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種豬性能檢定規章(2012年版)
(2012年5月22日農牧字第1010721020號函核備)
壹、參檢豬場資格
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以下簡稱本會)依畜牧法規定認可之純種豬群。
二、送檢品種暫定藍瑞斯、約克夏、杜洛克、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高畜黑豬,送檢豬場之單一品種在養登錄母豬群需30頭以上。
三、豬群健康良好,並經當地動物防疫機關證明三個月內無法定甲類動物傳染病發生之豬場。
四、新參加之送檢豬場必需檢附畜牧場登記證書影本備查,並接受本會查證。
貳、參加辦法
一、本會將各期檢定時間表公布於網站。(http://www.angrin.tlri.gov.tw/ 畜產種原資訊網。)
二、凡具有參檢豬場資格者,可逕向本會指定單位索取種豬性能檢定規章與當期檢定工作進度表(T/1),並填寫檢定工作進度表(T/2)辦理報名登記。
三、報名登記之純種豬群,得逢機抽樣採血作各種測定。
四、參加檢定,需於進豬時繳交受檢種豬各別資料表((T/3)、切結書(T/4)、送檢豬隻健康證明書(T/5),否則不予受理。
五、本會得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種豬資訊庫追蹤資料,建議或指定種豬場可送檢種豬。
參、受檢規定
一、本會每年預定舉辦性能檢定次數,依設備容量而定,各報名豬群都可提供仔豬。送檢仔豬以15日齡 ~ 21日齡,體重5.0公斤 ~ 9.0公斤為限。
二、送檢豬隻以同胎(二公或二公一母)為一送檢單位,但每胎不得超過兩個送檢單位。
三、欲參加受檢之仔豬,如同胎內發現有遺傳性赫尼亞、閉肛等缺陷或整胎存活數少於6頭時,請勿報名。
四、送檢種豬若無法於二個月內申辦血統登記證明書者退回送檢單位,並依進站飼養日期計繳檢定費。
五、藍瑞斯、約克夏、杜洛克、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高畜黑豬之緊迫基因型均需為AA,不符者予以淘汰,並計繳檢定費。
六、杜洛克之肉質基因型必需為HH6型、HL5型、HL4型、HL3型等四種基因型,不符者予以淘汰,並計繳檢定費。
肆、檢定程序及評估
一、檢定站以每一送檢豬隻採個別飼養,豬隻進入檢定站後,給予約10公斤預備料,然後換飼檢定料。檢定料與預備料之配方詳見附錄1。
二、檢疫觀察後,自豬隻個別體重達40±2公斤開始檢定至150日齡完檢,若未達110公斤(女豬100公斤),則繼續檢定至110公斤(女豬100公斤)結束生長性能檢定。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自80日齡開始檢定,至180日齡完檢者,即可參與推廣。
三、種豬若於180日齡稱重時未達110±2公斤(女豬100±2公斤),則強迫結束檢定,視為不完檢豬,並予以淘汰(公豬先以藥物注射去勢)價款歸畜主。
四、檢定豬任飼粒狀料,並計算飼料消耗量。
五、檢定豬完檢時測第五肋、最後肋及最後腰椎等三點背脂,依公式計算修正背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