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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報告
【本刊訊】本會於103年5月27日(星期二)10:30,在協會一樓會議室召開第六屆第3次臨時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如次: |
提案(一): |
王育敏立委提案水污染防治法部分修正草案,對產業影響重大。如何因應?請討論。 |
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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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請由各縣市酪農,如有認識之立委、民代,應立即前往拜會以尋求支持農委會意見案,絕不能認同王育敏立委提案有關畜牧業水污染防治法部分修正草案。 |
(2) |
由秘書長聯絡各相關產業(養豬、養鹿、養羊、養雞、養鴨、養鵝)協會,提出畜牧產業實際經營困境,並反映至主管機關及環保書尋求協助,維持現今執行標準。 |
(3) |
針對王育敏立委提案水污染防治法部分修正草案,建議應將工業廢水與畜牧業排放廢水做細項區分。 |
提案(二): |
本會喬遷新址,講討論相關事宜。 |
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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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決定辦理喬遷之喜餐會。 |
(2) |
由各縣市召集人,負責邀請及彙整各縣市相關機關、廠商等名單,並講於6月15目前回覆本協會綜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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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召集人﹔台東陳敬慈、屏東郭文祥、高雄顏良益、台南洪振榮、嘉義黃國賓、雲林李萬裕、彰化洪長進、南投陳慶安、台中張安禎,未決定縣市召集人由本會另行召集。 |
(3) |
本協會喬遷之喜日期俟確定後,立即通知各縣市召集人,以利辦理邀請事宜。備註:決定民國103年7月3日上午11時舉辦。 |
臨時提案(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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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安理事:有關下大雨,造成牧場之牛隻運動場雨水積存過多,難免會溢出,被依遶流取締,建議相關單位研討,從寬認定。 |
決議:
由協會向相關單位陳情實際操作情形,從寬認定,以利產業經營。 |
重要會務訊息
【本刊訊】本會處理商業週刊不當刊登,造成消費大眾對鮮(生)乳的食品安全產生質疑心態。幸蒙行政院衛福部、行政院農委會等相關行政主管單位及台大徐齊泰教授、陳明汝教授等專家學者,秉持正確專業知識,仗義執言,讓傷害降至最低,挽回消費者信心,酪農戶深受恩澤,心生感恩,在此本會送上最敬禮,再說聲謝謝您們,幸好有您,感恩、感謝。
本會秉持酪農戶善良心態,以和為貴的原則,業已103年5月15日由吳秘書長代表理事長至台北市和平東路莊春山律師和平法律事務所,和乳協洪同與商業周刊簽下和解書,將此案件圓滿結案。今後本會將秉持消費大眾對食品安全高標準的期許及創造合理利潤的原則,繼續為酪農產業永續經營的目標,更加關注、努力。
本會處理商業周刊牛奶駭人事件,費用支出略表(本會自行吸收):
(1) |
102年11月25日召開臨時理監事會,餐費及雜支(含會議室租金)12,000元。 |
(2) |
秘書長(個人)協調處理提告業務三趟,地點台北,高鐵車資6,840元。 |
(3) |
聯合召開記者會,本會出席人員(洪理事長、顏前理事長、黃德仁常務監事、吳秘書長)地點台北,高鐵車資7,360元。 |
(4) |
召集幹部後續說明會費用8,000元。 |
(5) |
提告前置作業協調會二次(洪理事長、黃德仁常務監事、吳秘書長),地點台北,高鐵車資 10,160元。 |
(6) |
洪理事長、黃德仁常務監事、吳秘書長出面提告,地點台北,高鐵車資 5,080元。 |
(7) |
洪理事長、李監事長、黃德仁常務監事、吳秘書長參與台北地院協調庭,地點台北,高鐵車資 7,360元。 |
(8) |
洪理事長、吳秘書長至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偵查隊提告調查製作筆錄,高鐵車資 3,680元。 |
(9) |
洪理事長、吳秘書長至台北地院出庭(言詞辯論),高鐵車資 3,680元。 |
(10) |
吳秘書長至台北莊律師事務所達成和解案,高鐵車資 2,2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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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資合計的 46,440元、會議雜支 20,000元、台北地院審判費
3,000元、處理應對工作人員、律師個別諮商、文書雜支、誤餐費、短程車資、停車費及交通加油費等不附收據部分,都由本會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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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畜產會牛乳產業服務費用(產業基金)11月25日撥發50萬元,開支明細如次: |
(1) |
宋嬅玲律師事務所律師費8萬元(收集資料、提告及出庭費)。 |
(2) |
吳宏輝律師事務所律師費8,000元列席臨時理監事會、寄出律師函(存證信函)三份(商周、陳良宇、銘傳大學)。 |
(3) |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訴訟費1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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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支出188,000元,餘款312,000元已於103年4月9日寄還產業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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