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主席: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副局長 杜文珍 |
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 所 長 唐佳永 |
紀錄:潘宏造、吳恆毅 |
肆、出列席人員:如簽到簿(略)。 |
伍、主席致詞:略。 |
陸、頒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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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贈榮退獎牌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鄭主任秘書純彬及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莊所長謙恭,感謝渠等於公務生涯,致力各項動物防疫、檢疫業務之推動,厥功奇偉、勳業永懷,足堪為動物防檢疫人員之表率。 |
柒、報告事項: |
案由五: |
本年度重要草食動物疾病預防工作執行案,報請公鑒(報告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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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Q熱(Q fever)防治輔導: |
(一) |
本局已完成「Q熱預防及控制」宣導單張,請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及相關產業團體協助持續輔導轄內畜牧場及所屬會員落實生物安全及衛生管理防疫事宜,以防範疫情發生及蔓延,若轄內出現疑似病例時,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積極派員訪視調查並採樣後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以釐清病
因,亦可洽本局草食動物疾病輔導團隊協助防治及輔導。經查Q熱為我國乙類動物傳染病,經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確認為陽性案例,請地方動物防疫機關依規定登錄於本局「動物防疫資訊網
」。 |
(二) |
請產業團體持續透過會員大會、理監事會議及相關宣導會議,通知所屬會員及相關業者,草食動物畜牧場發現流、死產案例,應通知動物防疫機關配合採樣送撿,以釐清病因,便於洽詢本局草食動物疾病輔導團隊協助防治及輔導。 |
二、 |
小反芻獸疫預防工作: |
(一) |
小反為獸疫(Peste des petits
ruminants﹔PPR)為我國甲類動物傳染病,由副黏液病毒科(Paramyxoviridae)麻疹病毒屬(Morbillivirus)所引起之動物傳染病,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及農糧組織(FAO)規劃於2030年撲滅本病。本病最早日寄發生於西
非各國,1942年首次報告發生於西非之象牙海岸,現已侵入到中非、北非、阿拉伯半島、中東、印度及中國大陸。山羊及綿羊為主要成受性動物,是長染率及致死率可高達100%,傳播方式為直接接觸病畜分泌物、排泄物或短距離飛沫傳播,主要臨床症狀包括高燒、下
痢、大量眼鼻分泌物、流泛、壞死性口炎、胃腸炎及文氣管肺炎等。 |
(二) |
中國大陸持續傳出小反芻獸疫疫情,為防範疫情傳入,危害畜牧產業,務請轉知並輔導所轄羊隻畜養戶立即落實門禁管制、人車進出及畜牧場消毒等自衛防疫工作,並加強相關防疫宣導,遇有疑似病例立即通報轄區動物防疫機關,即時反應及處置。另並請呼籲轄內羊隻畜養戶避免前往中國大陸或其他疫區國家之畜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物飼養場,以確保畜養動物健康及防疫安全。若轄內出現疑似病例時,請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積極派員訪視調查並採樣送檢,以釐清病因,亦可洽本局草食動物疾病輔導團隊協助防治及輔導。 |
(三) |
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持續將小反芻獸疫納入於重要疾病防疫宣導講習會防疫宣導重點項目。 |
(四) |
請家畜衛生試驗所補充說明小反芻獸疫診斷技術、設備整備情形。 |
三、 |
草食動物重要疾病預防工作: |
(一) |
草食動物發生異常死亡化製、呼吸道疾病、流、死產案例,請採樣送驗,以釐病因。為使我國對於OIE表列應通報疾病之檢驗、確診及通報準確與落實,請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對於疑似案例,應採樣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最終確診結果應詳實確定,並立即通報本局,以利通報OIE。 |
(二) |
本局持續補助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辦理草食動物公職獸醫師教育訓練,課程包括牛結核病檢驗及疾病採樣之實地現場操作,以提升公職獸醫師對於疾病診斷與檢驗效能,各單位於職務調整
時,請注意新任人員之訓練與經驗傳承。 |
決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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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請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加強宣導所轄(屬)業者如發現疑似動物傳染病案例時,應踴躍採樣送家畜衛生試驗所檢驗,以利釐清病因;若病例確診結果為OIE表列應通報疾病時,請動物防疫機關將最終檢驗結果詳實登載於動物防疫資訊網,以利本局通報OIE。 |
