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來自 台灣畜產種原知識庫
https://agrkb.angrin.tlri.gov.tw



動物防檢疫工作與人畜健康

  動物之防疫檢疫工作是現代化國家所關切而應認真執行的業務,其目的就是為了維護人畜健康,增進國民福祉。執行動物之防檢疫工作是獸醫師的職務,做不好不僅有礙獸醫的名譽,亦可能使國家的整體經濟嚴重受損。因此,獸醫人員應基於人道精神重視動物保育,認真執行動物之衛生保健,並確實做好動物產品之衛生檢驗,以確保人畜健康。在進入公元二○○○年,我國年平均國民所得已達已開發國家水準之際,檢討我國的動物檢疫防疫制度與執行能力是否已達先進國家水準,換言之,即我國的獸醫服務品質是否已能滿足國人之需求 ,應該是件有意義的事,亦是本文擬以探究之主旨。

  談到動物之防疫檢疫工作,最值得欣慰的是經過多年來的努力終於在兩年前,在農委會成立了「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讓我國的獸醫行政體系較符合現代化國家應有的體制。成立該局把防疫、檢疫、肉品衛生等屬於獸醫的三大業務,從原先分別隸屬於三個不同行政部門的事權不統一狀況,整合為由一個單位所統轄。然而以時下所有的獸醫行政組織架構及其職掌功能而言 ,仍然有諸多可議之處。下面讓我們來檢討關於我國的獸醫行政體系。

一、動物衛生及防疫體系

  1. 我國現行動物衛生及防疫體系基本上符合中央(農委會防檢局)→地方(縣市家畜疾病防治所)之一元化行政指揮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央為政策、法規、方案、計畫之擬定者,凡有關動物防疫、檢疫、肉品檢查事項之科技研發,各項檢驗技術之研議,國內外疫情及有關資訊蒐集等皆由中央的「防檢局」主司其職,並負責督導、統轄地方執行防疫、衛生等各項業務之責任。地方防治所(含直轄市的家畜衛生檢驗所)則依法實際執行其職掌業務。目前各縣市防治所實際職掌的業務,重要的有:
    —疾病檢診
    —防疫
    —畜產品藥物殘留檢驗
    —進口動物之追蹤檢疫
    —牧場之衛生消毒
    —牧場之廢水檢驗
    —寵物登記、流浪犬管理
    —其他(諸如:動物之衛生證明核發、動物用藥品販賣登記等)
  2. 檢討建議意見:

 

