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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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本土羊產品品質。 |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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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訓練培養地區幹部,並辦理擠乳機性能及衛生維護班,作為輔導羊農之種子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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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羊農自行檢查擠乳機衛生比賽制度及收乳廠檢查羊農擠乳衛生獎勵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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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擠乳機廠商定期檢驗、測定擠乳機性能之評比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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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請修訂鮮乳、調味乳及發酵乳等CNS標準,並增訂羊奶還原乳中國國家標準檢測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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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請輔導CAS羊肉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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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請90年10月之前,輔導台北縣、桃園、新竹、花蓮四地肉品市場增設羊隻拍賣業務並附設羊隻屠宰設施,以利地區羊販委託代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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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請政府加強實施羊隻屠宰衛生檢查,以技術輔導業者合法設立屠宰場,並執行違法屠宰查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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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請農委會、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和國內畜產業定期辦理防堵大陸走私農畜產品研討會,並鼓勵產業界踴躍檢舉走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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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申請政府試驗計畫「推動養羊產業『優質羊乳標章』、『優質羊肉標章』、『優質養羊牧場』認證與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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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申請政府試驗計畫「推廣優質國產羊乳標章策略之研究」。 |
案由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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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養羊產業機械化、自動化,降低生產成本。 |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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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將肉羊生產納入乳羊產業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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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全國性乳小公羊契約收購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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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鼓勵業者申辦種羊場,落實種源登錄,改良人工授精技術,提升種羊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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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強業者牧場管理技術,提升羊隻繁殖與育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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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強本土性芻料與農副產物飼料化之利用與日糧調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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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疾病防治與衛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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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強業者在經營管理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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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接近農副產物產區,成立大型肉羊飼養場(土地、建地可向台糖或其他養羊業者承租),降低農副產物的運費,減輕經營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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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以機械化飼養降低勞務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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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輔導成立芻料收穫處理調製聯合社,於北
、中、南與東區,視區域的特質,建立芻料或TMR供應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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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速建立乾草、半乾青貯草分級制度與青割草、青貯料和TMR產品認證。 |
案由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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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推動養羊產業之策略聯盟。 |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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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請農委會串聯全台農會超市、軍公教福利中心、網路行銷通路組策略聯盟,協助包括羊奶、羊肉在內的國產農畜產品建立直銷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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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洽請各大羊乳加工廠商配合中華羊協GGM羊乳標章之推廣,建立羊乳產業一體的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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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洽請各大乳品加工廠繼續與羊農團體(含合作社、產銷班或個人羊場)簽訂生羊乳供應契約,鼓勵其開發不同訴求的羊乳產品,並請農政單位補助經費製作羊乳宣導廣告,提高羊乳消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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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對部份自行加工的乳品業者,宜由相關單位輔導轉業、合併或添購相關設備,使其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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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宣導羊農提高至肉品市場參加拍賣比率及至合法之屠宰場屠宰;同時,初期請農政單位強力輔導及輔助羊農組織辦理共同運銷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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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整合北、中、南畜產品直銷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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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請非試驗研究﹁養羊產業廠農收乳效率模式之分析﹂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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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申請﹁推動養羊農戶統合經營試驗﹂計畫 。 |
案由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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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養羊產銷資訊及預警制度。 |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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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請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協助建立產業資訊,按月由羊協僱專人收集養羊產銷資訊
,加以整理、分析及初步研判,配合學者專家判讀,共同發佈,提供上網及教導業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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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健全養羊產銷班組織,促使產銷班法人化
,提供電腦軟、硬體設備,採每月定額補助班津貼,鼓勵班長積極運作,掌握最基本、最確實的產銷動態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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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以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名義,於廣播、電視媒體開闢畜產專業節目,配合網路系統廣泛報導畜產動態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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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增養羊從業人員,不論其飼養規模大小
、應依法向農政、戶政單位申報,並取得鄉鎮公所發給羊農登記証,以利養羊人口及在養羊頭數正確統計,離牧時登記證繳回註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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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請訂定辦法,要求養羊戶每年主動申報飼養動態,申報時間建議定在每年九月第三個禮拜三。(申報表格統一研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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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國外資訊應由政府單位或指定學術研究單位專責蒐集,以滿足業者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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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請中央畜產會隨時對各項資訊進行研判或透過文宣、媒體、網路將產銷資訊、預警措施傳送給相關單位、人士。 |
案由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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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羊隻防疫保健體制,維護人員及羊隻之健康。 |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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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省乳羊場及肉羊場每年至少全面強制實施結核病菌及布氏桿菌流產病檢驗一次,同時增訂罰責,以為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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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落實羊隻各種重要疾病之防疫措施,如加強宣導與追蹤口蹄疫疫苗注射情況,並嚴格取締羊隻之走私,防止國外疫病傳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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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定期舉辦羊隻關節炎腦炎(CAE)、乾酪樣淋巴腺炎、疥癬、內外寄生蟲、腸毒素血症等之講習班,教導養羊戶正確之預防或處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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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收集國外有關羊隻疫病、疫苗及防治資訊
,適時教育養羊農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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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強養羊場環境及設備之定期消毒,輔導養羊戶對消毒藥劑之正確使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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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請各大羊乳加工廠、縣市肉品市場從嚴規範收購羊乳、買賣羊隻,業者應提供特約獸醫師出具之羊隻健康或防疫証明書,以利必要時做反向追蹤之參考。 |
案由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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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種源之開發與應用。 |
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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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強本土黑山羊種原收集、保存與利用多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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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速新肉羊種源如波爾山羊引進後的育種改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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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針對國內乳羊品種的缺失,引進國外優良後裔檢定乳羊種畜製成冷凍精液推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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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設立全國性山羊人工生殖技術研發中心,提高山羊人工授精受胎率,繼續推廣人工授精方法,加速種畜育種速度及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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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培訓專業測乳人員,負責優良種畜的選育
、公畜採精、製造冷凍精液等,有效利用優秀種畜的基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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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落實種羊登錄制度,確定純種優良種畜的血統,建置網路登錄、登記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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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鼓勵養羊業界依畜牧法規定成立種羊育種場,擴大優良種畜的來源與繁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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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每年定期由民間辦理種羊展售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