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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業領域遺傳資源之管理現況
ShuYing 發佈於 2005/1/28 (3769 次瀏覽)

畜業領域遺傳資源之管理現況

 

吳明哲 黃鈺嘉 陳佳萱

畜產試驗所

2005/01/28

 

畜產種原多樣性維護與應用發展概分成四個階段:本地種畜禽之種類及其飼養場所之建立(1987-1992)畜產種原資訊網路之建立(1993-1998)、台灣畜產種原中心之建立(1999-2004)及畜產種原多樣性的永續利用(2005-2008)。期望未來,探討亞洲畜產種原的多樣性,成為亞洲種原資料庫的一員。畜產生物種原常被簡稱為畜產種原,也常被誤認為僅有家畜與家禽有限的品種,其實畜產生物種原涵賑じs;有動物、植物和微生物,動物有家畜和家禽,植物是飼料作物與牧草,微生物涵趙b禽動物消化系統的微生物與糞尿堆肥發酵中的微生物。

 

一、遺傳資源的現場(in situ)以及離場(ex situ)保育

畜產種原保存及利用方式之選擇關係到臺灣畜產文化和農村文化之演變,其重要性不僅在保護與繁殖臺灣特有的本地種家畜禽族群,尚需加強利用本地種之經濟特性,同時亦需顧及本地和外來品種特性之新品種家畜禽為依歸。其流程簡列於下:

1.     種原品種外表特徵標準之訂定。

2.     種原樣本收購。

3.     繁殖場所及飼養方式之選定。

4.     保種族群採逢機配種方式繁衍下一代。若針對某一特性之純化,則進行純系選育族群之建立。若為開發兼具本地和進口品種特性之新品種,則建立另一特性族群供級進育種或雜交選育。

5.     個體資料之收集,包括體型變化、發育成長過程、繁殖狀況及行為習性觀察。

6.     應用生化學和細胞學技術分析保種畜禽之血液生理值和染色體核型。

7.     利用冷凍保存技術來保存精子、卵和胚等生殖細胞。

8.     建立個體間系譜資料及保存遺傳物質,供追縱遺傳特性用。

9.     編印種原保存及利用手冊中文版及英文版、近況報導、保種月曆印刷、家畜禽動態生活史錄影帶之攝製以及繁殖場所之參觀等工作,以促使大眾對本土畜牧資源有進一步之認識。

10. 當族群數目擴大後或特性選育後之品種達一定水準時,則提供給民間業者進行大量繁殖生產。此時,亦可透過種原交換管道,進行國際間交流。

 

保有桃園豬、蘭嶼豬、黃牛、水牛、黑山羊、土雞、褐色菜鴨、黑色番鴨、土鵝、梅花鹿和水鹿等台灣特有的品種,並且保存了特定特性選育的李宋豬和白色菜鴨品系。保種場不僅能以小族群繁殖方式來系列性記錄外觀特徵、生活習性、經濟性狀、生理遺傳值和雜交選育過程外,並進行生殖細胞冷凍保存工作和動物回流民間復育工作。已保存黃牛、水牛、黑山羊、桃園豬、蘭嶼豬、土雞、褐色菜鴨和灰色土鵝品種之精液,亦保存黃牛胚、山羊胚和桃園豬胚。

 

表一 畜產種原庫之品種、數目與場地(1987~1992)

種原類

品 種

保種母族群數目

10

30

 畜試所總所

15

45

 畜試所台東場

6

21

 台大畜產學系

2

30

 畜試所花蓮場

11

70

 畜試所恆春分所

黑山羊

5

50

 畜試所恆春分所

黑山羊

4

40

 畜試所花蓮場

200

800

 畜試所總所

35

100

 興大畜產學系

褐色菜鴨

80

200

 畜試所宜蘭分所

白色菜鴨

150

450

 畜試所宜蘭分所

黑色番鴨

70

70

 畜試所宜蘭分所

褐色

40

120

 畜試所彰化場

白色

40

120

 畜試所彰化場

鹿

梅花鹿

16

25

 畜試所高雄場

鹿

9

13

 畜試所高雄場

 

 

二、對象包括經濟動植物、野生動植物與微生物

藉助於各鄉鎮市區公所相關人員為畜產種原資訊聯絡人,以畜試所為資訊中心,於1993年建立台灣畜產種原資訊網,網址http://www.angrin.tlri.gov.tw。提供種原分佈圖給農政單位參採,且結合民間社團力量來推動「畜產文化之旅」活動,諸如具教育性的知性篇、啟發創作性的感性篇、休閒觀賞性的生活篇或飼養管理性的經營篇等等復育保育活動,則不僅有助於社會大眾瞭解畜產種原近況和應採取的步驟,且讓保種場和民間飼養場進行基因交流工作,共同為畜產種原保存與利用做更合理地規劃。

臺灣畜禽動物種原包括17個物種有豬、牛、水牛、山羊、綿羊、梅花鹿、水鹿、馬、兔、雞、火雞、鴨、番鴨、鵝、黑天鵝、啞天鵝、鴕鳥等,共有63個品種品系,概分本地種、外來種和新品種品系等三大類。本地種有18個品種,外來種有35個品種,透過育種方法產生的新品種品系有10個品種(表二)

 

