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九十年度加速農村建設
改善酪農經營貸款要點預算 分配執行會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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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中部辦公室
莊金谷•
報告事項:
一、 | 有關訂定國內生乳產銷配額總量管制方面,本辦公室已協商決議本(九十)年牛乳產量維持不成長,以三十三萬公噸為基準之總量管制,請各縣市政府依配額量督促廠農契約產銷,以穩定生乳產銷。 |
二、 | 本辦公室已於八十九年函各乳品工廠儘速與酪農簽訂生乳收購契約並函送各縣市政府備查在案,請各縣市政府督促轄內尚未簽訂生乳收購契約之廠農雙方儘速簽約,以利牛乳產銷之穩定。 |
三、 | 依據畜牧法第四條規定:「飼養家畜、家禽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飼養規模(乳牛飼養頭數四○頭)以上者,應申請畜牧場登記。」因此,為符合畜牧法之規定,請各單位依據前開法令輔導轄內畜牧場辦理畜牧場登記。 |
四、 | 請各單位轉知轄內酪農戶應辦理乳牛保險及加強乳牛牧場衛生防疫工作,防範疫病發生,避免財產重大損失。 |
五、 | 為塑造酪農產業新形象,提升國內乳業競爭力,九十年度擬辦理「優良乳牛牧場認證制度」,作為乳牛牧場自主管理之依循目標。 |
附表:90年度改善酪農經營貸款5千萬元分配表
項目 區別 |
酪農戶數 (戶) |
戶數比例 (%) |
81-89年度 總核貸率(%) |
九十年度 分配金額 (千元) |
臺北縣 |
14 |
1.72 |
16.67 |
1,000 |
桃園縣 |
57 |
6.99 |
67.47 |
2,500 |
新竹縣 |
14 |
1.72 |
50.00 |
1,000 |
苗栗縣 |
49 |
6.00 |
81.48 |
0 |
臺中縣 |
20 |
2.45 |
55.75 |
1,000 |
彰化縣 |
126 |
15.44 |
80.22 |
7,500 |
南投縣 |
15 |
1.84 |
62.22 |
1,000 |
雲林縣 |
104 |
12.75 |
95.76 |
7,500 |
嘉義縣 |
44 |
5.39 |
87.81 |
3,00 |
臺南縣 |
144 |
17.65 |
88.66 |
7,500 |
高雄縣 |
40 |
4.90 |
82.20 |
5,000 |
屏東縣 |
145 |
17.77 |
83.24 |
7,500 |
臺東縣 |
10 |
1.23 |
99.92 |
1,000 |
花蓮縣 |
10 |
1.23 |
98.33 |
0 |
新竹市 |
5 |
0.61 |
79.19 |
1,000 |
臺中市 |
3 |
0.37 |
0.00 |
0 |
嘉義市 |
8 |
0.98 |
100.00 |
1,000 |
臺南市 |
8 |
0.98 |
62.50 |
2,500 |
合 計 |
816 |
100.00 |
83.38 |
50,000 |
討論事項:
案由一: | 九十年度「加速農村建設改善酪農經營貸款要點預算五千萬元」分配執行案,請討論。 | |
決 議: | 一、 | 本(九十)年度貸款預算為五千萬元,依照去八十九年十二月底酪農戶數與衡量以往實際貸款執行情形,擬分配各縣市貸款金額如附表,並預定於九十年六月召開第一次執行檢討會。 |
二、 | 為期使本貸款資金能有效充分利用,請各縣市政府依協商分配貸款金額,儘速轉知酪農向經辦機構(中國農民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各級農會信用部)申請貸款,並依要點規定確實審核輔導,使貸款資金確實運用於牧場經營上。 | |
案由二: |
建議修正「加速農村建設改善酪農經營貸款要點」案,請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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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 一、 | 降低牛乳生產成本計畫從八十一年度起至八十六年度止已完成階段性工作,建議將要點二、貸款對象:『(以參加農委會降低牛乳生產成本計畫之示範戶優先貸款為原則)』及八、貸款條件:(三)貸款額度:2.『參加農委會降低牛乳生產成本計畫之示範戶,每戶最高核貸金額為新台幣三○○萬元。前述示範戶以外之』字樣刪除,以符實際。 |
二、 | 畜牧法已於八十七年經總統公布施行,因此,為符合畜牧法之規定,建議於要點中貸款對象增列『(三)領有牧場登記證或牧場之土地已取得作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者』。 | |
三、 | 臺灣省合作金庫因改制為「合作金庫銀行」,原要點五、經辦機構:「臺灣省合作金庫」建議修正為「合作金庫銀行」。 | |
四、 | 為配合政府會計曆年制,原要點十一、申請貸款期限:「自每年七月一日起」建議修正為「自每年一月一日起」。 | |
五、 | 本建議案將另案簽請本會輔導處參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