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來自 台灣畜產種原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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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隻生產標準作業

一、仔公羊出生作業

  1. 保持仔公羊身體乾淨,並進行臍帶消毒與磅重。
  2. 釘掛該牧場之原始號碼耳標。
  3. 短時間內供應仔公羊初乳。
  4. 向產銷履歷資料庫申請仔公羊之識別號碼。
  5. 釘掛產銷履歷資料庫所核發之仔公羊識別號碼耳標。
  6. 建立仔公羊之個別護照。
  7. 乳仔公羊及肉仔公羊之供乳哺育。
  8. 羊隻轉入 (購入) 與轉出 (出售) 等的申報。
  9. 消毒個別高床羊欄。
  10. 斃死羊化製處理,繳回產銷履歷識別號碼與除籍。

二、仔公羊哺乳期間之飼養與離乳作業

  1. 消毒高床羊欄並將仔公羊放入其中群飼。
  2. 購買之仔公羊需要有牧場來源、出生日期及系譜等相關資料。
  3. 哺乳期間可供應教槽料以利其瘤胃發育。
  4. 仔公羊達2~3月齡後即可離乳。
  5. 仔公羊預防注射。
  6. 斃死羊化製處理,繳回產銷履歷識別號碼與除籍。

三、架仔羊飼養作業

  1. 架仔羊之體重從18公斤至35公斤。
  2. 每日足量供應符合架仔羊生長需求之日糧,水及礦鹽採任食。
  3. 記錄飼料供給及獸醫用藥等資料。
  4. 羊隻轉入 (購入) 與轉出 (出售) 等的申報。
  5. 進行羊舍清空消毒作業。
  6. 斃死羊化製處理,繳回產銷履歷識別號碼與除籍。

四、肥育羊及肥育母羊之飼養作業

  1. 肥育羊隻轉入(購入)與轉出(出售)等的申報。
  2. 肥育羊之體重期35公斤至55公斤。
  3. 每日足量供應符合肥育羊隻生長需求之日糧,水及礦鹽採任食。
  4. 記錄飼料供給及獸醫用藥等資料。
  5. 屠宰前14天抽血送檢。
  6. 肥育羊及肥育母羊販售與消毒羊舍場地。
  7. 隨同羊隻個別護照將羊隻運至屠宰場屠宰。
  8. 斃死羊化製處理,繳回產銷履歷識別號碼與除籍。

五、活羊進口

  1. 輸入活體羊隻必須向畜政主管機關申報羊隻輸入日期、性別、羊種、輸出國名等資料。
  2. 羊隻在檢疫期間,業者要向產銷履歷資料庫申請個體識別號碼,在羊隻離開檢疫站之前,業者需填寫羊隻個別護照及釘掛核發的識別耳標。
  3. 檢疫完畢之羊隻與其個別護照,隨同轉移至購羊者之牧場。
  4. 記錄進口羊隻之飼料供給及獸醫用藥等資料。
  5. 屠宰前14天抽血送檢。
  6. 羊隻出售與消毒羊舍場地。
  7. 隨同羊隻個別護照將羊隻運至屠宰場屠宰。
  8. 斃死羊化製處理,繳回產銷履歷識別號碼與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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