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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荷蘭種乳牛血型檢查處理細則
一、本細則依本會荷蘭種乳牛登錄辦法第十三條訂定之。一、
二、血型檢查項目如下:
(一)血型之證明
(二)父母畜之判定
(三)雌性雄相體之判定
三、凡本會辦理種牛登錄或其以上之登錄牛可申請檢查血型以取得血型證明書(格式十七、格式十八)。
四、在同一發情期連續由不同公牛精液授精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判定父牛母牛時,得檢查其關係牛之血型判定之。
五、異性雙胞胎牛欲判定是否罹為雌性雄相體時得檢查其關係牛之血型判定之。依本細則判定結果證明非雌性雄相體者得在分娩前接受登記或登錄申請。但此證明僅做為證明具有卵巢機能而非保證其有受胎能力。
六、血型之檢查應填具血型檢查申請書(格式十八)並附繳檢查費向本會申請之。但本會認為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七、前條,但書所指之檢查費用暫訂如下:
(一)血型證明1,200元。
(二)父母畜之判定 1,000元。
(三)雌性雄相體之判定 1,000元。
但因檢查採血需特別開支時,由申請人負擔其一部或全部費用。
八、血型之檢查判定必要時得委託有關機關判定之。
九、採血應由獸醫師進行,當採血時本會登錄委員或職員應會同在當場辦理個體確認,必要時另邀請政府畜牧主管人員會同辦理之。
十、本細則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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