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 嘉義市東區彌陀路10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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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地址:100臺北市南海路37號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 |
承辦人:陳中興 |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I 080043487D號 |
電話:(02)2381-2991 |
速別:普通件 |
傳真:(02)2331-0341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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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發布令 pdf檔 ( 含法規命令條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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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
「展演動物業設置及管理辦法:修正為「動物展演管理辦法」 並修正全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以農牧字第 1080043 487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法規命令條文)1份,請查照。 |
正 本: |
行政院公報編印中心(附發布令pdf檔,請刊登公報)、各縣市政府、經濟部、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海洋委員會、台灣動物園暨水族館協會、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社團法人台灣愛兔協會、中華民國寵物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農會、中華民國養豬協會、中華民國酪農協會、中華民國乳業協會、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養羊協會、中華民國養鹿協會、中華民國養雞協會、中華民國養鴨協會 、中華民國養鵝協會。 |
副 本: |
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林務局、本會輔導處、本會法規會、本會秘書室、本會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本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本會畜牧處家禽生產科、本會畜牧處牧場管理科(均含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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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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