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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第2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業務聯繫會議紀錄摘要

壹、時   間

107年11月1日(四)下午2時

貳、地   點:

澎湖縣馬公市新店路420號

參、主   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主任秘書     鄭純彬
                 
澎湖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所   長      郭仁政                                          記錄:蔡劭瑋、吳恆毅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略)。

伍、主席致詞:(略)

陸、報告事項:

案由一:

107年度第1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聯繫會議紀錄,決定(議)事項辦理情形案,報請公鑒。(報告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說  明:

有關107年度第1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聯繫會議紀錄決議事項執行情形,詳如追蹤執行情形表(附件1)。

決  

洽 悉。

案由二:

本年度草食動物口蹄疫監測、防治及查核防疫業務工作執行案,報請公鑒(報告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說  明:

一、

為暸解國內草食動物畜牧場口蹄疫防疫措施執行成效並即時預警田間有否病毒入侵,107年度草食動物口蹄疫擴大、查核血清學監測至10月26日止,草食動物畜牧場擴大血清學已採樣檢測283場,查核血清學監測迄已採樣檢測150。

二、

為配合107年7月1日起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針對口蹄疫中和抗體幾何平均力價未達標準(豬隻<16倍;草食動物<32倍)者,以檢驗單位報告送達動物防疫機關時問為基準,若於107年6月30日以前送達動物防疫機關,即通知業者進行監督注射,另抗體力價全數4倍以下者,逕依法裁罰﹔107年7月1日起,至畜牧場執行血清學採樣監測,其檢測結果為血清檢體口蹄疫中和抗體力價全數4倍以下者,免予裁罰及兔再補強注射。另金門地區仍繼續施打口蹄疫疫苗。

三、

請執行進度落後之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原因及預計完成辦理時間。另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確實於口蹄疫擴大及查核血清學監測採樣後一週內將檢體寄出檢驗(建議於採樣後隔日即寄出),俾利即時預警田間有否病毒入侵。

四、

107年1月1日起至10月26日止,草食動物血清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NSP)抗體初檢呈抗體陽性牛17場、18頭,羊25場、36頭,計42場、54頭,依據「偶蹄類動物口蹄疫非結構性蛋白(NSP)抗體陽性及口蹄疫成染案例確認之標準作業程序」回溯畜牧場場內牛(羊)隻,其中41場NSP抗體檢測、病毒分離及垮養均為陰性,判定應不為成染案例,動物防疫機關對所轄畜牧場依程序解除該場管制。

五、

本局107年已補助農科院辦理完成2梯次牛、羊食道咽喉液採樣技術與樣品保存方式及食道咽喉液採樣實作教育訓練,以確保檢驗及採樣品質﹔另已核撥牛及羊(可與豬共用)之食道咽喉液採樣器(Probang)各15支,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應確實納入交接項目。

決  

一、

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確實於口蹄疫擴大及查核血清學監測採樣後l週內將檢體寄出檢驗(建議於採樣後隔日即寄出)。

二、

餘洽悉。

案由

本年度重要草食動物疾病預防工作執行案,報請公鑒(報告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說  明:

一、

Q熱(Q fever)防治輔導:

(一)

本局於107年1月15日以防檢一字第1071470654函送「Q熱預防及控制」宣導單張,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相關產業團體協助持續輔導轄內畜牧場及所屬會員落實生物安全及衛生管理防疫事宜,以防範疫情發生及蔓延,若轄內出現疑似病例時,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積極派員訪視調查並採樣送檢,以釐清病因,亦可洽本局草食動物輔導團隊協助防治及輔導。

(二)

請產業團體持續透過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及相關宣導會議,通知相關業者,草食動物畜牧場發現流、死產案例,請通知動物防疫機關配合採樣送檢,以釐清病因,便於洽詢本局草食動物疾病輔導團隊協助防治及輔導。

二、

小反芻獸疫預防工作:

(一)

小反為獸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為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由副黏液病毒科(Paramyxoviridae)麻疹病毒屬(Morbi11ivirus)所引起之動物傳染病,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劃於2030年撲滅本病。本病最早時發生於西非各國,1942年首次報告發生於西非之象牙海岸,現已侵入到中非、北非、阿拉伯半島、中東、印度及中國大陸。山羊及綿羊為主要J承受性動物,成染率及致死率可高達100%,傳播方式為直接接觸病畜分泌物、排泄物或短距離飛沫傳播,主要臨床症狀包括高燒、下病、大量眼鼻分泌物、流涎 、壞死性口炎、胃腸炎及支氣管肺炎等。

(二)

