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曆
上個月2024年 5月下個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今天
 主選單
 出版刊物
 訪問統計

 隨機小語
成功的關鍵在於你必須知道自己要跟哪一群人為伍。

[華倫.巴菲特(Warren E. Buffett)]
 隨機文章
杜洛克公豬合照(中文) (1197)
杜洛克採精照片 (919)
約克夏母豬合照(中文) (816)
農牧旬刊2010年10月25日 (864)
藍瑞斯公豬合照(英文) (795)
 熱門連結網站


[回上頁 | 顯示此文件為可列印格式]

此文件提供者: shuYing - [評分 : 0.00 (0 票選) | 評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書
 

600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105號

 

受文者: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地址:100臺北市南海路37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

承辦人:蕭 薈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80042391D號

電話:(02) 2312-4636

速別:普通件

傳真:(02) 2381-1319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電子信箱:hsiao@mail.coa.gov.tw

附件:發布令pdf檔(合法規命令條文)

 

主  旨:

「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14日以農牧字第1080042391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
發布令(合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正  本: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附發布令pdf檔,請刊登公報)、各縣市政府(含各直轄市及金門、連江兩縣)、海洋委員會、中華民國養豬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中華民國乳業協會、台灣肉牛產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中華民國美鴨協會、中華民國養鵝協會、中華民國養火雞協會、本會林務局、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本會畜產試驗所

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規會、本會秘書室、本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本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本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本會輔導處(均含附件)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動物運送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第  三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動物運送:指動物自裝載、運輸途中至卸載之過程。

二、

運輸工具:指用於運送動物之車、船及航空器。

三、

容器:指用於裝載動物之箱、盒、籠子、載台或貨櫃。

四、

運送工具:指運輸工具及容器。

五、

墊料:指舖於容器上之砂、木房、碎紙或其他可供防滑、吸震、絕緣或吸收排泄之物品。

第  五  條

運送人員運送動物應依其習性提供動物得自由站立或躺臥空間,以避免動物遭受驚嚇、痛苦或受傷。

 

無法站立,行動癱瘓或經獸醫師判斷不宜運送之動物,如有運送必要時,應予適當區隔或分別運送。

 

動物於運送途中因緊急事故發生危難,運送人員應將動物移至安全處,並給予適當之處置,必要時聯繫事發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第  七  條

(刪除)

第  八 條

運送人員運送動物所使用之運送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

容器應依動物特性,具備堅固之結構、裝置、隔欄及清潔之墊料。

二、

容器應能防止固、液體排泄的外漏。

三、

自容器外無法看到動物者,應標示「活動物」及「此面朝上方」標誌。

四、

容器應能穩固放置而防止運送中的移位。

五、

重覆使用者,應清潔消毒。
六、

應具備防曬、防寒及通風功能。

第  九 條

運送人員之運送方式,應遵守下列規定:

運送牛、羊超過十二小時,或運送豬或其他動物超過八小時者,應提供飲水。

二、

運送動物超過二十四小時者,應提供食物。

三、

運送動物途中應適時檢查及照料動物。

四、

運送動物時,應照實、完整填列動物運送紀錄

五、

不得使用暴力或不當電擊。

第十一條

第九條第四款所定動物運送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

運送人員姓名。

二、

運送起迄地點。

三、

運送起迄時間。

四、

運送動物種類、數量及總運載重量。

五、

有第九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所定情形者,應記載運送期間餵飼、檢查及照料動物紀錄。

 

主管機關或動物保護檢查員依本法有關規定稽查或取締時,運送人員應出示前項所定動物運送紀錄。

第十二條

特定種類、經濟動物之運送工具應符合附表規定。

第十二條之一

除救援或特殊緊急情形外,運送之動物屬瀕臨絕種、珍貴稀有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或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者,其運送方式,應符合下列規定:

於運送前分別向運送起迄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運輸規劃報請備查,其運輸規劃內容應敘明運送動物種類、數量、總運載重量、起迄時間、地點、人員姓名、運輸工具、容器、運送前準備作業、餵飼規劃、安全運送作業程序及緊急事件處理機制。

二、

由原飼養人員陪同,並依其動物種類,增列畜牧技師、水產養殖技師或獸醫師共同陪同。

 

前項動物之運送工具,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容器平面寬度或高度,應考量不同之運送動物種類、習性、性別、年齡與體重需求。

運送工具應依運送時環境,使用適當防曬、防寒及通風功能。

附表:特定種類經濟動物之運送工具 應遵行事項表修正規定

特定種類
經濟動物

 

運送工具應遵行事項

一、豬

(一)

容器高度庭、足供豬隻站立。

 

(二)

平均體重未達三十公斤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一百七十公斤為上限。

 

(三)

平均體重三十公斤以上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三百一十五公斤為上限。

 

(四)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三小時者,運送工具庭使用防曬遮蔭功能。

 

(五)

運輸工具應裝設具備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規格之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於運送動物時完整記錄運輸工具之移動軌跡,並將軌跡紀錄保存三十日備查。

二、牛

(一)

容器高度應足供牛隻站立,並予以適當固定。

 

(二)

平均體重未達三百公斤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四百一十公斤為上限。

 

(三)

平均體重三百公斤以上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五百二十公斤為上限。

 

(四)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二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者,運送工具 應使用防曬遮蔭功能。

三、羊

(一)

容器高度應足供羊隻站立。

 

(二)

平均體重未達三十公斤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一百七十公斤為上限。

 

(三)

平均體重三十公斤以上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二百三十公斤為上限。

 

(四)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二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者,運送工具應使用防曬遮蔭功能。

四、雞

(一)

容器平面寬度足供雞隻蹲伏且個體不相交疊。

 

(二)

白色肉雞: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七十公斤為上限。

 

(三)

其他雞種:

 

1.

平均體重未達五公斤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九十公斤為上限。

 

2.

平均體重五公斤以上者: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一百一十公斤為上限。

 

(四)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二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者,運送工具應使用強力風扇加強通風功能。

五、鴨

(一)

容器平面寬度足供鴨隻蹲伏且個體不相交疊。

 

(二)

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八十公斤為上限。

 

(三)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二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者, 運送工具應使用防曬遮蔭功能。

六、鵝

(一)

容器平面寬度足供鵝隻蹲伏且個體不相交疊。

 

(二)

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七十公斤為上限。

 

(三)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二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者,應使用防曬遮蔭功能。

七、火雞

(一)

容器平面寬度足供雞隻蹲伏且個體不相交疊。

 

(二)

容器單層每平方公尺裝載重量以二百公斤為上限。

 

(三)

日間有陽光照射、平均氣溫超過攝氏三十二度,且動物運送時間超過六小時者,運送工具庭、使用防曬遮蔭功能。



[回上頁 | 顯示此文件為可列印格式]

此文件提供者: shuYing - [評分 : 0.00 (0 票選) | 評分!]
 visiter

 搜尋

進階搜尋

 電子相簿
中央畜產會201403期D1031-01拍賣照片

 隨機好書

 夥伴網站

http://www.angrin.tlri.gov.tw

http://www.naif.org.tw/

http://www.coa.gov.tw

http://www.tlrihc.gov.tw/

http://minipigs.angrin.tlr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