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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生長性狀

 

民國八十二年畜牧業年總產值約佔全部農業總產值之32%左右,台灣養豬產業年總產值高達新台幣684億元以上,約佔畜牧年產總產值之59(民國83年版台灣農業年報)。由於生產效率與豬肉品質係決定養豬產業生存空間與競爭力之主要因素(Hammell et al., 1993),因此,在面對全球商業貿易與其他動物蛋白質生產者的競爭壓力下,建立一套生產高品質豬肉之高生產效率養豬技術乃是全球養豬先進國家之共同目標。歐美養豬先進國家,如丹麥、瑞典、法國、美國、紐西蘭與加拿大等國,均已陸續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檢定制度與遺傳評估系統,以評估與生產效率及豬肉品質息息相關之生長與屠體性能(Knap, 1985; Knap et al., 1993; Li and Kennedy, 1994; Ducos et al., 1993)

 

我國豬種改良藉由引種、繁殖管理、到純種豬檢定與登錄,進而推廣三品種雜交肉豬生產體系,乃為提高日增重和飼料效率,以及改進產肉能力。其中以日增重最受重視,因自30110公斤體重檢定期間,每頭送檢豬均給予任食,待生長到110公斤左右才計算其飼料效率和量測背脂厚度。若在同一期間無法生長到110公斤者,則視為未完檢,不予以計算飼料效率和度量其背脂厚度。因此,仔豬送檢體重和送檢日齡之決定,是否影響到仔豬的爾後生長,亦即仔豬自種豬場被運送到檢定站所致之移動緊迫是否影響仔豬成長應予檢討?

 

純種豬

種豬性能檢定站

藍瑞斯與約克夏二品種雜交女豬

三品種雜交肉豬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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