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賀九十二年度牧場評鑑獲行政院農委會頒獎人員名單
縣市別 | 鄉鎮別 | 牧場主 | 牧場名稱 | 梅花數 | 台南縣 | 柳營鄉 | 陳新助 | 浤安牧場 | 五 | 嘉義縣 | 六腳鄉 | 鍾麗惠 | 凱麗牧場 | 四 |
桃園縣 | 大園鄉 | 許鐵吉 | 瑞奇牧場 | 五 | 台南縣 | 柳營鄉 | 王炎釧 | 宜釧牧場 | 五 | 嘉義縣 | 六腳鄉 | 陳木榮 | 富榮畜牧場 | 四 |
桃園縣 | 楊梅鎮 | 劉昌仁 | 常青牧場 | 五 | 花蓮縣 | 瑞穗鄉 | 范紀明 | 吉蒸牧場 | 五 | 台南縣 | 柳營鄉 | 魏勝民 | 勝美牧場 | 四 |
彰化縣 | 芳苑鄉 | 林時楨 | 時楨牧場 | 五 | 桃園縣 | 大園鄉 | 黃寶聰 | 黃寶聰畜牧場 | 四 | 台南縣 | 柳營鄉 | 黃敏雄 | 高田牧場 | 四 |
彰化縣 | 秀水鄉 | 施純森 | 施純森牧場 | 五 | 台中縣 | 外埔鄉 | 吳敦恭 | 吳敦恭養牛場 | 四 | 台南縣 | 柳營鄉 | 謝金堂 | 信欣牧場 | 四 |
彰化縣 | 芳苑鄉 | 黃文讚 | 名威牧場 | 五 | 台中縣 | 外埔鄉 | 陳徐秋薰 | 亦園牧場 | 四 | 台南縣 | 柳營鄉 | 吳美英 | 全晟牧場 | 四 |
彰化縣 | 福興鄉 | 王百練 | 王百練畜牧場 | 五 | 彰化縣 | 福興鄉 | 顏志明 | 裕群牧場 | 四 | 台南縣 | 柳營鄉 | 王義人 | 鴻財牧場 | 四 |
雲林縣 | 崙背鄉 | 廖日來 | 財宏牧場 | 五 | 彰化縣 | 福興鄉 | 黃德仁 | 華仁畜牧場 | 四 | 高雄縣 | 燕巢鄉 | 張邦松 | 益誠牧場 | 四 |
雲林縣 | 崙背鄉 | 廖文哲 | 哲安遠牧場 | 五 | 彰化縣 | 埔鹽鄉 | 梁福生 | 豐生牧場 | 四 | 屏東縣 | 屏東市 | 吳丙寅 | 福有牧場 | 四 |
雲林縣 | 古坑鄉 | 陳良壯 | 日大畜牧場 | 五 | 彰化縣 | 福興鄉 | 卓加泉 | 泰泉牧場 | 四 | 屏東縣 | 鹽埔鄉 | 洪天佑 | 金佑達牧場 | 四 |
嘉義縣 | 義竹鄉 | 趙國錚 | 建興牧場 | 五 | 彰化縣 | 福興鄉 | 陳宗民 | 大方畜牧場 | 四 | 屏東縣 | 萬丹鄉 | 鄭哲居 | 義典牧場 | 四 |
嘉義縣 | 民雄鄉 | 黃仲謀 | 豐盛牧場 | 五 | 彰化縣 | 福興鄉 | 梁松萬 | 合勝畜牧場 | 四 | 屏東縣 | 里港鄉 | 許逸忠 | 凱悅牧場 | 四 |
嘉義縣 | 中埔鄉 | 林武揚 | 靈基牧場 | 五 | 彰化縣 | 秀水鄉 | 吳 交 | 馬鳴畜牧場 | 四 | 屏東縣 | 萬丹鄉 | 陳光雄 | 禛祥牧場 | 四 |
嘉義縣 | 六腳鄉 | 呂淑貞 | 全妙畜牧場 | 五 | 雲林縣 | 崙背鄉 | 陳金城 | 吉利兒牧場 | 四 | 屏東縣 | 萬丹鄉 | 郭文祥 | 郭文祥牧場 | 四 |
嘉義縣 | 中埔鄉 | 顏志輝 | 綠盈牧場 | 五 | 雲林縣 | 崙背鄉 | 廖 淵 | 全億牧場 | 四 | 台南縣 | 安南區 | 黃金盆 | 安泰畜牧場 | 四 |
嘉義縣 | 六腳鄉 | 林和璋 | 育高牧場 | 五 | 嘉義縣 | 六腳鄉 | 陳瑞珍 | 陳瑞珍畜牧場 | 四 | 花蓮縣 | 瑞穗鄉 | 廖皎邦 | 捌號牧場 | 四 |
台南縣 | 柳營鄉 | 陳保存 | 育立牧場 | 五 | 嘉義縣 | 新港鄉 | 黃寬政 | 寬綠牧場 | 四 | 四 |
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專案輔導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作業流程