二、 |
有關草食動物公職獸醫師教育訓練課程,本局持續補助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辦理相關課程,各單位如有職務調整、新任人員或委外之牛結核病檢驗工作獸醫師,務必派員參加。 |
三、 |
餘洽悉。 |
案由六: |
108年度草食動物疾病專家輔導團隊工作執行進度及情形,報請公鑒
(報告機關:草食動物疾病專家輔導團隊)。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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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防檢局邀集國立四所大學獸醫學院草食動物疾病防治專家籌組草食動物疾病專家輔導團隊,進行現場重大人畜共通傳染病等輔導及防疫策略擬定。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相關產業團體均可尋求四所大學獸醫學院之技術支援指導。 |
二、 |
108年度1月至5月本專家園隊完成項目: |
(一) |
乳牛牛結核病陽性場現場防疫訪視及輔導:。 |
1. |
去年度(107)原有12場,今年(108)5月30日已解除管
制5場,增加5場,目前共12場,已完成12場次現場輔導。 |
2. |
剖檢場數8場次,剖撿頭數計24頭,剖檢結果:有肉眼病變
有5場共9頭。 |
(二) |
乳羊血清Q熱監測:以商業用 ID Screen Q fever Indirect ELISA檢驗套組,目前各區皆已進行羊血清樣本60場,因檢驗套組於5月中旬送達,目前正進行檢測,已有檢驗11場,220頭,檢驗結果:場陽性率 54.5%(6/11),頭陽性率 27.7%(61/220)。 |
(三) |
羊隻Q熱監測及防治技術探討:目前選定AB兩場進行輔導,先確實檢驗出帶有 Coxiella burnetii羊隻進行投藥治療後,再進行第2次檢驗,以了解治療結果。第1次採樣A場採樣60頭,血清陽性率 55%(33/60),陰道拭子 PCR陽性率 73.3%(44/60),經以分析後有44頭判定為成染,目前進行治療試驗
;B場採樣45頭,血清陽性率 0%(0/60),陰道拭子 PCR陽性率 67.0%(30/45),正進行輔導處理。 |
(四) |
反芻動物人畜共通傳染病研討會:第1場次已於108年5月25日星期六,假國立屏束科技大學獸醫二館VMII 201教室舉行。共有141人與會,其中執業獸醫師共計113人參與。預計第2場於10月份在中部舉辦。 |
(五) |
鹿隻結核病防疫部分:台灣養鹿協會預計108年6月3日舉辦產業幹部座談會。 |
決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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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Q熱為人畜共通傳染病,若轄內出現疑似病例,除應積極派員訪視並採樣送檢以釐清病因外,相關產業從業人員及各直轄市、縣(市)動物防疫人員在處理疑似病例時應確實做好自身安全防護措施,而後續身體若出現不明斑疹或疑似成冒等症狀,應盡速至醫院感染科就醫,並向醫師說明職業性質,以利診斷及治療。 |
二、 |
餘洽悉。 |
案由九: |
有關本協會辦理防檢局108年度「口蹄疫防疫階段策略之強化工作計畫」、「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防治計畫」、「建構動物防疫及畜產品安
全衛生預警體系計畫」執行情形,報請公鑒。(報告單位: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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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口蹄疫防疫階段策略之強化工作計畫: |
(一) |
已完成辦理2場次「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疫宣導講習會」:3月18日於苗栗縣,邀請國立中興大學獸醫學院莊士德副教授講授「羊隻常見疾病之防治」。6月4日於屏東縣,邀請高淑娟獸醫師講授
「口蹄疫及羊隻常見疾病簡介」。 |
(二) |
預定7月於地點:臺中市,9月於嘉義市。各辦理1場次「口蹄疫等重要疾病防疫宣導講習會」。 |
(三) |
已辦理6場次專家到場諮詢服務(其包括仔羊疾病症狀、母羊乳房炎、黴漿菌感染、下痢症狀等疾病),分別為苗栗縣1場、彰化縣1場、雲林縣1場、臺南市2場、屏東1場,邀請中興大學莊士德副教授及嘉義大學賴治氏副教授到場指導,該 6場羊場於發生後依專家指導建議,病狀已皆獲得改善。 |
(四) |
續聘機動性查核人員,查核各縣市口蹄疫防疫業務,並依防疫需要隨時調派或支援地方政府查核本計畫執行情形。 |
(五) |
宣導各縣市會員及養羊戶落實羊痘疫苗注射、牧場消毒、避免前往疫區參觀畜牧場等自衛防疫措施並續請會員羊場持續落實消毒工作,及確實填報「畜牧場衛生管理工作紀錄簿」’並加強宣導羊戶於上市或屠宰時,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應確實填報「家畜健康證明書」。 |
二、 |
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防治計畫: |
(一) |
依各縣市防疫單位回覆之「109年度乳羊防疫耳標需求統計表」完成耳標統購作業,於5月已完成訂購,預計於11月中交貨,並完成寄送。 |
(二) |
109年度耳標調查需求量為 16,034月,接餘經費另購買 77支耳標鉗備用,若有需要請向協會申請。 |
三、 |
建構動物防疫及畜產品安全衛生預警體系計畫講習會: |
(一) |
已辦理2場次臺南市專家到場諮詢服務(母羊下痢症狀),邀請嘉義大學賴治民副教授到場指導,該場羊場於發生後依專家指導建議,病狀已皆獲得改善。 |
