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頁 | 顯示此文件為可列印格式]
此文件提供者: agrkb - [評分 : 0.00 (0 票選) | 評分!]
九十二年度「牛乳產銷座談會」
〈本刊訊〉行政院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於民國九十二年八月六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於該辦公室第三會議室召開,由政四科科長吳科長安財主持,名縣市政府及各單位參加,本會由於顏理事長志輝代表參加,本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 |
如何協助產業解決冬期剩餘乳問題。 |
(1) |
請中央畜產會加速完成收取「乳業服務基金」之籌備工作,期於明(九十三年)一月一日前開始運作,相關執行細節及宣導事宜請加強溝通。 |
(2) |
廠農應尊重市場供需機制,以政府所訂年度生產目標做為生乳生產的依據,落實契約產銷。 |
(3) |
請乳廠積極開拓行銷管道,並試行開發國外產品市場,以擴大消費市場。另請酪農致力降低生產成本,提供消費市場價格競爭的空間,提升市場競爭力。 |
(4) |
政府繼續協助產業加強國產乳品品牌的建立、產品促銷及宣導工作,培養國人全年飲用國產鮮乳的習慣。 |
二、 |
如何在產業自主下,建立完善的產銷運作機制,協助酪農解決因所屬乳品工廠結束營運或業務萎縮或其他原因致生乳出路問題。 |
(1) |
建立良性的競爭機制,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
|
建請乳品工廠依據政府輔導產業所辦理之「牧場評鑑制度」,配合乳廠「自家評比制度」,建立良性的競爭機制,淘汰經調適期仍不具競爭力的酪農,並提供吸收具競爭力酪農的空間,以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 |
(2) |
建立散戶酪農生乳統一調撥機制,以發揮酪農間「同舟共濟」的精神。 |
|
請中央畜產會負責整合「具競爭力」但無工廠歸屬之散戶酪農的生產量(自由乳),由本會納入當年度牛乳生產目標做為國內年度「生乳總量管制」考量,再依工廠收乳比例協調確定「調撥自由乳乳量」,由工廠與中央畜產會簽訂調撥乳源契約,該會得依法訂定標準收取服務費用,接受「調撥自由乳乳量」之工廠得該廠年度生乳總量中先予扣除,餘額再做為所屬契約酪農簽訂年度收購契約乳量的依據。 |
三、 |
鮮乳標章核發比例上限調整案。 |
|
鮮乳標章核發比例上限,僅生產鮮乳產品之乳品工廠,其冬、夏期標章核發比例仍維持100%,其他乳廠標章核發比例則提高為冬期八十五%、夏期九○%。本案俟簽准同意後實施。 |
四、 |
建請政府寬籌經費繼續辦理離酪暨生乳產期調整計畫。 |
|
將納入本會提送年度相關計畫考量。 |
五、 |
建請生乳價格宜區分為鮮乳原料及加工原料乳價格,以利產業永續發展。 |
|
原則可行,請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及加強與廠農溝通後再行研議。 |
六、 |
建請乳廠獎勵參加乳牛牧場評鑑榮獲四顆梅花以上牧場增加年度收購生乳契約量。 |
|
本案併同案由二決議事項一辦理。 |
九十二年度「加強畜牧污染防治及廢棄物清理計畫」
教育訓練講習活動照片
顏志輝理事長擔任講習主持人 農委會高惠馨小姐擔任講師 農委會李春進科長擔任講師
台灣省農畜發展基金會吳遵文主任 農委會陳中與技士擔任講師
[回上頁 | 顯示此文件為可列印格式]
此文件提供者: agrkb - [評分 : 0.00 (0 票選) | 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