〈本刊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2.12.18農牧字第0920040819號函:「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專案輔導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作業流程」及「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專案輔導審查之興辦事業計畫書及相關文件檢核表」各乙份,請宣導所轄(屬)業者週知,並於申請前確依前開檢核表進行檢核,俾利相關審查作業進行如下:
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專案輔導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作業流程 |
專案輔導興辦畜牧事業設施審查階段 | 用地變更審查階段 |
申請業者: |
申請業者:
|
依據「非都市土地變更作專案輔導畜牧事業 |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
組成專案小組就是否同意列為專案輔導計畫 辦理審核。 |
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專案輔導審查之興辦事業計畫書及相關文件檢核表: |
(一)興辦事業計畫書之格式 | |
是否依據「非都市土地變更作專案輔 |
□1.計畫源起 |
□2.計畫目的 | |
□3.資源調查 | |
□4.現況分析 | |
□5.產銷經營計畫 | |
□6.污染防治計畫書 | |
(二)用地相關資料 |
|
項 目 |
需 檢 附 文 |
1.是否已檢附相關附件? | □(1)土地登記謄本 |
□(2)土地變更編定使用同意書 | |
□(3)地籍圖謄本 | |
□(4)建築物配置圖及設施說明 | |
□(5)位置圖 | |
2.屬特定農業區未經辦竣農地重劃者 | □請檢附縣(市)政府出具之證明文件 |
3.屬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者 | □請檢附縣(市)政府出具所屬鄉鎮農地重劃面積已達 農業用地面積八○%以上之證明文件 |
4.興辦事業用地已先行使用者 | □請檢附建物之使用執照及容許使用申請證明文件 |
5.先行使用部分業經縣(市)政府依法處理者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6.先行使用設施屬八十八年二月二十日以前 興建者 |
□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椰奶燉雞盅 (10人份)
熱量:155 大卡/每人份
材 料 | 數 量 | 材 料 | 數 量 | 調味料A | 數 量 | 調味料B | 數 量 |
全 雞 腿 | 2支 | 蔥 | 1支 | 味精 | 0.5錢 | 鹽 | 1/4小匙 |
蘑 菇 | 3兩 | 酒 | 1/2小匙 | 鹽 | 0.2錢 | 味精 | 1/2小匙 |
金華火腿 | 6片 | 鮮牛奶 | 2杯 | 蛋 | 1/3粒 | 雞粉 | 1/2小匙 |
椰 子 | 1粒 | 太白粉 | 1大匙 | ||||
薑 | 5片 |
做 法 |
1、椰子頂端6公分切下,作成蓋子,椰汁倒出瀝乾。 |
2、全雞腿去骨、去皮,切成球狀3公分左右正方形;用調味料A醃30分鐘後,用薑、蔥、酒川燙熟; 金華火腿切小片;蘑 菇切片(1切3片)。 |
|
3、將高湯、雞球、金華火腿片、蘑菇、椰汁2大匙,倒入椰盅內至7分滿後,加入調味料B,蓋上椰蓋, 椰盅用燉盅托著,蒸1小時半,再放入鮮牛奶,再燉10分鐘即可上桌。 |
|
注 |
1、可直接加鮮奶,用隔水加熱,燉3小時後再調味。 |
2、可用帶骨全雞,但須買特大顆的椰子,容量才裝的多。 | |
3、可用排骨代替雞腿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