酪農班聯誼會-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於90.7.26假彰化市新錦園餐廳召開「九十年度第一次酪農班聯誼 |
會」,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會中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 |
案由一: |
酪農自產自銷如何使用農地興建鮮乳加工廠,請討論。 |
決 議: |
保留,擬提於乳協之「乳業WTO因應小組」先作審慎專案討論。 |
案由二: |
研訂九十年乳牛牧場評鑑計畫,請討論。 |
決 議: |
若是有其他意見,請在一週內傳真乳協經彙整提全國性乳牛牧場評鑑委員會議決。 |
牧場評鑑籌備會-本協會於90.7.25假新竹市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召開「九十年度乳牛牧場評鑑籌備會 |
議」,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出席單位及人員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等三十五單位、代表七十 |
一名。會中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 |
案由一: |
研訂「九十年全國乳牛牧場評鑑」辦法案,敬請討論。(詳見第6頁)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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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農委會中部辦公室補助計畫辦理。 |
(二) |
對象:已領有牧場登記乳牛牧場或取得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証明之乳牛牧場(不含TB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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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 |
(三) |
目的:為提升乳牛牧場經營效率、提高生乳品質、健全乳業產銷體系、提升產業競爭力、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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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業新形象,以因應WTO入關之衝擊。 |
(四) |
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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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委會中部辦公室七月四日召開「討論乳牛牧場評鑑作業原則會議」,討論規劃評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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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辦法方向,作為本評鑑辦法之最高指導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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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乳協自七月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分區於屏東、雲林、台南、彰化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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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集各該縣府畜產課、動物防疫所、酪農產銷班班長,有關農會、公所、乳牛生產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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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社、相關乳廠等,舉開說明會四場次,共約一一○人參加,會中熱列討論、彙集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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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意見並多次修訂評鑑辦法內容。但尚有一些政策性問題經彙整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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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縣政府畜產課不擔任區域性各縣(市)級評鑑小組召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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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僱用特約獸醫師免列入評鑑配分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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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如何獎勵績優牧場,以提高酪農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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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請政府協調各乳廠建立共識,全力支持評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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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評鑑對象暫以領有牧場登記証為限。 |
辦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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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乳牛牧場評鑑擬分為五大項目,再逐項分組細項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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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乳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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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營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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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飼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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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疫檢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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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環境衛生。 |
(二) |
評鑑方法:以四階段,循序進行評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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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酪農自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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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乳廠初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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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區域性-縣市級評鑑小組(縣府畜產課一人、動物防疫所一人、畜產經營管理師一人、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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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專家二人,共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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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全國性-乳牛牧場評鑑委員,由乳業之產、官、學界組成。 |
(三) |
詳如九十年度乳牛牧場評鑑草案(已彙整七月十七日~二十日說明會後意見修訂版)。 |
(四) |
說明(四)各點討論決定。 |
決 議: |
將九十年度乳牛牧場評鑑草案修正後,提乳牛牧場評鑑委員會審查,並注意下列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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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因行政公權力的關係,維持縣(市)政府畜產課擔任區域性各縣(市)級評鑑小組召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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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其必要性及公正性。至於評鑑中有關生乳品質的資料,乃於初審中乳廠已提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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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畜產課應立於輔導及客觀的立場進行區域性複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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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依畜牧法中規定,僱用特約獸醫師應列入評鑑配分項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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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與會乳廠代表全力支持本項評鑑工作,績優牧場分送各廠供獎勵參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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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考量畜牧法的原則,並尊重酪農的權益,因此評鑑對象,暫以領有牧場登記證或土地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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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文件者為限。 |
案由二: |
乳牛牧場評鑑酬勞費支付標準案,敬請討論。 |
說 明: |
計畫編列預算金額。牧場評鑑委員出席費(含輔導)六萬元。初審費:八萬。複審及總複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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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萬元。 |
辦 法: |
預定評鑑約四五○戶乳牛牧場計: |
(一) |
乳廠初審:每場次支付初審酬勞費新台幣一八○元。 |
(二) |
區域性︱縣市級評鑑小組現場複審,每組員支付複審酬勞費每場次新台幣二五○元。 |
(三) |
全國性︱乳協評鑑委員現場總複審,每組員支付總複審酬勞費每場次新台幣二五○元。 |
(三) |
評鑑委員出席費每次一、○○○元。 |
(四) |
前各項得視實際需要在預算內勻支。 |
決 議: |
通過。報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核備。 |
特約獸醫師訓練-本協會於90.7.26假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召開「九十年度草食動物特約獸醫師訓練委員 |
會」第一次會議,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出席單位有農會委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動 |
物防疫所、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屏東科技大學、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等產官學者。會中報 |
告及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 |
一、報告事項 |
(一) |
本年度訓練計畫主要重點,係針對「專科獸醫師資格認證」而訂,建議安排較完整之內容,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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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專科獸醫師在職訓練之課程安排參考,俾提供獸醫師瞭解現行相關政策及國內外疫情及溫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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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新之機會。為掌握計畫執行時限,建議儘速討論與決議相關事項。 |
(二) |
乳協研擬對象、課程等請參攷。 |
(三) |
本計畫規定四班120人次,每班訓練時間十小時,不符實務需要,擬加以調整。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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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訓練班名稱更改為「草食動物牧場獸醫師訓練班」。 |
(二) |
為求訓練之完整性,以開三班次三十人次,以連續授課40小時為宜,惟因與核定通過之計畫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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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擬函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同意後,始由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安排辦理訓練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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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課事宜。 |
二、討論事項 |
案由一: |
參加本年度「草食動物牧場獸醫師訓練班」(以下簡稱為訓練班)之報名資格,請討論案。 |
決 議: |
修正通過 |
案由二: |
本年度「草食動物牧場獸醫師訓練班」之講師陣容及課程內容和時數,請討論案。 |
決 議: |
推舉中興大學馮翰鵬教授、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黃志諺顧問為主任委員。請黃顧問會同馮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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鵬教授共商草擬訓練班課程內容、時及講師陣容,提第二次委員會討論決定。 |
案由三: |
本年度訓練班之測驗方式,請討論案。 |
決 議: |
參照案由二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