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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乳產銷與乳價商訂
前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科長
吳安財
一、牛乳生產:
國內自日據時期開始飼養乳牛,但頭數少,係由少數牧場飼養,設備簡單,所產生乳量少,經簡單煮沸殺菌處理後以玻璃瓶裝出售。
中華民國乳業協會前身台灣乳牛事業改進會於民國44年3月成立,參與推動酪農事業發展,政府為改善國人營養,輔導農家利用賸餘勞力,從民國46年起,配合第三期四年經濟建設推廣酪農事業,每戶飼養1至2頭乳牛,因收益增加,深受農友歡迎,推廣地點由桃園逐漸擴及台北、新竹等縣及中部地區,乳牛頭數及產量快速增加,至53年底酪農戶數已達356戶;飼養乳牛4,915頭,年產牛乳11,283公噸,因生產過快,產銷未能配合,國內乳業首次呈現危機,政府乃於54年公布乳業改進原則,並成立台灣省乳業發展小組,負責策劃、調節及促進國內乳業發展,規定由進口乳製品納繳乳業捐,用以發展國內乳業。61年起政府為加速乳業發展,利用中央特別農業撥款(GSP)及63年以後之加速農村建設(ARDP)經費,先後完成淡水等23個鄉鎮設立乳牛專業區,乳牛則大規模自紐西蘭進口,使國內乳牛事業在64年呈現最高峰,飼養戶達1,321戶;乳牛頭數22,000多頭,但由於同期間酪農經營成本提高,又遭逢能源危機,復受進口乳製品影響,國內乳業又逐年衰減,乳業呈現第二次危機。
民國70年5月21日行政院第1731次院會核定養牛政策與措施,確立養牛事業之目標與方向後,乳業始又呈現轉機。由於中央與地方政府以及廠農配合得宜,乳業得以在較穩定的情況下發展,至75年計有酪農戶1,149戶;飼養乳牛49,109頭,百分之七十八分布於中南部,年產乳量達109,723公噸,經營型態已由初期副業轉向專業化企業管理,76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頒第一期養牛事業五年發展方案,更前後續辦四期,使國內乳牛事業達到另一高峰,穩定發展,民國82年底飼養戶715戶;乳牛112,030頭;年產乳量達35.4萬公噸左右。(表1)
過去40年在各方積極努力下,雖有成果但不顯著,主因是飼養管理的觀念很難突破,酪農長期在農政單位優厚的貸款與補助下,開始經營酪農產業,所產生乳亦由政府保價責成乳廠收購,運輸、集乳設備泰由政府資助,連牧草草苗、公牛精液、牛隻保險、榨乳機乳杯...等無一疏漏。到後期如小女牛亦由政府安排台糖公司代養4期,然多數小型牧場卻不參加,以致代養計畫淪為自營大牧場及大酪農戶獨享的措施,殊為可惜,計畫也於77年6月底結束續辦,更因酪農經營規模懸殊,影響成本,政府為維護飼養規模較小的酪農利益而實行高乳價,導致鮮乳市場無法激增,乳牛產能未能充分發揮,政府乃於63年起大量投入經費辦理乳牛群性能改良計畫,僱用20餘位輔導員派駐乳牛專業區,按時赴酪農戶測定乳牛產量與性能,並將生乳樣品送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檢測,經透過電腦將資料分析整理後寄還農戶參考,但仍有很多酪農不熱衷拒絕參與,參加農戶不達三成,76年12月起分區開始收費,建立「使用者付費」的制度,另則倣效國外制度,於新竹分所成立生乳檢驗中心,進口高價昂貴的乳成分快速分析儀等設備,檢驗酪農飼養之乳牛生乳成分及衛生品質,消除廠農間的嫌隙與糾紛。
嚴格說來,酪農經營能健康的成長,係近十年來在WTO大軍壓境之前提下,加以酪農第二、三代的投入轉型才有所成,期間農政單位除鼓勵酪農調節生乳產期,充分供應夏期乳,減少冬期剩餘乳的壓力,如獎勵淘汰低生產效率、低生乳品質的乳牛,及鼓勵不具競爭力之農戶離酪、鼓勵減少體細胞數、提升生乳品質、辦理牧場登記(已完成90%),另已完成四屆乳牛牧場評鑑作業(圖1、2),提升經營效率,在廠農乳量總量管制的前提下,經各乳廠有效溝通、獎勵所屬衛星牧場的各項措施及努力,已有能力準備迎接WTO全面開放乳製品的挑戰。
二、牛乳銷售:
國內牛乳分為自產自銷及繳交乳品工廠,前者包括工廠自營牧場或學校、試驗單位或酪農戶自行處理者,初期占全年乳產量18%左右,而繳交乳品工廠之牛乳則占82%左右,酪農將生乳直接送繳工廠或經由集乳站集運後轉運到工廠(圖3、4),但隨著乳品市場競爭,後期各工廠為提升生乳鮮度,轉為直接到農戶收集生乳,減少生乳污染機會,更增加酪農經營的收益。
然因國內牛乳主要產區在中、南部,而乳品工廠則多在北部,生乳量增加後,導致南部生乳出路較為困難,政府為配合乳業發展及廠農雙方繳乳之和諧,65年重新協調各廠所需乳源,72年更勞動經濟部工業局參予乳源分配工作,爾後由台灣省政府農林廳負責接手,大致尚稱順利,乳廠初期將收集之牛乳簡單殺菌後送至消費者手中,新型乳品工廠於民國40年先後成立,如味全、福樂等...從事煉乳、酸乳、冰淇淋、鮮乳等之製造,至於爾後無法處理之生乳則調製為煉乳、或抽乳油、或噴成乳粉等,乳業基金均給予一定數量額度比例的補貼,嗣後國內工商業發展,國民所得逐年增加,生活水準提高,乳製品已成為國民生活重要的營養民生食品,乳品工廠高峰時達30餘家,主要以產製鮮乳、調味乳及發酵乳為主。(圖5)