中國大陸持續傳出小反芻獸疫疫情,為防範疫情傳入,危害畜牧產業,務請轉知並輔導所轄羊隻畜養戶立即落實門禁管制、人車進出及畜牧場消毒等自衛防疫工作,並加強相關防疫宣導,遇有疑似病例立即通報轄區動物防疫機闕,即時反應及處置。另並請呼籲轄內羊隻畜養戶避免前往中國大陸或其他疫區國家之畜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激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畜養動物健康及防疫安全。若轄內出現疑似病例時,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積極派員訪視調查並採樣送檢,以釐清病因,亦可洽本局草食動物疾病輔導團隊協助防治及輔導。

(三)

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持續將小反芻獸疫納入於重要疾病防疫宣導講習會防疫宣導重點項目。

三、

草食動物重要疾病預防工作:

(一)

草食動物發生異常死亡化製、呼吸道疾病、流、死產案例,請採樣送驗,以釐病因。為使我國對於OIE表列應通報疾病之檢驗、確診及通報準確與落實,請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對於疑似案例,應採樣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最終確診結果應詳實確定,並立即通報本局,以利通報OIE。

(二)

本局持續補助財囝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辦理草食動物公職獸醫師教育訓練,課程包括牛結核病檢驗及疾病採樣之實地現場操作,以提升公職獸醫師對於疾病診斷與檢驗效能,各單位於職務調整時,請注意新任人員之訓練與經驗傳承。

決  

一、

請各動物防疫機關及產業團體,加強宣導所轄(屬)業者,避免進入疫區畜牧場參訪,由疫區返國需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於1週後才可進入動物飼養場所。

二、

餘洽悉。

案由

107年度草食動物疾病專家輔導團隊工作執行進度及情形,報請公鑒(報告機關:草食動物疾病專家輔導固隊)。

說  明:

一、

防檢局邀集國立四所大學獸醫學院草食動物疾病防治專家籌組草食動物疾病專家輔導圍隊,進行現場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等輔導及防疫策略擬定。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相關產業團體均可尋求四所大學獸醫學院之技術支援指導。

二、

107年度1月至10月本專家團隊完成項目:

(一)

乳牛牛結核病陽性場現場防疫訪視及輔導:

1.

去(106)年度原有14場,今(107)年9月30日已解除管制8場,增加8場,目前共14場,已完成13場次現場輔導。

2.

剖檢場數7場次,剖檢頭數計的45頭,剖檢結果:有肉眼病變有7場共26頭。

3.

對於新發生之ITT陽性牛場已完成2場次研比試驗(CITT),2場皆為確定成染案例。

(二)

乳羊場弓蟲血清抗體監測:以商業用 ID Screen Toxoplasmosis Indirect Multi-species ELISA檢驗套組,目前檢驗143場,1408頭,檢驗結果:場陽性率 67.13%(96/143),頭陽性率30.82% (434/1408)。

(三)

乳羊場流產披衣菌血清抗體監測:以商業用 IDEXX Chlamydiosis Total Ab ELISA kit 檢驗套組,目前檢驗143場,3968頭,檢驗結果:場陽性率 85.31% (122/143),頭陽性率13.18%  (523/3968)。

決  

洽 悉。

案由

有關本協會辦理防檢局107年度「口蹄疫防疫階段策略之強化工作計畫」、「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防治計畫」、「建構動物防疫及畜產品安全衛生預警體系計畫」執行情形,報請公鑒。(報告單位: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說  明:

一、

口蹄疫防疫階段策略之強化工作計畫:

(一)

已完成辦理四場次「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疫宣導講習會」:

1.

第一場:107年4月25日,地點:雲林縣,題目:母羊妊娠毒血症的防治,講師:唐國川獸醫師。

2.

第二場:107年5月16日,地點:屏東縣,題目:仔羊疾病之防治,講師: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莊士德副教授。

3.

第三場:107年6月6日,地點:嘉義市,題目:母羊固產期疾病之防治,講師: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莊士德副教授。

4.

第四場:107年7月,地點:高雄市,題目:口蹄疫防疫階段疾病防治及新生仔羊疾病,講師:國立嘉義大學獸醫賴治民副教授。

(二)

已辦理4場次專家到場諮詢服務(其包括仔羊疾病症狀、母羊乳房炎、徽漿菌成染、下病症狀等疾病),分別為南投縣、l場、臺南市3場,邀請中興大學莊士德副教授及嘉義大學賴治民副教授到場指導,該4場羊場於發生後依專家指導建議,病狀已皆獲得改善。

(三)

續聘機動性查核人員,查核各縣市口蹄疫防疫業務,並依防疫需要隨時調派或支援地方政府查核本計畫執行情形。

(四)