表二  臺灣畜禽動物種原(2004.09.01製表)

本地種

臺灣水牛、臺灣黃牛、臺灣黑山羊、臺灣褐色山羊、臺灣梅花鹿、臺灣水鹿、桃園豬、蘭嶼豬

峨眉土雞、花蓮土雞、竹崎土雞、金門土雞、內門土雞、信義土雞、褐色鵝、白色鵝、褐色菜鴨、黑色番鴨

外來種

荷蘭乳牛、聖達牛、布拉曼牛、夏洛利牛、安格斯牛、白面牛、努比亞山羊、撒能山羊、阿爾拜因山羊、吐根堡山羊、波爾山羊、考利黛爾綿羊、巴貝多綿羊、威爾斯小型馬、法拉貝拉迷你馬、紐西蘭白兔、雷克斯兔、北京鴨、藍瑞斯豬、約克夏豬、杜洛克豬、漢布夏豬、盤克夏豬、梅山豬

蘆花雞、紐漢西雞、來亨雞、無鱗雞、絲羽烏骨雞、火雞、駝鳥、白羅曼鵝、土魯斯鵝、澳洲黑天鵝、啞天鵝

新品種品系

李宋豬、畜試黑豬一號、畜試迷彩豬、畜試花斑豬

近親土雞品系七、近親土雞品系九、近親土雞品系十一、近親土雞品系十二、宜蘭白鴨台畜一號、褐色菜鴨畜試二號

 

三、國內遺傳資源的外流,以及國外遺傳資源的引入

台灣畜產種原中心於2004年建好,座落於台南新化,建築物主要包括生殖細胞冷凍保存庫、DNA冷凍保存庫與種原資訊庫等三部份,提供種原之外表特徵、生理諸值、遺傳圖型、生長特性、繁殖能力、屠體性狀、生產性狀、適應性及經濟性狀外的其他特性等系統性資料,並提供種原或生殖細胞供大量繁殖和基因交流。種原中心之業務規劃有下列項目:

1. 定期與各保種單位連繫,將各項資料統一彙整,整理分析族群變異性。

2. 利用禽畜保種資訊網路,定期提供種原族群數目變化、保存及利用近況。

3. 提供種原保存及利用刊物,並以家畜禽動態生活史多媒體系統來讓社會大眾對本土生物資源多樣性之認知。

4. 積極調查民間業者飼養本地種家畜禽之規模及重視的特性,同時進行樣本收購、篩選及純化工作。

5. 開放保種場所及建立分散保種機制,供社會大眾和民間業者參與種原保存和交換工作,共同為國內畜產文化而努力。

6. 種原中心之設立為畜產試驗所的重要業務,對各品種之生物特性、經濟價值、科技研究和使用文化背景會有整體性資訊庫和開創性基因交流體系,使之成為國家未來的重要畜牧資源。

 



台灣畜產種原中心及其超低溫保存庫平面圖

  四、外流部分包括我國國民或機構,以及外國人士或機構

尚未建立資料庫。

 

五、國際條約與國內法

畜牧法(中華民國934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300070971號令修正)第十二條「發現、育成或自國外引進新品種或新品系之種畜禽或種原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經審定核准登記後,始得推廣、銷售。種畜禽或種原業者不符前項審定,得於審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備具理由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再審查。種畜禽或種原登記經審定公告,任何人認為申請人依申請登記規定所提出之文件有不實之情事,且能提出具體證據者,得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備具異議申請書,敘明理由並附具證件,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異議;異議審查時,得通知申請人陳述意見;異議經審定後,應作成審定書敘明理由,通知申請人及異議人。異議成立者,應撤銷原登記並公告之。本法施行前已推廣、銷售之品種或品系,種畜禽業者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登記。第十二條之一:種畜禽或種原涉及遺傳物質轉置者,應完成田間試驗及生物安全性評估,始得推廣利用;其遺傳物質轉置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十二條之二:二人以上於同一新品種或新品系之種畜禽或種原以相同或近似之名稱各別申請登記時,應准最先申請者登記;其在同日申請而不能辨別先後者,由各申請人協議讓歸一人專用;不能達成協議時,以抽籤方式決定之。二人以上種畜禽業者於本法施行前已推廣、銷售之品種或品系,以相同或近似之名稱各別申請登記時,中央主管機關應視其育成或發現經過及飼養報告辨別先後決定之。受雇人所育成或發現之新品種或新品系之種畜禽或種原,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雇用人名義登記。」

畜牧法第十三條「依前條登記之品種或品系,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者,種畜禽業者應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辦理血統登錄。」

畜牧法第十九條「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種畜禽、種源,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文件,始得輸出或輸入。」

畜牧法第二十條「中央主管機關為保存種畜禽資源及改良家畜、家禽性能,得委請學術研究機構或民間團體從事收集、鑑定、保存及研究等事項。」

依畜牧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訂定「基因轉殖種畜禽田間試驗及生物安全性評估管理辦法」(中華民國9111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10040491號令訂定發布)

為執行畜牧法第十九條規定,核發種畜禽及種原輸入或輸出同意文件,特訂定「種畜禽及種原輸入同意文件審核要點」(中華民國93年10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30040954號令修正)及「種畜禽及種原輸出同意文件審核要點」(中華民國92年2月1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牧字第09200401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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