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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貨品禁止中轉,不會造成國內農業衝擊」說帖
為發展離島經濟,政府自90年1月1日起開始試辦金馬小三通,允許1678項中國大陸農產品輸入至離島地區,比本島多開放266項產品(台灣本島1412項)。91年8月為因應離島產業需求,依當地人口數及個人消費量核定落花生300公噸、紅豆50公噸、桂圓85公噸、糙米3,843公噸、糯米840公噸、糖2,550公噸之年度配額數量(大蒜為禁止輸入項目)。小三通法規明訂所有進口農產品一律禁止中轉至台灣本島(違者以「海關緝私條例」等規定論處),因此中國大陸農產品依規定均不得運轉來台,農民權益不會受到影響。
至金馬地區自產農產品部分,為防杜中國大陸農產品偷渡,小三通實施後即要求離島農產品輸往台灣時應接受檢查作業,民眾必須先向縣政府申請來源地供貨證明等文件方得放行。該等檢查措施因涵蓋旅客少數攜帶及鄉親少量郵寄等例常案件,造成當地民怨。為符便民原則,農委會於91年6月14日公告金馬旅客攜帶當地產品(金門54項、馬祖65項)在10公斤以內者,得經檢查人員認定並登錄資料後放行,免附證明書;復於96年2月14日公告郵寄當地產品10公斤以內者,得比照前述規定免證放行,惟大蒜、落花生、金針菜、柿、香蕉、龍眼等6種作物因屬關稅配額產品,無論郵寄多少數量均須附來源地證明書。
金馬小三通屬邊境貿易,進口的中國大陸農產品僅供當地居民消費,因此進口數量低,依據金馬小三通金門地區進口數量統計,以生鮮蔬菜而言,95年至97年經小三通進口至金門的中國大陸生鮮蔬菜數量分別為232、21、72公噸;而農民所關切之敏感性產品如落花生、洋蔥、大蒜之進口情形如下表(其中落花生97年進口數量超過300公噸,係因為補足前一年未進足之配額數量,為避免年度進口量太超造成負面影響,本會將協調金門縣政府每年的配額應限當年度進口)。
產品項目 |
進口規定 |
進口數量(公噸) |
95年 |
96年 |
97年 |
落花生 |
每年落花生進口配額300公噸
|
290 |
42 |
541 |
洋
蔥 |
屬小三通開放項目
|
0.5 |
0 |
0 |
大
蒜 |
禁止自中國大陸輸入
|
0 |
0 |
0 |
另金門旅客攜帶暨郵寄包裹至台灣之植物及其產品95年至97年分別為16、36、66公噸,其中農民關切之敏感性產品如香蕉、柿子、龍眼、落花生、洋蔥之數量統計如下表(單位:公斤)。
年度 |
植物及其產
品總重量 |
香蕉 |
柿子 |
龍眼 |
花生 |
洋蔥 |
95年 |
15,724 |
73 |
1.5 |
72 |
120 |
0.2 |
96年 |
36,107 |
181 |
34 |
83 |
686 |
6.5 |
97年 |
66,864 |
479 |
19 |
110 |
290 |
3.5 |
資料來源:防檢局高雄分局金門檢疫站。
前述檢查規定均為前民進黨執政時期所修訂,惟為確保中國大陸農產品不會走後門來台,97年5月20日後馬蕭政府更積極強化農產品查緝走私,並協助金門縣政府確實辦理供貨証明核發作業,以確保國內產業穩定發展。
※◎經濟部ECFA不公投說帖
一、 |
政府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單純的兩岸經濟交流及合作事務,不牽涉主權及政治問題。考量台灣內部情勢及公投技術上的限制,類似ECFA經濟議題的討論,宜透過由下而上、多元民主機制的理性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 |
二、 |
據此,政府在推動ECFA過程中,一定會讓政策可以反映大多數人民的聲音,並對立法
部門及社會各界作充分說明,未來政府所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也一定會依法送立法院審議,接受國會監督。政府推動ECFA迄今,業已稟持民主機制,分別與執政黨、在野黨、立法院、產業界以及一般民眾進行60多場研討會與說明會。經上述溝通後,政府對於包含立法院等各界有關ECFA的反映意見,將納入未來兩岸談判的參考。 |
三、 |
