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畜試所新竹分所 張菊犁 吳明哲
農委會中部辦公室 楊育玲
前 言
民國75年至83年間,國內很多酪農為擴大經營規模,曾遠赴國外(美國、加拿大、日本)購買種女牛回來飼養,當他們到達一個欲出售牛隻的牧場時,並不是橫跨整個牧場來選欲購牛隻,而是在一個可圈飼10~15頭牛隻的簡易型牛舍或圈飼場觀察及決定是否選購在那裡牛隻。決定選購的牛隻,也在該牛舍或圈飼場,供防疫人員或獸醫作相關之檢查,如TB或其他疾病檢驗、抽血或檢查懷孕,以開立隨牛隻出售之相關文件証明。決定購買的牛隻於該圈飼場隔離定期後,再由出口商運往其他地區集中。有時牧場主人為促進買主之決定,也會帶買主至其母牛群參觀,買主所見到的是體型、乳房等大小一致之母牛群,並可由個別母牛資料看板,瞭解個別母牛各胎次之乳量、體型評分及其系譜,賣主更會帶買主至一資料處理室或陳列室,所見到的是該場牛隻參加乳牛比賽大會或展示會或乳牛拍賣會所得之各式各樣的獎杯或錦緞優勝獎牌。參訪後,買主有時會改變其原先不買該場女牛之決定,這種乳牛牧場經營型即為「種牛場」。
乳業發達的國家,乳牛場經營模式有兩種,一是「生產牧場」,即牧場收入主要來源為生乳,這種牧場又稱為「商業牛群」,所飼養的乳牛,著重乳量改進,乳牛不勘生產泌乳或繁殖時即淘汰,並且經營規模相當大;另一為「種牛場」,牧場之收入主要來自生乳出售及種牛出售,所飼養之乳牛,除注重乳量改進外,乳牛的體型也是主要改良的部分,因為乳牛的體型與使用年限、管理性狀有關,更重要的是種乳牛出售時,體型好、乳量遺傳高,出售的價格相當好,尤其是在拍賣的場合。但種牛場經營規模多半不很大,但很精緻,所飼養乳牛的體型及乳量相當好且一致,每年均參加各種大小不同規模之乳牛比賽大會或展示會或乳牛拍賣會,以出售其種牛。而乳牛體型評鑑員定時每年兩次來場,評鑑泌乳牛體型功能性狀及體型評分,供畜主選擇特定之種公牛冷凍精液來作體型矯正配種,以改進後代牛隻體型,大約經過三代(約8~10年)後,即可看到其牛群體型、乳房等趨向大小一致。
台灣已成為WTO之會員國,酪農事業多少受到衝擊,考慮台灣乳業永續經營,因國內的乳製品市場消費成長空間有限及冬季有剩餘乳問題,酪農不宜增加生產生乳.來增加其收入,而當以夏季乳為生產導向,根據酪農已有之土地、設備、人力,生產工廠所需之契約量,而不宜擴充牛群經營規模來增加其收入。然而國內大多數牛群單位產能變異頗大,低效率牛隻仍佔相當比例,宜將其淘汰而以單位產能高的牛隻來更新,牛隻飼養頭數減少。因此就需有經營效率好的乳牛場釋出部份單位產能高之牛隻來供更新低效率牛隻。雖然目前也有少數牛隻買賣,但在缺乏制度情況下,牛隻價格不穩,買主所買的牛隻性能及健康狀況等資訊均缺乏。因希望國內有部分經營效率好的酪農登記為「種牛場」,釋出牛隻價格,根據牛隻系譜及其性能,牛隻本身生長發育及健康情況而有不同的售價,甚至辦理不同規模之乳牛比賽大會或展示會或乳牛拍賣會,以合理的價格,拍賣出售女牛。建議各乳品公司以契約總量管制酪農之乳量,而不管制酪農之牛隻頭數,多餘的牛隻可以轉售至乳品公司內經營效率不好的衛星牧場,牛隻在乳廠之不同衛星牧場間流動,使衛星牧場牛隻性能品質一致,以落實乳牛登錄及種畜場登記,活絡國內乳牛買賣交易。
▲國外種牛場資料處理室牆壁釘著該場牛隻參加各種比賽所得之優勝獎牌。 |
台灣種牛的特色 -「耐溼熱」型優質乳牛
台灣地處亞熱帶,「高溫高溼」「日夜溫差小」的季節,維持在半年以上,與其他大陸型熱帶氣候不同,更與以色列「沙漠型」熱帶,日夜溫差大的氣候不同。荷蘭種乳牛來自溫帶地區,在台灣飼養,冬季產乳量高,夏季則因熱緊迫的情況,使乳量減少,且國人的消費習慣而造成冬季有剩餘乳的現象,所以多年來台灣酪農飼養之乳牛群以生產夏季乳為導向,調整牛群於6月配種,三月分娩以達一年一胎之牛隻為「耐溼熱」的荷蘭乳牛群。我們應珍惜這些牛隻,好好培育其後代,以育成耐溼熱之荷蘭乳牛,出口至東南亞地區國家,開創另一收入來源。
台灣種牛場
新竹分所及乳協選擇國內「牧場評鑑」計畫獲四顆梅花獎以上的酪農及「DHI計畫統計高乳量牛群」及「系譜資料完整者戶」四十戶,已宣導鼓勵這些農戶轉型成為「種牛場經營」,期望這些種牛場不以生乳出售為其主要收入而天天辛苦擠乳及生產廉價之冬季乳,將部份時間勞力致力於培育優良種牛而出售,能將其部分收入來自種牛出售,提供下游酪農戶更新其低效率之牛隻。「種牛場」經營之飼養管理及育種措施與生產牧場不同,我國「畜牧法」第十四條也規定種畜禽業者,所飼養之種畜禽,應辦理血統登錄,其用於配種之公畜,須有血統登錄,母畜須半數以上具有血統登錄。第十五條規定種畜禽生產場所之設備,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標準。並需辦理種牛場登記。所以酪農轉型台灣「種牛場」經營是有法源根據的。
