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1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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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地址: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01月09日 |
承辦人:吳恆毅 |
發文字號:防檢一字第1071470654號 |
電話:(02)8978-7925 |
速別:速件 |
傳真:(02)2304-7055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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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如文-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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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為加強防治Q熱疫情,檢送防治宣導單張如附件,請向所轄(屬)畜牧場或會員加強宣(輔)導落實生物安全及衛生管理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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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Q熱為人畜共通傳染病,由立克氏體(rickettsia)中伯納特氏柯克斯氏體(Coxiella burnetii)所引起,主由環境中含病原飛沫或塵埃等經空氣吸入成染,故應特別注意及改善畜舍通風情形。動物成染常無明顯症狀,但會流死產、胎盤滯留、子宮內膜炎及不孕等現象。羊隻成染常會於畜群裡突然流產,造成疫情及人體健康威脅。請畜養者如有發現相關疫情,應主動通報地方防疫機關。 |
二、 |
生物安全防護重點如下:。 |
(一) |
加強畜牧場生物安全及壁蝨防治,動物進、出動線應不同,加強動線清潔消毒。 |
(二) |
引進動物時應先隔離檢查,檢測確定沒有潛在感染或症狀後,再引入畜群飼養。 |
(三) |
主動配合例行性Q熱監測,找出感染動物淘汰處理。淘汰異常流產母畜,降低環境中病原量。 |
(四) |
使用抗生素僅能抑制感染,並不能清除病原,因此不建議使用。 |
(五) |
妥善處理動物糞便、墊料、胎盤、流產胎兒、羊水汙染物等,並焚毀處理。 |
(六) |
消毒劑可選用漂白水或Lysol®與清水以1:100的比例稀釋或是5%的雙氧 水進行消毒,降低環境病原量。 |
(七) |
生乳以巴士德滅菌法加熱後(62.8℃加熱30分鐘,71.6℃加熱15秒或煮沸)供仔畜飲用,避免仔畜感染。 |
(八) |
人員安全防護,對於協助動物分娩人員需配戴手套、口罩或面罩等防護衣物,並於分娩後儘速移除分娩產物及胎兒,並確實消毒環境與衣物。 |
正 本: |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臺北市動物保護處、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高雄市動物保護處、新竹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新竹市動物保護及防疫所、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嘉義市政府、屏東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連江縣政府、中華民國養羊協會、嘉南羊乳運銷合作社、中華民國乳業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臺灣肉牛產業發展協會、臺灣養鹿協會。 |
副 本: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牧處、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本局動物防疫組(均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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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長 黃德昌 |
Q滯預防及控制
綿羊、山羊等牧場動物為Q熱主要宿主 |
病原特性及流行病學
貝氏考克斯菌的型態呈多形性,具內孢子樣結構,因此對環境抵抗性強,可於4-6℃低溫存活(於乳汁存活42個月、羊毛存活12-16個月),可以長期安定存在環境與土壤。排毒於尿液、糞便及乳汁,於胎盤組織與生產分泌物中其有高濃度數量,傳染力非常強,吸入1個病原體就有機會造成動物或人的
感染。
病原宿主範圍非常廣,綿羊、山羊及牛等動物為主要保毒宿主,狗、貓、兔、馬、豬、駱駝、水牛、鳥類或野鼠等動物亦有感染報告,但無臨床症狀。
經常接觸動物工作者為人感染高風險群,包括獸醫、實驗室人員、畜牧業者及屠宰場員工,經分析感染者,部分的人會出現不適,惟症狀輕微,依感染程度差異,嚴重者可見發燒、頭痛、噁心、嘔吐、腰肌與 腓腸肌酸痛、肺炎等,大部分病情會在2週內痊癒,感染後可獲終身兔疫力。
傳播
傳染途徑有吸入病原體污染微粒、食入污染的水、食物或乳汁、直接接觸感染動物或污染物品及壁
蝨叮咬傳播。吸入含病原的飛沫或塵埃為動物與人最主要的感染途徑。因感成染動物分
娩產物,如胎水、胎盤或胎兒等,皆含高量病原,在乾燥後即形成具感染力的粉塵顆粒,容易被被吸入。其次為接觸(血液、乳汁、糞便、排泄分泌物)感染、消化道感染及壁
蝨叮咬傳播。
臨床症狀
牛、綿羊及山羊感染Q熱大部分沒有症狀,有症狀者一般輕微,嚴重則為懷孕末期流產,感染後會成為保毒者,研究顯示感染動物未來可能會出現屢配不孕或子宮炎等繁殖障礙問題。羊隻
感染通常會呈現急性型態,在畜群裡突然發生流產,然後沒有任何其它症狀下自然痊癒,在數年之後可能會再復發。
Q熱造成流產、死產等不良懷孕結果 |
通報
Q熱層乙類動物傳染病,畜牧場內若有疑似案例,動物所有人、管理人或獸醫師應依規定通報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由動物防疫人員至現場執行輔導及必要處置檢體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診斷。未通報疫情者,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可被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
鍰,獸醫師可被處新台幣6千元以下罰鍰。
預防及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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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畜牧場生物安全及壁 蝨防治,動物進、出動線應不同,加強動線清潔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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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進動物先隔離檢查,確定沒有潛在感染或症狀後,再混入畜群飼養。建議隔離期間可以進行Q熱檢測,陰性動物再引入飼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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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配合例行性Q熱監測,找出感染動物淘汰處理。對於異常流產母畜也建議淘汰,降低環境中病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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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抗生素僅能抑制感染,並不能排除病原,因此不建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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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理動物糞便、墊料、胎盤、流產胎兒、羊水汙染物等,並焚毀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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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劑可選用漂白水或Lysol®與清水以1:100的比例稀釋或是5%的雙氧水進行消毒,降低環境病原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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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因喝入含有病原乳汁而 感染Q熱情況不常見,建議生乳需以巴士德滅菌法加熱後(62.8℃加熱30分鐘,71.6℃加熱15秒或煮沸)飲用,避免仔畜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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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安全防護,對於協助動物分 娩的人員需配戴手套、口罩或面罩等防護衣物,並於分娩後需儘速移除分娩產物及胎兒,並確實消毒環境與衣物。 |
獨立分娩舍可減少畜牧場內的汙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