查國際間已簽署的FTA已達230餘個,就絕大多數WTO會員而言,相關FTA之簽署與生效並不須交付公投,僅哥斯大黎加與美國洽簽後,因國會未審議通過其簽署之FTA(CAFTA-DR),隨後進行全球首例之FTA已於本年1月1日對哥國生效。另祕魯、厄瓜多及泰國等分別與美國簽署FTA,以及安地斯集團(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厄瓜多、祕魯)及聖露西亞分別與歐盟簽署FTA或類似協議時,各該國曾醞釀要求進行公投之呼聲,但實際均未交付公投。 |
四、 |
另在歐盟內部整合過程中,因涉及較FTA更深層次的經濟、貨幣、簽證、外交及國防政策,涵蓋範圍複雜,僅少數會員國及大部分新入會員國有舉行公投,而大部分原始會員國仍以議會審議為主。目前擬議中的ECFA僅屬經濟合作,並未涉及前述整合功能(歐盟新加入會員國舉行公投概況如下表)。 |
|
歐盟新加入會員國舉行公投概況(公投之贊成票比例%) |
1985 |
德國、法國、義大利、荷蘭、比利時及盧森堡均未舉行公投 |
1973 |
愛爾蘭:83.1%,通過。
挪威: 46.5%,未獲通過。
丹麥: 63.3%,通過。
英國: 加入時未舉辦公投,1974年工黨執政後履行競選承諾,爰舉辦公投
以決定是否留在歐洲共同體,結果以67.2%通過。
|
1981 |
希
臘: |
1986 |
西班牙:
葡萄牙:
|
1995 |
奧地利:66.6%,通過。
芬蘭: 56.9%,通過。
瑞典: 52.8%,通過。
挪威: 47.8%,未獲通過。
|
2004 |
馬爾它: 53.6%,通過。
斯洛維尼亞:89.61%,通過。
匈牙利: 83.76%,通過。
立陶宛: 89.95%,通過。
斯洛伐克: 92.46%,通過。
波 蘭: 77.45%,通過。
捷 克: 77.33%,通過。
愛沙尼亞: 66.83%,通過。
拉脫維亞: 67.00%,通過。
|
2007 |
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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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5月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0981472581號函頒布「動物傳染病防治
條例補償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人員及評價標準」,與乳牛相關之規定。
一、 |
乳牛依乳牛評價表(如下表)評分,所得分數乘以市價除以一百即得評價額,每頭評價額不得超過新台幣八萬五千元,市價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調查公布。乳牛流產之屍體以五分計算,每件不得超過新台幣四千元。 |
二、 |
依法檢驗判定確定已感染動物傳染病應執行撲殺之動物,於評價前死亡,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未違反本條例或其他法令之規定者,死亡之動物以該等動物最低評價基準評定。 |
三、 |
物品評價額以原購置價格按每年(含當年)折舊百分之十計算。評價委員並得視該物品堪用情形增減評價額百分之五。飼料以原購置價格評置。 |
※◎時為牛流行熱好發季節,防檢局98年6月22日及7月24日防檢局防檢一字第0981473021號及
第0981422970號函皆在提醒酪農戶對於牛流行熱之防範作為,摘錄如下:
一、 |
參考國內畜群抗體分布、吸血昆蟲數量消長等資料,及近年來牛流行熱發生時間明提早之趨勢,為防範牛牛流行熱疫情之發生,酪農戶應於7月底前完成第2次疫苗注射工作。而凡抗體力價未達建議保護力價(32倍)之牛隻,所轄動物防疫機關應輔導補強注射一劑疫苗。 |
二、 |
台灣目前已進入颱風季,因風雨過後,蚊蟲易滋生,蚊蟲易叮咬牛隻而妹媒介牛流行熱,請配合每週全國畜牧場同步消毒日執行環境清潔、疏通溝渠、掛燈捕蚊及消毒等自衛防疫措施,以有效減少吸血昆蟲數量,降低牛流行熱發生機率及引致之損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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