  1. 防治所之疾病檢診不同於執業獸醫之疾病診療業務。這裡所言之疾病檢診是以實驗室診斷為依據,對轄區內之牧場或獸醫做動物之病理學、微生物學、血清學的疾病診斷服務。疾病檢診是防治所的主要業務,然而以每年實際檢診病例統計,絕大多數防治所皆有病例數偏低情形。這與我國蓬勃發展的畜牧業,理應有為數甚多的送檢病例,似乎不相稱。究其原因,不一而足。但其中一項應與防治所本身之疾病診斷能力不足有關。疾病診斷需有設備齊全的實驗室以及足夠的人才、人力。不要說許多防治所談不上有什麼設備齊全的設備以及人力,即以防治所本身場所所在位置來看,一旦做起解剖,就不知如何處理屍體,久而久之,為了省卻麻煩,就不太熱心檢診業務了。有的防治所限於本身的設備及人力,經常把病材往「家畜衛生試驗所」送。由「家衛所」協助診斷的病例相當多的情形,不難看出許多防治所確實難予承擔疾病診斷重任。為此,一年前我在系主任任內提出了在興大成立「動物疾病診斷中心」計畫。其目的就是讓大學的資源社會化,讓大學獸醫院系的師生除了教學研究外亦能共同參與來協助政府做好疾病診斷工作。目前該中心大樓正興建中,一年後竣工即可正式營運。在未開始營運之前,該如何正確定位該中心之組織架構及功能執掌,正考驗當事者的智慧。該中心將來所籌劃的組織架構,必須具備三個要件,否則難臻其功。第一,該中心要有官方編制內的優秀人才至少七人來參與,並有升遷管道。這七人是中心的主力,在教授們的協助下做好疾病診斷工作,至於其他不足人力則以約聘僱人員補充之。第二,該中心之設備及經費應由防檢局編列預算支應。第三,中心的診斷事務是協助轄區內之防治所而非完全取代;該中心扮演家衛所有關疾病檢診的角色但並非完全取代家衛所的疾病檢診功能,特別是關於惡性法定傳染病。該中心應為防檢局負責,有必要對外時,由防檢局統一發言。
  2. 防治所執行之防疫工作有平時及緊急狀況性質之分。緊急狀況如最近發生之口蹄疫時之執行動物撲殺、消毒等緊急防疫措施。而平時的則以豬瘟免疫注射、血清抗體測試、衛生消毒、驅蟲噴藥、結核病、乳房炎防治等。基本上平時的防疫工作主要是受牧場之託幫牧場做該由場內獸醫自己做的工作。其實,公務獸醫最重要的應是在防治上有更積極的作為。防治所該做的是到牧場執行有關防疫的公權力,諸如:監督牧場嚴格執行法定傳染病之防疫工作,執行疫情監控制度,協助牧場建立自衛防疫體制,以及宣導牧場之衛生管理知識以提升防疫與疾病防治能力等。在防疫上,政府之所以協助疾病檢診,乃是為了確實掌握發生於各個牧場的疾病性質、疫情,如此方能進一步施行要撲滅那些傳染病之政策。
  3. 防治所另一重要職務是抽驗畜產品如乳、肉等之藥物殘留,主要是抗生素殘留(主要是乳品,肉品目前仍然是委託中央畜產會檢驗)。將來應擴大抽驗,統合並加強中央畜產會檢驗室之檢驗項目與方法,以保障國人健康。
  4. 防治所人員為進口動物行追蹤檢疫,本意雖是為進口動物可能會帶來潛伏感染的疾病提高警覺,但實際是檢疫單位目前檢疫用之場所,廄舍嚴重不足、無力獨自承擔全部之檢疫責任,才會有有條件放行到現場(牧場、動物園等)而讓防疫人員繼續檢疫工作。這是非常危險的現象。以前防疫工作隸屬經濟部商檢局,知道檢疫業務遲早會被農委會接收過去,不但沒有設法改善檢疫環境而積極購置場地、設備,反而掠奪應屬檢疫單位之人力資源,充分體現本位主義的惡劣行政。目前防檢局已經認識缺乏檢疫場所之嚴重性,正在積極補救、改進中。
  5. 犬隻狂犬病預防注射大多委由開業動物醫院執行,防治所目前較重要的業務反而是接辦犬隻管理業務,包括畜犬之戶籍登記(放置晶片以便利追蹤而處罰棄犬的主人)、無主流浪犬之管理、節育手術、醫療、收養(中途之家、流浪犬之家)、認養、安樂死、焚化等 。政府應制訂並落實有效的管理辦法,方能解決目前存在於社會之棄犬問題。當然,最重要的是要國人配合,教育國民要善待動物,不要隨便棄養寵物來製造社會問題。

二、動物檢疫體系
  我國時下動物(植物)檢疫業務係承接原商檢局之檢疫體系的,並以防檢局所屬各分局來掌理檢疫業務。目前共有基隆、新竹、台中、高雄等四個分局。動物之檢疫業務包括:

—一般動物出口檢疫
—種豬出口隔離檢疫
—動物宰前宰後檢疫
—一般動物進口檢疫
—動物產品進口燻蒸檢疫
—一般動物進口隔離檢疫
—犬貓進口隔離檢疫
—旅客攜帶動物入出境檢疫。

  目前檢疫單位最大的困擾是動物隔離檢疫場所嚴重不足,而且場所位置不當,設備老舊,完全無法勝任較嚴格的動物檢疫需求。現在我國動物檢疫場所是一般經濟動物在汐止檢疫站(屬基隆分局管轄)及高雄檢疫站(屬高雄分局)檢疫;犬貓在興大與屏科大兩校檢疫;而野生動物則直接在動物園現場檢疫。汐止檢疫站設備粗糙且飼養環境不佳,亦不能滿足適合各不同種類動物隔離檢疫,但卻是國內經濟動物唯一的主力檢驗站。高雄檢疫站更差,因經常受到周遭居民抗議而停擺,為此,經濟動物只好由中正機場進口而在汐止站檢疫以為因應。犬、貓等寵物在兩個大學的獸醫教學醫院內檢疫並非長久之計,亦屢有因設備不足而遭畜主埋怨之情形。猶有甚者,野生動物更因缺乏場地而不得不在申請進口的動物園現場內檢疫的窘況。

