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委員會104年第1次會議紀錄2015年5月13日台種福字第 878 號函
一、時間: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
二、地點: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502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02)23015569
三、主 持 人:王忠恕科長 紀錄:劉桂柱
四、出席人員: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王忠恕科長、陳培梅技士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顏念慈研究員
中央畜產會;林正祥專員
台灣大學:林恩仲副教授(吳瑞軒代理)
中國文化大學:羅玲玲副教授
農業科技研究院:郭士逢研究員
台灣區種豬產業協會:廖大福理事長
台灣區種豬產業協會:劉桂柱秘書長
五、報告事項:
案由一:本會執行104年「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計畫,於104年2月27日前提出申請完成報名種豬場有:福昌、暉煌、仙佳、水波、順安、金山等6家種豬場參加。
說明:參加104年場內檢定作業完成報名種豬場有:福昌、暉煌、仙佳、水波、順安、金山等6家種豬場參加。
決定:
1. 場內檢定作業分為二階段:已報名的種豬場及推動參加種豬場。
2. 6月17日第一次場內檢定拍賣後遊說王文曲牧場繼續參加場內檢定作 業。
3. 目前推動參加參加種豬場有福冠、祝興及鈺成三場,由劉桂柱秘書長進行確認意願。
案由二:104年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拍賣會,定於104年6月17日(星期三)、9月16日(星期三)及12月16日(星期三)於雲林縣褒忠鄉南聯拍賣場舉辦。
說明:依據104年1月9日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委員會期末檢討會議紀錄通過104年舉辦三期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拍賣會,定於6月17日(星期三)、9月16日(星期三)及12月16日(星期三)於雲林縣褒忠鄉南聯拍賣場舉辦。
決定:
1. 6月份第一次拍賣豬隻頭數以40頭為目標,爾後拍賣仍以40頭為基準,但會依當時豬價進行調整。
2. 請輔導委員專家安排時間至場內檢定種豬場進行輔導。
六、討論提案:
案由一:請「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委員會」委員專家報告種豬場參加場內檢定作業執行情形。
說明: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作業採自願參與制,於104年2月27日前提出申請完成報名種豬場有:福昌、暉煌、仙佳、水波、順安、金山等6家種豬場參加場內檢定作業。
決議:
1. 場內檢定作業分為二階段(現有已報名場及推動參加場):
已報名場依現有規範進行檢定工作及拍賣作業;推動參加場由郭士逢博士先到場確認相關基本資料及在養頭數是否符合需求,再由羅玲玲老師及林恩仲老師進行生長超音波檢定工作及資料上傳說明。
2. 郭士逢博士到場評估後,建議仙佳可參加6月份第一次拍賣(各品種在養頭數均已達標準,再由羅玲玲老師到場確認生長超音波檢定工作之施行細節),金山則建議到9月份第二次拍賣再參加(各品種在養頭數仍不足,且相關登錄資料不齊全),順安則因豬隻頭數不足,所以不參加6月份第一次拍賣。總計有福昌、暉煌、仙佳及水波等4家種豬場參加6月份第一次拍賣。
3.後續作業時程
5/28 | 現場生長超音波驗證截止 | |
5/29 | 拍賣頭數報名截止 | |
6/1 | 現場基本資料驗證截止 | |
6/3 | 檢定資料上傳截止 | 當日24時關閉系統 |
6/6 | 繳交檢定資料予顏博士及劉秘書長 | |
6/7 | 現場採精認證開始 | |
6/10 | 採精認證資料及性能檢定資料上網完成 | |
6/14 | 拍賣手冊印製完成 | |
6/17 | 第一次場內檢定拍賣 | |
4. 2014年度場內檢定年報編纂
王忠恕科長建議A部分改放序言、組織架構及作業流程,規章及會議記錄做為附件。B部分仍為場內檢定現場驗證工作(1. 基本資料/系譜驗證;2. 生長超音波驗證;3. 母豬繁殖驗證)之操作規範及實際操作說明。C部分為資料庫系統說明,並提供實際統計資料。D部分為拍賣相關辦法、手冊及圖片說明。另依據每期拍賣時程進行同期檢定成績統計,並於後敘明輔導成果及改進方向(屬Q&A)。三位委員專家(林恩仲老師、羅玲玲老師及郭士逢博士)會同陳培梅技士、劉桂柱秘書長及顏念慈博士於6月份第一次拍賣後召開編審會議,就現有資料進行內容架構討論,由林恩仲老師擔任召集人,預計7月底出版。
5.羅玲玲老師後續檢定工作時程:
5/2到水波、5/6到福昌,暉煌和仙佳也會再安排到場一次,所以總計福昌和暉煌各到場二次,水波和仙佳各到場一次。福昌是因為本來的合格技師升場長,目前改由汪原賜先生進行操作,但汪先生非合格技師,所以須由羅老師進行操作。暉煌則是一向都由羅老師進行操作,所以安排到場二次。而水波因為有合格技師,且長期固定進行操作,所以羅老師將其調整為驗證場,因此僅安排去一次。仙佳則因本次開會才知道其可以參加6月份第一次拍賣,且其合於出生日期條件的頭數僅20多頭,所以羅老師僅會安排到場一次。
七、臨時動議:
案由;檢定站女豬完檢體重100公斤,與公豬差10公斤,為何場內檢定要90公斤,與公豬差20公斤?如此作為,將讓各場無法同一天場內檢測同胎2公2母;而致使各場女豬會超過100公斤發生(103年二次拍賣豬隻女豬體重範圍為90kg-150kg,且大多女豬超過100公斤)。
決議:
1.場內檢定要同一天場內檢測完檢同胎2公2母的確不容易,要生長整齊度夠,目前各場要各去1-2次場內測定與驗證,方可完成供一次拍賣豬隻檢定資料。場內檢定目前是同場同品種比較,女豬90公斤完檢,大家立足點相同;若女豬完檢體重修改為100 ± 10公斤,檢定作業時間要延長,需要更多人力投入(各場至少要各去2-3次場內測定與驗證),且需要女豬100 ± 10公斤各項性能之修正公式。
2.場內檢定女豬完檢體重90公斤是延續往年場內檢定方式,採用體重到達時完檢,結束檢定公豬體重是110 ± 10公斤,女豬為90 ± 10公斤;本制度計算ADG是從出生重至完檢體重,且各修正公式所用標準體重,公豬110公斤,女豬90公斤,若要修改等三年收集足夠資料,加以分析後再決定是否將女豬提高至100公斤。
八、散會:同日中午12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