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年GGM羊乳標章認證事宜座談
九十二年十月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臨時召開「九十二年GGM羊乳標章認證事宜座談」,出席人員計有中辦王安石股長、王文良先生,畜試所新竹分所吳明哲所長、國立嘉義大學曾再富教授、蕭竹旺先生、楊麗琴女士、黃英富先生、蘇瑞娟小姐。
溝通事項及結果如下:
中部辦公室:
(1)羊乳標章貼紙印製費由產業自行負擔是既定之政策。鮮乳標章係政府於七十五年推動執行之工作,所以其經費來源主要仰賴政府年度預算;但基於產業自主之趨勢,鮮乳標章未來已規劃移轉由產業去執行。(2)經查本辦公室近年來對養羊產業經費補助整體上並未縮減,反而是補助比例上有明顯增加,相信業界均已能感受到經費增加帶來的好處。羊乳標章印刷費現在由羊協自廠商收取之費用仍可因應,而在標章推展配套措施之人事費、檢驗費及廣告宣傳等項目,本辦公室將儘量籌措經費辦理,草食家畜經費補助比例,也將逐年檢討調整。(3)委託財政部印刷廠代印羊乳標章貼紙案,因該廠業務範圍侷限於政府單位,目前尚無法受理委託代印。
中部辦公室:本辦公室肯定中華羊協辦理羊乳標章將羊乳業導入正軌所做之貢獻。標章認證在執行上之公正及公信力方面並非只有政府才做得到,由民間團體執行反而更有其機動性且較不受限於公務程序之牽制,在推動過程中阻力及壓力在所難免,鮮乳標章亦同,應朝制度化努力。兩種標章屬性不同,但羊乳標章由產業團體推動反而優點更突顯,希望勿因短期紛擾影響推動本工作的士氣,更請中華羊協繼續推行羊乳標章認證。
吳分所長建議:為避免中華羊協夾於產、製、銷三者間,羊乳標章之責任應歸於推廣委員會,並將其開會時間作機動調整。九十年推廣羊乳標章之初是鼓勵廠商多參與,實行至今已有二年,整個作業已進入軌道,而現今認證廠商激增管理不易,建議再增修羊乳標章使用要點,設“申請緩衝時限”“停權緩衝時限”及“對外公告時限”,亦即將羊乳標章申請之門檻提高,並成立機動性查核小組,確實查核生乳收購量並確認無誤後再送委員會審核,公告後才核發。(請參考附表)
中部辦公室:基於自產自銷羊農因羊乳加工製造過程不符食品衛生規範,且生乳來源無法查證,輔導方面確有困難。目前宜朝向規劃輔導業者參加產銷班並以委託合法乳廠代加工製造之模式行之。
中部辦公室:為使廣告效益擴張,本辦公室今年將羊乳、鮮乳及吉園圃標章合併辦理,並集中於八月及九月份在各大平面、電子媒體刊播,因此,本年度廣告經費並未減少,只是未直接撥付給羊協辦理。另外,今年度計畫配合地區婦女團體辦理宣導推廣活動,係根據黃琮琪教授九十一年度羊乳市場調查分析結果,所設定之宣導方式,執行上之優缺點,可於下年度計畫作調整。
共識:明(九十三)年度納入相關計畫考量,規劃舉辦認證廠商業務員共識營教育訓練,提升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