整體牛乳銷售,因生乳成本高,鮮乳售價也高(初期由政府核定),競爭力除遭受國外廉價乳製品進口衝擊外,加上國內冬、夏期牛乳產銷與市場需求不平衡,尤以冬期乳賸餘之壓力為乳業發展之瓶頸,期間積極推動學校鮮乳供應計畫,對象包括高中、國中小、育幼院等,嚴重時期還曾洽請國防部指示各軍事院校配合訂飲200西西保久乳百萬包,此外於76年起透過電視台及中廣等插播飲用鮮乳廣告,逐漸加入報刊、雜誌等,並進行戶外高架看板、電視牆及鐵路、公路、捷運等加掛車廂內外廣告等,並辦理鮮乳促銷活動等,激發消費者飲用鮮乳意願。但隨著物價上漲,乳業基金補貼停止,鮮乳又無法定量檢測生乳的成分下,原料生乳面臨出路危機,農林廳乃於75年10月1日實施辦理鮮乳加貼標章計畫(圖6),鼓勵廠商誠實產製純正鮮乳,實施後確實有助鮮乳的銷售,生乳的收購量也成長20%左右,影響日後其他農產品仿效也貼各類標章,估計至民國90年止,生乳產銷尚稱順利,可是91年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在市場自由化的壓迫下,各乳品工廠對於未來收乳意願漸趨保守,因而採取不成長,減量收購或契約外減價收購方式之權宜措施,甚有不再續約者,嚴重衝擊國內乳業之正常發展,加速酪農出走,收乳總量也逐年降低,92年生產目標為33.5萬公噸;93年則降為32萬公噸,對乳品產銷又是另一個嚴竣考驗的開始。
三、乳價協商:
台灣乳業發展初期比照國外方式訂有生乳國家標準,另為提升國產生乳品質,建立消費者飲用鮮乳的信心,亦制定原料生乳驗收標準及計價辦法供廠農遵守;民國55年以前係以乳脂率為計價基礎,以後,改為分級計價,尚加入生菌數...等條件,但因各乳品工廠收乳意願及價格不一,紛擾甚多,民國65年,政府依據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協調業者之結果,核定「台灣乳品加工廠收購原料驗收及計價辦法」,減少廠農雙方糾紛,嗣後因生產成本、物價變動及提升品質衛生要求等因素,而多次調整,64年以前維持每公斤4.5~9元,翌年開始實施冬夏期不同乳價。
廠農雙方乳價的價差,則由乳業發展基金補貼,從民國68年到74年止。嗣後因乳業基金取消不再補助,復以乳品工廠遭受進口乳粉打擊及國內物價上漲,廠農雙方乳價的商訂,益形困難,民國91年,台灣區乳品工業同業公會要求降低生乳價二元,酪農反對,還北上面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請求支持,該案前後經13次的協商最後才修正定案。
乳品唯有產銷平衡才有生存的空間,由於消費意識抬頭,「營養、健康、衛生」已經是必備最基本的要求,價格才是主流,目前已進入價格決定生產的時代,生產利潤將進立在價格與品質的比較上,換言之,惟有降低成本、提高品質,才有競爭優勢,因此,政府過去積極調整產業結構以提升競爭力,廠農雙方也有體認,產銷平衡才能共榮的理念,今後如能更積極配合,並充分利用國產乳品新鮮之優勢,並在既有產官學的合作模式下,繼續提升技術,降低成本,深信國內乳業發展仍有適度的成長空間。
表1
歷年乳牛生產資料摘要
年 別 |
酪農戶(戶) |
乳牛頭數(頭) |
產乳量(公噸) |
飼養規模(頭/戶) |
生乳價格(元) |
每頭年產量(公斤) |
46 |
86 |
2,008 |
2,885 |
24 |
- |
2,553 |
50 |
248 |
3,414 |
5,824 |
14 |
4.5 |
2,628 |
60 |
408 |
8,161 |
17,906 |
20 |
5.43 |
3,967 |
70 |
699 |
23,636 |
50,154 |
34 |
17.47 |
4,125 |
80 |
1,113 |
85,060 |
225,656 |
76 |
18.01 |
4,565 |
85 |
940 |
111,278 |
315,876 |
118 |
19.30 |
5,026 |
90 |
767 |
118,166 |
345,970 |
154 |
21.36 |
5,438 |
92 |
715 |
112,030 |
354,421 |
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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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表揚現場 |
圖2.乳牛牧場現場評鑑 |
圖3.早期集乳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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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現代集乳站 |
圖5.超市乳品陳列 |
圖6.鮮奶標章註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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