乳牛畜牧場經營型態調整為種牛畜牧場,變更其畜牧場登記證書處理原則
一、 | 種牛場應具備之設備:檢驗室及資料處理室(可以設置於管理室或倉儲設施內)、隔離所、獨立之銷售專用承載區或出口。 |
二、 | 畜牧場若擴大飼養規模而新(增、改、修)建畜舍,則原證書繳回,重新辦理畜牧場登記證書。 |
三、 | 畜牧場若未擴大飼養規模、無新(增、改、修)建畜舍,則檢附下列資料,申請經營型態調整及場變更登記。 |
(一) 原核發之畜牧場登記證書正本。 | |
(二) 畜牧場變更登記申請書(如附件一)一式二份。 | |
(三) 畜牧場經營計畫書(如附件二)一式二份。 | |
(四) 畜牧場之畜牧設施配置圖一式二份。 | |
(應將檢驗室及資料處理室、隔離場所、獨立之銷售專用承載區或出口清楚標示) |
台灣種牛場經營目標
一、 | 培育「耐溼熱」優質種牛,以夏季乳為生產導向,達一年一胎為目標,所以3月分娩之母牛若能在6月配種,泌乳280天時(當年12月,冬季乳)即乾乳,而在1-2月冬季可稍作休閒(中國人農曆新年在此期間)。女牛於3月出生,至次年6月為15月齡,即可配種,而於第三年3月也分娩,6月再配種,牛隻每胎乾乳三個月。乾乳期間調整母牛生理及營養,以作為下一胎次分娩之準備。全場牛群若能達此「經營目標」,牛隻於夏初配種且於夏季生產,即為培育「耐溼熱」型優質種牛。 |
二、 | 牧場之收入80%來自生乳出售,20%來自種牛出售,牧場之收入80%來自生乳出售。其中優質母牛配優良種公牛所生之仔公牛辦理登錄後,允許出售至場外,培育至15月齡時(次年6月),僅作該年「夏季空胎母牛」之自然配種公牛,隨即淘汰。 |
三、 | 最終目標將以出口「耐溼熱」之優良種女牛外銷東南亞國家。 |
台灣種牛場經營模式
為達種牛場經營目標,種牛場經營的各項措施是頗具挑戰性的:
(一)育種措施
(1) | 參加DHI計畫,種牛場母牛群之乳量平均應在國內為最前20﹪,並以9000㎏為目標,因此種牛場宜根據DHI計畫報表,提高淘汰率,逐年淘汰牛群中最低產10﹪的母牛及出售部分乳牛。加強種公牛冷凍精液之選擇,使種牛群遺傳品質趨向一致。除了以國外進口之優良冷凍精液改進牛群乳量外,建議政府種牛場可引進國外優良種牛,以更新種牛場牛群,而不必全面開放酪農進口牛隻。 |
(2) | 種牛場牛隻分娩後2個月,尤其是第一胎分娩牛,要作功能體型性狀評鑑,並指出每頭牛隻極待改善的體型性狀。於配種前,選定特定配種隻冷凍精液,進行矯正配種,亦即配種該牛之冷凍精液能改善母牛待改善之功能體型性狀,冷凍精液之該功能體型性狀之STA至少在2以上,且其他功能體型性狀之STA也至少在-1以上,以避免其他體型性狀較弱,所以種牛場配種的冷凍精液是經過慎重挑選的。 |
(3) | 仔女牛辦理出生登記及系譜登錄 |
仔女牛出生後,儘快辦理出生登記及登錄,登錄資料包括耳號(統一編號、場內編號)、照相(或繪圖)、出生日期、系譜(父、母親牛編號)等,送交乳協輔導員辦理登錄工作。 | |
(4) | 六月齡場內生長檢定及外觀健康檢查 |
分娩之女牛於6月齡時辦理「女牛場內生長」檢定,檢測女牛體重及體型評分,地方防疫單位配合檢查女牛外觀、健康狀況及核發健康證明。 | |
(5) | 種女牛出生登記、系譜性能、牛圖、六月齡場內生長檢定及外觀健康檢查證明等相關資料公佈於畜產種原網站,供欲更新牛群之酪農參考。 |
(二)飼養管理措施:女牛15月齡350公斤配種懷孕及母牛分娩後85天配種懷孕為關鍵技術
(1) | 加強女牛飼養管理,有足夠空間使女牛能充分運動,密切注意女牛生長發育正常,15月齡體重350公斤配種懷孕。保持完整女牛生長發育紀錄。 |
(2) | 加強母牛群飼養管理,以達一年一胎目標,產後子宮復原及第一次發情記錄(產後40~45天),與第二、三次發情配種(分別為產後60~65天、80~85天)之繁殖管理等尤為種牛場經營的關鍵技術。必要時部份牛隻可應用同期化發情、排卵技術,務使牛隻六月配種次年三月分娩。 |
(3) | 充分應用胚移置、複製...等最新生殖科技,加速優質種牛繁殖更多後代並出售。 |
(4) | 利用生物晶片檢測乳房炎病原菌,並以「乳房炎病原菌清淨場」(MPF)為目標,由相關單位出具證明該種牛場為MPF,以避免出售之牛隻撒播乳房炎病原菌。尤以無乳鏈球菌則可潛伏在女牛體內藉由出售之女牛撒播病原至買主的牛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