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函
受文者: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發文字號:防檢六字第○九二一五○二四二七號
附件:
主旨:為落實動物福利觀念及提供國人優質衛生羊肉,仍請 貴府輔導業者將羊隻送往合法屠宰場屠宰及
賡續辦理違法屠宰查緝工作,以維護消費者食肉衛生,請 查照。
說明:
一、本局九十二年三月五日防檢六字第○九二一五○二一二七號函諒達。
二、時逢秋涼季節,國人羊肉消費量將逐漸增加,為確保消費者食肉安全及羊隻合法屠宰業者
權益,仍請 貴府依畜牧法及本年度﹁違法屠宰行為查緝計畫﹂,加強輔導羊隻屠宰業者
應將羊隻就近逕送合法屠宰場屠宰,否則應依法加強查緝取締,以有效遏止違法羊隻屠
宰行為。
正本: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臺北縣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臺中縣政府、
南投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南縣政府、高雄縣政府、屏東縣政府、
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臺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嘉義市政府、臺南市政府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本局肉品檢查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