(二) |
預訂辦理4場次講習會:分別安排在雲林、臺中、嘉義地區辦理,預訂於12月全部辦理完成。 |
決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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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有關109年度賸餘經費購置耳標鉗,請協會於108年度計畫預算經費額度下自行調整購置,各單位若有需求請向協會申請。 |
二、 |
餘洽悉。 |
捌、討論提案: |
案由四: |
有關研議提早啟動羊痘疫苗拔針期程案,提請討論(提案單位: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說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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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中華民國養羊協會108年3月27日第7屆第10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略以,自99年6月25日起全面施打羊痘疫苗以來,養羊場依法注射疫苗將近9年,建請研議評估啟動羊痘疫苗拔針事宜。 |
二、 |
本案曾於105年1月17日「評估停止施打羊痘疫苗會議」討論,決議略述如下: |
(一) |
請產業團體、地方動物防疫機關輔導所轄(屬)養羊戶確實施打羊痘疫苗,提升疫苗注射率,並落實養羊場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及推動羊隻至合法屠宰場屠宰。請本局肉品檢查組研議提升羊隻合法屠宰率並持續加強羊隻違法私宰查緝。 |
(二) |
請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回朔調查97年至101年間羊痘案例場,尤其是乳羊場之種公羊及肉羊場之種羊,加強場內動物臨床檢查,遇有疑似羊痘案例,應立即採取移動管制及採樣送驗,以釐清是否有病毒活動情形,並加強查核偏鄉地區養羊場羊痘疫苗購買及實際施打情形。 |
(三) |
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參考OIE陸生動物診斷試驗及疫苗手冊規範,研定羊痘病毒學及血清學檢驗方法。 |
(四) |
請本局動物防疫手且研議規劃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後之配套措施。基於羊痘疫苗施打率未落實,尚有羊痘病毒存在風險,現階段不宜停止施打疫苗,前揭各項措施於執行半年後進行盤點及檢討。 |
三、 |
前揭各項措施於執行半年後進行盤點及檢討,本局於105年 6月27日召開105年度第1次全國草食動物防疫業務聯繫會議延續討論本案決議如下: |
(一) |
本局於105年1月27日召開評估停止施打羊痘疫苗會議,並於3月上旬委請地方動物防疫機闕,對於曾發生羊痘之案例場進行回場訪視及問卷調查,結果目前無發現羊痘疫情。 |
(二) |
透過屠宰場端屠前和屠後檢查了解羊痘疫情現況,為重要工作項目之一,目前因羊隻於屠宰場屠宰比例不高,造成無法監控羊痘病毒野外毒株感染情況,不宜貿然停打疫苗,應俟羊隻於屠宰場屠宰比例提升後,視監控情況提報專家會議討論後擬定相關時
程,本局將持續研議提升羊隻合法屠宰率並加強羊隻違法私宰查緝。 |
四、 |
有關提升羊隻合法屠宰率部分,防檢局肉品檢查組督導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加強羊隻違法屠宰查緝下,相關業者已陸續進入合法屠宰場代宰或取得合法羊肉販賣,105至107年度羊隻屠宰頭數分為39,813頭、45,726頭及 49,839頭,107年度已較105年度增加10,026頭(提升25%)。 |
五、 |
畜衛所於108年5月9日以農衛試疫字第 1082511680號函就評估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建議如下: |
(一) |
目前對國內羊痘流行病學現況資訊甚少,在考慮停止施打羊痘疫苗之前,宜先掌握羊籍資料、疫苗覆蓋率或抗體盛行率、感染率
(潛在未通報之病例)等。 |
(二) |
應落實畜牧場登記,精確掌握在養場數及頭數,以作為流行病學採樣與分析之基礎。 |
(三) |
為了解可能存在的田間病例,建議擴大
97年至101年間羊痘案例場查驗對象和數量,並增加屠宰場與拍賣場監測。透過臨床檢查和觸診篩檢,遇有疑似羊痘皮膚病變之病例,採樣後送實驗室診斷,釐清是否感染。 |
(四) |
雖然目前血清學診斷方法無法區別野外毒或疫苗毒抗體,但藉由全國大規模血清學主動監測,有助了解目前羊隻羊痘抗體之盛行率,做為相關措施擬定之參考。 |
(五) |
參採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模式,召開專家小組會議,擬定清除羊痘之短、中、長程目標。 |
六、 |
請與會人員提供相關建議,以利彙整後召開專家會議討論。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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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要評估停止施打羊痘疫苗先期作業,應掌握羊籍資料、在養場數及頭數、提昇羊隻至屠宰場比例等,以作為流行病學調查與分析之基礎。 |
二、 |
請畜衛所、農科院等單位研提相關計畫,持續收集有關羊痘各式分析數據,以利後續召開專家會議,評估羊痘疫苗停打之可行性。 |
三、 |
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於產業開會時,宣導溝通目前停止施打羊痘疫苗
之困難點。 |
玖、臨時動議:無。 |
壹拾、散會:下午5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