宣導各縣市會員及養羊戶落實羊痘疫苗注射、牧場清毒、避免前往疫區參觀畜牧場等自衛防疫措施並續請會員羊場持續落實消毒工作,及確實填報「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並加強宣導羊戶於上市或屠宰時,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確實填報「家畜健康聲明書」。

二、

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防治計畫:

(一)

已依各縣市防疫單位回覆之「108年度乳羊防疫耳標需求統計表」完成耳標統購作業(詳見附件3),預定於11月中交貨,並完成寄送。

(二)

108年度耳標調查需求量為16,980片,耳標鉗57支,由經費購置耳標、耳標鉗及耳標替換針頭。

三、

建構動物防疫及畜產品安全衛生預警體系計畫講習會:

(一)

預訂辦理四場次講習會:完成辦理第一場:107年9月5日,地點:台東縣,題目:仔羊疾病之防治,講師: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莊士德副教授。其餘三場分別安排在雲林,台中,嘉義地區辦理,預訂於12月全部辦理完成。

(二)

肉牛、鹿隻及野生動物口蹄疫疫苗強制注射固定工資請領明細。

(三)

107年固定工資,大部分縣市已完成請領,目前剩下桃園市、金門縣尚未申請,請速備文檢附相關文件,請領上述相關工資。

決  

洽 悉。

捌、討論提案:

案由一:

有關全面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後,應對草食動物水范性疾病做流行病學之調查及類症鑑別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107年度第3次中區草食動物區域性防疫聯繫會議草食動物疾病專家建議)。

說  明:

一、

臺灣、澎湖及馬組地區已於107年7月1日起,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且水疱性疾病在草食動物皆為重要之傳染性疾病。

二、

建請防檢局邀請專家學者規劃流行病學調查及區別診斷之訓練課程,以利防疫工作進行。

決 

 

一、

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飼養之偶蹄類動物,若發現疑似水范性疾病,應立即通報動物防疫機關,動物防疫機關應採集相關檢體,送家畜衛生試驗卻診,並執行必要之防疫措施。

二、

另家畜衛生試驗所網站有疾病診斷輔助系統,可供獸醫師現場類症鑑別之參考。

案由三:

推動經濟動物獸醫師製作病例紀錄及畜牧場落實填寫「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以利防疫工作進行案,提請討論。(107年度第3次中區草食動物區域性防疫聯繫會議草食動物疾病專家建議)

說  明:

一、

依據獸醫師法第16條規定:「執業之獸醫師施行診斷、治療或檢驗時,應將診斷、治療或檢驗事項分別記入診療紀錄或檢驗紀錄。前工頁診療紀錄,應記載下列事項:一、飼主之姓名及地址。二、動物之種類、名稱、體重。三、各次之診療日期、發病情形、診斷結果及預防、用藥與治療情形。四、使用管制藥品者,其藥品品名、藥量及用法」。

二、

目前小動物(犬、貓等動物)獸醫師於施行診斷、治療或檢驗時,其診療及檢驗紀錄比較完備。經濟動物(草食動物等)獸醫師於施行診斷、治療或檢驗時,其診療及檢驗紀錄,相較未具完備。

三、

完善的診療紀錄,可以有效疾病預防、追蹤疫病發生及診療後續情形,並釐清相對責任。

決 

請四所國立大學獸醫學系於例行性學程,強化經濟動物獸醫師製作病例紀錄教育,並請各動物防疫機關之動物防疫人員,於執行診斷、治療或檢驗時,應詳實製作病例紀錄。依說明段配合辦理。 。。。

案由

108年度第1次及第2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聯繫會議承辦機關案,提請討論(提案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說  明:

一、

一 、統計至 107 年底止各直轄市、縣(市)承辦全國草食會議次數如下:

 

二、

108年度全國草食動物防疫聯繫會議承辦機關,除臺南市累計已承辦3次會議,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連江縣因單位編制人力不足,不納輪辨入承辦單位。

決 

108年度第1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聯繫會議於金門縣舉辦,第2次於南投縣舉辦。

案由

有關108年度「草食動物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治計畫」、「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防治(偶蹄類草食動物)」、「畜禽水產動物疾病防治」及「重要境外動物疫病之預警及管制」計畫需求及107年度計畫年度成果報告案,提請討論(提案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說  明:

一、

108年度計畫需求,請各單位於107年11月20日前提送至防檢局彙整。

二、

107年度計畫成果報告,請各單位於明(108)年1月20日前繳交。

決 

照案通過。

臨時動議:

壹 拾散 會:下午5時30分。

 

附件1106年度第2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聯繫會議紀錄,決定(議)事項辦理情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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