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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第五屆第十三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101年7月24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貳、開會地點:嘉義市勞工育樂中心2樓會議室
嘉義市彌陀路101號
電話:05-2286151
參、出席:詳見簽到册
肆、主席:張福隆理事長
記錄:蘇瑞娟、林冠德
伍、報告事項:
一、本協會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101年3月27日)決議事項執行情形報告如下:
(一)本協會100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基金收支表等,已於3月底呈報內政部核備。
(二)審議通過國產羊肉行銷策略委員會組織簡則條文修訂案。
(三)審議通過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採購作業流程。
(四)101年度國產羊肉行銷策略委員會新聘委員,聘任期間為101.09.01~102.12.31,聘任證書將於8月初寄發。
(五)有關Q熱疫苗與進口廠商洽談表示,產業需有確實訂量才
有進一步申請進口之意願,99年度專案進口乙批疫苗費用
含運費用每劑價格甚高,產業恐無法大量進口達一定數量
來降低成本。
二、101年6月18日召開第五屆第九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會議決議事項摘錄如下:
(一)本協會建請防檢局羊隻標示除了刺青外,得另採行較簡便、安全且適用之標示方法,並已將建議標示方式提供
防檢局酌參。
本協會彙整產業建議事項如下:
(1)建請防檢局採單孔不鏽鋼頸牌來標示羊隻。
(2)頸圈建議以塑膠軟管包覆鐵鍊穿繫頸牌,可避免
頸牌旋轉。
(3)頸牌編碼原則上以3碼數字為主,另輔以英文單
字區別管理,如A001、B001及C001等。
(二)為有效提升國內種羊群之育種工作,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建議,今(101)年度試採補助以全場人工授精之種羊場
為對象並評估今年之成效。
(三)理(監)事及常務理(監)事出席費給付方式,將以嘉義
地區為中心,依地區區分級距以現金方式給付。
出席費給付標準如下:
澎湖、宜蘭、花蓮、台東地區:1,200元
台北地區:800元
桃園、新竹、苗栗、屏東地區:600元
台中、南投、彰化、高雄地區:400元
雲林、台南地區:300元
嘉義地區:200元
(四)審議通過台中市養羊協會(吳進生)等6人申請入會及雲林縣林內鄉詹燈義先生會籍變更為其子詹凱傑先生案,本協會會員人數增加為1,196人,呈請核備。
三、本協會自101年6月19日起至101年7月18日止,業已辦理完成第六屆16場各地區會員代表選舉,合計選出第六屆各地區會員代表74席。
四、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擬編修CNS草-修1010211~CNS草-修10102
15鮮乳、發酵乳、乳品檢驗法-乳脂肪含量之測定、乳品檢驗法-總固形物之測定及乳品檢驗法-乳酸菌之檢驗等5種國家標準草案,本協會就「鮮乳」與「鮮羊乳」之非脂肪乳固形物,建請標檢局應分別規範。
五、未來口蹄疫疫苗自由進口及販售措施推行後,原由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口蹄疫疫苗共採措施將隨即停止,國內養畜農民所需之口蹄疫疫苗,須由廠商預先輸入(O
Taiwan疫苗株或O
Manisa疫苗株),再供國內偶蹄類動物飼養戶購買使用,另檢附O型口蹄疫疫苗配對試驗結果比較表供參。
六、101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生產之羊痘疫苗(批號101001)於101年7月20
日供貨,有效日期至102年7月23
日。
七、101年羊乳標章貼紙訂購、核發、庫存數量(萬張);90年至
101年7月20日止羊乳標章核發量(萬張)如下表:
區分
年度(期間) |
100年
庫存(萬) |
100年
銷/退(萬) |
訂購量
(
萬) |
核發量
(萬) |
銷/退
(萬) |
庫存
(萬) |
101年1月1日
~
101年2月29日 |
451 |
15 |
2580 |
2655 |
0 |
361 |
標章核發量
90-101年7月20日止 |
48,637(萬) |
101年1月1日至7月20日,標章貼紙捐助金收入新台幣
896,917元整(含應收帳款123,600元),支出812,700元。
八、101年度台灣地區優良乳羊場評鑑預定於101年8月1日起至
101年9月15日止受理乳羊戶會員場報名,於101年10月~
11月進行乳羊場現場評鑑及總評鑑,101年12月公布評鑑結
果,並頒發年度優良乳羊場證書公開表揚。
九、本協會101年度各項計畫執行作業報告。
決
定:洽悉。
陸、討論提案
第一案:本協會第六屆各地區會員代表當選人名單,請核定。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本協會預定於101年8月15日(星期三)假嘉義市博愛路1段372號小原婚宴餐廳會議室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並選舉第六屆理、監事,請決定。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選舉本協會第六屆理事、監事相關事宜,請討論。
說
明:
一、本協會第六屆理事、監事選舉,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相關事項辦理。
二、依101年3月27日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第五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決議,第六屆理事應選35人、監事應選11人。
第六屆理事、監事名額分配如下:
(一)理事35席:基隆、台北、新北地區1席。
宜蘭地區1席。
花蓮地區0席。
台東地區1席。
桃園地區0席。
新竹地區1席。
苗栗地區1席。
台中地區2席。
南投地區2席。
彰化地區3席。
雲林地區4席。
嘉義地區5席。
台南地區6席。
高雄地區5席。
屏東地區3席。
澎湖、金門地區0席。
(二)監事11席:基隆、台北、新北地區0席。
宜蘭地區0席。
花蓮地區1席。
台東地區0席。
桃園地區1席。
新竹地區0席。
苗栗地區0席。
台中地區1席。
南投地區1席。
彰化地區1席。
雲林地區2席。
嘉義地區1席。
台南地區1席。
高雄地區1席。
屏東地區1席。
澎湖、金門地區0席。
三、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4條規定,人民團體之選舉,其應選出名額為2名以上時,採用無記名連記法。故第六屆理事、監事選舉採無記名連記法。
四、經與內政部確認人民團體選舉相關事宜,除人民團體之會員(會員代表)因故不能出席會員(會員代表)大會參加選舉或罷免時,得以書面委託各該團體之其他會員(會員代表)出席,並行使其權利外,理(監)事、常務理(監)事及理(監)事長選舉均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選舉。
五、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1條規定,監票員、發票員、唱票員及計票員若干人,由選舉人互推或由會議主席指定之。
六、依人民團體選舉罷免辦法第12條規定,於發票前主席應宣布停止辦理簽到,並報告出席人數及投票截止時間後,由發票員開始發票。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本協會第六屆理事、監事候選人各地區會員推薦名單,請討論。
說
明:
一、本推薦名單係依各地區會員所推薦之人選來提名。
二、若有其他適合之理、監事人選,敬請惠予提名候選。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本協會101年2月~6月份收支報表,請審議。
決
議:照案通過。
柒、臨時動議
案
由:為因應未來養羊產業政策之制定,請就區分乳、肉羊羊隻
品種形成產業初步共識,請討論。
說
明:
一、近程為配合羊乳價格評議委員會之成立,乳羊羊隻品種飼養
成本評估之確認。
二、遠程為提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於制定養羊產業政策之評估
與方向。
決
議:
一、初步取得乳羊、肉羊品種共識為:
乳用品種為阿爾拜因山羊品種及撒能山羊品種。
肉乳兼用品種為努比亞山羊品種。
二、請中華羊協於101年8月15日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
大會時,提案再行確認。
捌、散會:中午12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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