知會員繳交常年會費,請討論。

決 議:一、協會彙整尚未繳交93、94年常年會費之各縣市會員名冊,函請各縣市理、監事協助通知繳交。

二、必要時,協會工作人員應分赴會員場收取常年會費。

第三案:取得畜禽飼養登記證書的養羊業者,建請能比照已取得畜牧場登記證書之養羊業者,享有同樣權益,請討論。

決 議:請協會函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拾、散 會:中午12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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