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時間:111 年10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
|
貳、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10 樓 1011 會議室 |
|
參、主持人:張處長經緯(李宜謙科長代) 紀錄:林芩如 |
|
肆、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簽到單 |
|
伍、 主席致詞:(略) |
|
陸、 報告事項: |
|
案 由: |
有關年度畜牧生產目標訂定之法源及程序案,報請 公鑒。 |
說 明: |
|
一、 |
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年度畜牧生產目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畫,並輔導畜牧場、畜牧團體及飼養戶依計畫辦理產銷。 |
二、 |
本會爰於本(111)年9月21日以農牧字第1110043473 號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填報各直轄市、縣(市)之112年度畜牧預估生產目標,經彙整後召開本次會議進行討論。 |
決 定: |
洽悉。 |
柒、討論事項:(摘錄) |
|
案由四: |
有關 112 年度肉羊生產目標案,提請討論。 |
說 明: |
查本年度肉羊生產目標為 69,000 頭,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估112 年度肉羊可供屠宰量為59,050 頭。 |
決 議: |
|
一、 |
羊肉為開放自由進口品項,其中澳洲及紐西蘭為主要進口國,市占率約 93% 。本年受飼養頭數減少及新冠肺炎疫情趨緩等因素,國產羊肉拍賣價格高於110 年同期,且淡季不淡,爰擬訂定 112 年供應屠宰目標頭數維持為 69,000 頭;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供屠宰目標,詳如表6。 |
二、 |
112 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該直轄市、縣(市)112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生產計畫,分配予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案由六: |
有關 112 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案,提請討論。 |
說 明: |
查本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量為14,200 公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報預估 112 年度羊乳生產量為12,676 公噸。 |
決 議: |
|
一、 |
112 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擬定為13,500 公噸;至各縣(市)政府生羊乳生產目標,詳如表8。 |
二、 |
112 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該直轄市、縣(市)112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生產計畫,分配予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捌、臨時動議:無。 |
|
玖、散 會;11 時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