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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開會時間: |
105年10月3日(星期一)下午2時 |
貳、開會地點: |
本會10樓的12會議室 |
參、主持人: |
李處長春進(王副處長忠恕代)
記錄:吳鑫宏 |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簽到單 |
伍、主席致詞:(略) |
陸、報告事項: |
案 由: |
有關年度畜牧生產目標訂定之法源及程序案,報請公鑒。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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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年度畜牧生產目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劃並輔導畜牧場、畜牧團體及飼養戶依計畫辦理產銷。 |
二、 |
本會爰於本(105)年8月19日以農牧字第1050043184號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填報各直轄市、縣(市)之106年度畜牧預估生產目標,經彙整後召開本次會議進行討論。 |
決 定: |
洽悉。 |
柒、討論事項: |
案由四: |
有關106年度肉羊生產目標案,提請討論。 |
說 明: |
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估106年度肉羊可供屠宰量為75,496頭,本年度生產目標為79,000頭,106年度肉羊供應屠宰量下修為75,000頭。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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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考量羊肉為開放自由進口品項,其中澳洲及紐西蘭為主要進口國,市占率約91%,國產羊肉自給率為9%,為維持產銷供需平穩,106年供應屠宰目標頭數擬訂定為75,000頭;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供屠宰目標,詳如表6。 |
二、 |
106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訂定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該直轄市、縣(市)106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生產計畫,分配予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案由六: |
有關106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案,提請討論。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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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估106年度羊乳生產量為16,073公噸,本年生產目標量為16,300公噸。 |
二、 |
由於中華民國養羊協會辦理GGM鮮羊乳標章及推動CAS羊乳認證制度,查104年國內生羊乳由GGM乳廠契約收乳之比率達79%
較103年之81%呈現略跌趨勢。 |
三、 |
依據本會農業年報資料顯示,近3年(102-104)之乳羊頭數及羊乳產量持續減少,主要條因羊乳為季節性飲品,另因自產自銷及羊乳配銷通路受限與人力老化等因素影響,致使羊乳市場逐漸萎縮,爰106年生產目標下修為15,900公噸。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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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於乳羊產業產銷平衡與永續經營之考量,106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擬定為15則0公噸﹔至各縣、(市)政府生羊乳生產目標,詳如表8。 |
二、 |
106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訂定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該直轄市、縣(市)106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生產計畫,分配予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捌、臨時動議:無 |
玖、散會:下午5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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