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令宣導
台南市養豬協進會
103年06月24日來函,(103)南市養協進字第 008號
轉知台南市養豬協進會所辦理103年度「畜牧業搭排補助計畫」,請酪農戶依說明事項提出申請。
【說明】
請寄送收據正本、提供畜牧場登記證字號與環保單位核發之排放許可證字號(可抄寫於收據背面)至台南市養豬協進
會(台南市新營區綠川北接125號)辦理農委會補助款給付。
該搭排費補助款為繳納 103年度費用之(二分之一),非本年度搭排費無法補助。
搭排費收據正本請於 103/11/20前寄送至台南市養豬協進會,逾期不候。
如無法親自領取補助款支票者請檢附(掛號)回郵信封。
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台南市養豬協進會 06-632951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