  此外,現有的隔離檢疫場所的地理位置離機場太遠,必須經長途運送方能抵達,對於檢疫之效果勢必大打折扣,亦可能讓惡性傳染病入侵而不自覺。另外,汐止檢疫站之動物檢疫廄舍亦比鄰學校與住宅區,難免遭人抗議,已不適合再做為動物之隔離檢疫場所了。據說,防檢局已在中正機場所在的大園地區覓得土地,擬就近設置動植物隔離檢疫場所。何時能擁有此一檢疫站關係重大,期盼當局能優先予以完成。

三、動物產品之衛生檢驗體系

  依照衛生管理法,「屠宰供食用之家畜禽及其屠體應實施衛生檢查」,此項衛生檢查規則,原係由衛生署會同農委會訂定,而由衛生署食品衛生處主管。實際執行檢查之機關則為縣市政府衛生局,因此,各地衛生局擁有獸醫師編制(約120人)以辦理此項業務。目前畜牧法已通過,家畜禽及屠體衛生檢查業務亦由農委會防檢局主管。防檢局經農委會核可,於今年三月一日將原屬動物檢疫組之肉品檢查科,成立任務編組,設置肉品檢查組(臨編),全力接辦肉品檢查及其相關工作。

  有關肉品衛生檢查在畜牧法未通過前或者說在防檢局尚未成立前,是分由商檢局及衛生署主管的。商檢局之屠體檢查主要針對出口冷凍肉品業之屠宰場(以外銷豬肉為主,家禽甚少),執行屠前屠後之檢查工作,早期由商檢局的檢驗員親自執行,後來則以委辦方式交由肉品基金會僱用訓練合格的獸醫師代為執行檢查作業,商檢局只派員督導並執行相關檢驗(疫)及環境衛生之督導工作。內銷豬肉屠宰場(肉品市場附設之屠宰場)之屠宰檢查事宜則由縣市政府衛生局指派編制內獸醫師執行之。

  自從防檢局成立以後,先在動物檢疫組下設置肉品檢查科,主辦屠宰衛生等相關事宜,分局則仍循商檢局時期之模式,對欲內銷之外銷豬肉工場,依「行政院口蹄疫應變小組」的決議,繼續派員做肉品檢查之相關工作。88年11月1日起防檢局要求對肉品基金會派駐在廠(主要以生豬肉外銷廠及CAS家禽屠宰廠)執行屠體檢查之檢查員做督導之工作。89年元月中央畜產會成立,肉品基金會由中央畜產會概括承受,其屠體檢查工作之執行亦由中央畜產會接辦。

  89年2月9日總統公布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即刪除該法中有關屠宰衛生部分,即有關屠體衛生檢查回歸農政單位主管。按理,該法通過後,衛生署把屠體檢查工作移交給防檢局,有關之獸醫人員亦應予以釋出或移轉才同意防檢局由組織通則員額內增加120人,並由防檢局統籌分配給各分局或由本局留用,但這120人並非全數投入為肉品衛生檢查用途。由於各分局承辦屠體檢查人員不足,因此 ,目前尚無法將縣市衛生局的屠檢工作全面接手,仍委由中央畜產會招訓屠檢獸醫師,漸次接辦原縣市衛生局之肉品檢查工作及組織通則相關事宜。總之,有關肉品衛生檢驗工作正在起步階段,不合理或做不好的一定不會少。所謂凡事起頭難,但願防檢局肉品衛生檢查組能用心來架構這個與國人健康關係密切的肉品衛生檢查體系,並研擬出一套健全的檢查手冊,以讓檢查人員能嚴格執行這個業務,保障肉品衛生。

  從以上執行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的我國獸醫行政體系的檢討分析,可以看出存在著的問題所在。這些問題並不全因主管部門不知道,而是改進需要時間,不可能一蹴即成的。舉個例,動植物防疫檢疫係主管動植物二個不同領域的防檢疫及衛生業務,動物方面尤其工作量大,亟需人才殷切。然而卻有找不到高階的主管人才之憾。即使欲遞補管理人才亦絕非短期間可以做到的。其實我們該慶幸,由於過去獸醫界的努力才有今天比較健全的動物防檢疫行政體系及功能。然而,口蹄疫、豬瘟尚未撲滅,在防疫上尚未走出陰霾,我們獸醫界要更加倍的努力才是。要知道,獸醫之職域及其服務品質對國家的經濟建設成果及國人健康是有重大影響的。




此文件的網址 : 
https://agrkb.angrin.tlri.gov.tw/index.php?page=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