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函
受 文 者: | 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二日 |
發文字號: | (九0)防檢六字第九0一五四二二0七號 |
主 旨: | 有關貴會所送「國產肉羊產銷問題」研討會會議紀錄決議事項,事涉本局業務部分,復請 查 |
照。 | |
說 明: | |
一、 |
復貴會九十年六月廿六日(九0)中華羊協第0六0號函。 |
二、 |
有關羊隻屠宰業務,本局係採「輔導與取締」並重策略方式逐步杜絕違法屠宰行為,除積極 |
對欲申請設立羊隻屠宰場所之業者提供技術性之協助與輔導外,對於違法屠宰者,則由各縣 | |
市政府依畜牧法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違法屠宰行為查緝作業要點」,成立「違法屠 | |
宰聯合查緝小組」,自去(八十九)年七月起同步展開查緝工作,已查獲二件違法屠宰羊隻 | |
案件,行為人已分別依畜牧法處以新臺幣壹拾萬元罰鍰,所查獲之屠體並依法化製在案。 | |
三、 |
有關羊隻屠宰業務,敬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業者依畜牧法規定配合辦理,切勿違法屠宰羊 |
隻,以免受罰,共同維護環境衛生及消費者食肉安全。 | |
正 本: | 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副 本: | 臺北市市場管理處、高雄市政府建設局市場管理處、臺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 |
府、雲林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南投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南 | |
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臺東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宜蘭縣政府、澎湖縣政府、 | |
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連 | |
江縣政府、本局基隆分局、新竹分局、臺中分局、高雄分局、肉品檢查組 | |
局 長 李金龍 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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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 江益男 代行 |
行 政 院 農 業 委 員 會 函
受 文 者: | 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九十年七月十六日 |
發文字號: | (九0)農牧字第九000四0二六二號 |
主 旨: | 為加強防範牛海綿狀腦病侵入我國,請就說明二、三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
說 明: | |
一、 | 依據本會牛海綿狀腦病防範因應小組第二次會議(九十年六月二十六日)紀錄辦理。 |
二、 | 為加強防範牛海綿狀腦病侵入我國,杜絕走私行為及避免使用反芻動物屍體等製成之肉骨 |
粉、肉粉、骨粉與血粉餵飼牛羊,為相當重要之環節,並有待業界密切全力配合,以維護產 | |
業本身之權益。 | |
三、 | 請貴協會將上開事項列為加強宣導之重要內容,同時,亦請密切注意不法走私動物及其產品 |
之情事,並踴躍檢舉。 | |
正 本: | 中華民國酪農協會、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副 本: | 本會中部辦公室、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主任委員 陳希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