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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93年國產肉羊公開評級辦法
93.5.19「國產肉羊拍賣制式化.屠宰合法化.運銷現代化」研討會第一次討論
93.5.27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第三屆第六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一、目的:透過公開評級機制,評選優等肉羊,供國產羊肉品嚐會之用,藉以激發肉羊農競爭意願,提升肉羊飼育水準,帶動養羊產業發展。
二、參賽者資格:國內養羊戶(須有畜牧場登記證)。
三、參賽肉羊頭數:每戶限壹頭。 比賽羊隻:
- 應有明顯且足以證明身分之紀錄、標示或特徵。
- 需為雜色閹公羊(閹割期應超過3個月以上)
- 飼養月齡:11至12月齡。
- 活體重量:60公斤±2公斤。
四、報名:填妥報名表(附表一)傳真05-2165047即可。
五、評審方式:分初選、複選,由本協會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小組 成員3至5人。
(一)初選:(1)每次評級至少應有三個縣市業者參加,每縣市參賽羊隻頭數不超過五頭,先報名先受理,額滿即止。
(2)採到場評審,活體羊甄選前五名。(活體羊外觀、健康評審項目及分數,另行訂定)
(二)複選:(1)初選評審出前五名,由本協會價購後,委託祥盟肉品公司肉羊屠宰專線代宰。
(2)委託「評審小組」就屠體性狀進行複選評分。(肉羊屠體性狀評審項目及分數,另行訂定)
六、獎勵:依初選加複選成績總和高低,決定名次,洽請新聞媒體採訪、宣傳,或於「羊協一家親」報導。
(一)優等獎:分一、二、三名,各頒獎狀乙紙。 優等第一名,加發獎金2000元。 優等第二名,加發獎金1500元。 優等第三名,加發獎金1000元。
(二)甲等獎:不分名次,兩名,各頒獎狀乙紙。
七、 價購方式:
(一)依初選當周肉品市場羊隻交易最高價(公斤/元)加2成計價。
(二) 本協會派車到場收購,採現金交易。
八、 注意事項:
(一)本協會93年預定舉辦三場國產羊肉品嚐會,也即至少有三場次國產肉羊評級比賽。
(二)初選結果揭曉,尚未價購之前,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須停辦品嚐會活動,本協會有權終止價購,參賽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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