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商改善本會檢定站保育舍設施及檢討疫苗注射防疫計畫會議紀錄2015年6月23日中畜畜字第104200219號
壹、開會時間:20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
貳、開會地點:本會檢定站會議室(台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
參、主持人:王組長佑桓 紀錄:蘇儀苹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簽到簿
伍、主席致詞:略
陸、長官致詞:略
柒、至現場審視保育舍設施
捌、報告事項:
案由:本會檢定站免疫計畫案,報請公鑒。
說明:
一、依據102年5月9日「檢定站種豬免疫計畫檢討會議」修正免疫計畫書(如議程
附件)。
二、本會檢定站檢定及疫苗免疫流程:
(一)各送檢場報名送檢頭數,本站核定送檢頭數,每年送檢為8期,每期送檢頭數約130頭。
(二)送檢仔豬出生日齡15~21日齡,體重5~9 Kg,外觀健康且父母畜皆完成登錄。
(三)於6週齡,豬瘟(HC)及豬丹毒(ERY)免疫注射。
(四)於9週齡,由保育舍異動至檢定舍個體飼養。
(五)於10週齡,量秤體重達40 Kg ± 2 Kg,始得開檢且進行假性狂犬病(PR)免疫注射。
(六)於14週齡,口蹄疫(FMD)免疫注射。
(七)於18週齡,第二劑假性狂犬病(PR)免疫注射。
(八)於20週齡,逐隻抽血檢測基因及豬瘟、假性狂犬病、口蹄疫之抗體力價檢測。
(九)於24週齡,第二劑豬瘟(HC)免疫注射。
(十)於26週齡,完檢後合格種豬進行採血檢測(PR野外毒株感染檢測)。
(十一)於28週齡,日本腦炎(JE)免疫注射。
決定:洽悉,併討論事項案由二討論。
玖、討論事項:
案由一:有關改善本會檢定站保育設施案,提請討論。
說明:請各位專家依現場審視狀況提供建議。
決議:
一、建議改善本會檢定站鼠類問題,尋求滅鼠專家徹底執行滅鼠計畫,以強化生物安全防護。
二、為充分供應仔豬飲水(2公升/頭/日),建議更換仔豬飲水杯碗為乳嘴式飲水器並適度增設。
三、現有保育舍每欄位置入13頭仔豬,空間顯得狹小,建議於不影響建築物主體結構原則下,可將既有三品檢定舍(現堆放器材設備等雜物)改建為保育舍,降低飼養密度。
案由二:有關改善本會檢定站免疫計畫案,提請討論。
說明:請各位專家就本會免疫計畫提供建議。
決議:經與會專家討論後建議:
一、本會檢定站口蹄疫免疫適期修正於16週齡免疫注射,第20週齡佐以抽血檢測監控口蹄疫抗體力價,不足者於第26週齡補強第二劑口蹄疫密苗。
二、本會檢定站假性狂犬病免疫適期修正於第10週齡免疫注射及第14週齡第二劑免疫注射。
三、修正後免疫計畫書如附件。
壹拾、臨時動議:無。
壹拾壹、散會:下午1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