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 106年度養豬產學技術交流座談會會議紀錄
2017年12月11日畜試產字第1062411406號
壹、時間:106年11月22日(星期三)13時30分
貳、地點:本所技術服務組二樓視聽室
陸、養豬技術移轉案簽約儀式:
新增豐農畜產有限公司技轉本所高雄種畜繁殖場開發之「高畜黑豬種豬繁殖選育及其肉豬量產化飼養技術」。由本所王治華副所長與新增豐農畜產有限公司鄭育松執行長進行簽約儀式,並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湯夢汎技正擔任見證人。
柒、養豬產業政策宣導:
邀請農委會畜牧處家畜生產科湯夢汎技正擔任講師,講題「臺灣養豬產業面臨的挑戰與因應措施」,就國內養豬產業現況、優勢、面臨之困境與未來發展策略等進行闡述,詳細內容見座談會手冊第5 - 31頁。
捌、養豬業者經驗分享:
邀請仁允牧場林岳昌場長分享「仁允牧場經營概況報告」主題,分享仁允牧場經營理念、目標及策略,進而擴展品牌的建立與行銷,詳細內容見座談會手冊第33 - 47頁。
玖、報告事項:
案由一、105年度本所養豬產業研發成果報告。
說明:由本所產業組劉芳爵研究員報告,共提出9篇研究成果,面向包括遺傳育種1題、飼料營養4題、經營管理2題及加工技術2題,詳細內容見座談會手冊第49 -81頁。
決定:洽悉,請有興趣深入瞭解的農友與業界朋友,直接與各研究計畫主持同仁聯繫。
案由二、104年度養豬產學技術交流座談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列管項目:提案三、是否有可資辨識國產豬肉或進口肉品質的方法?
提案單位:台灣農畜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王志興總經理
說明:
一、105年決議如下,本案仍請本所加工組爭取相關計畫經費,持續進行本案相關研發工作,座談會將繼續追蹤辦理情形。
二、本案辦理情形,由本所加工組回復:
(一)生鮮豬肉與國外冷凍豬肉之辨識方法,國際間仍以穩定同位素法為主流鑑別技術。由於臺灣與美國之豬種、飼料原料及配方技術十分相近,鑑別技術難度高,且進行同位素分析需具備相應等級之實驗室,並需建置同位素檢測儀器方可進行試驗。
(二)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已於今(106)年執行科技計畫,建立國內冷凍冷藏豬肉鑑別技術,已可利用同位素法進行冷凍冷藏豬肉鑑別,基於資源整合避免浪費之原則,建議如有鑑定需求可洽詢中央畜產會。
決定:本案經本所加工組向中央畜產會確認,建議如有鑑定需求可洽詢中央畜產會,餘洽悉。
案由三、105年度養豬產學技術交流座談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報告。
提案一:豬糞渣的乾式或溼式厭氣醱酵配合3段式廢水沼氣發電運用技術之改善。
提案單位:屏東縣政府畜產科施彥廷技士
說明:
一、 105年度座談會對本案決議如下:
(一)本所經營組說明,豬糞之堆肥化已規劃於三段式廢水處理系統中,堆肥製品可自行運用,若有畜牧場附設堆肥場營運許可,則可登記肥料產品並銷售。
(二)若畜牧場規劃以沼氣生產之方式利用豬糞,則可併同豬糞尿廢水進行厭氧醱酵,惟須注意放流水須符合環保標準,且厭氧污泥必須定期加強清除。
(三)本所經營組於106年起將執行豬糞或牛糞之乾式(固形物比例大於15%)厭氧發酵研究,以評估豬糞之乾式醱酵的沼氣產率及經濟效益。
(四)有關養豬業者在各畜舍排水口增加欄柵,減少固體進入廢水處理系統,是正確之方法,可以有效減低三段式廢水處理系統之負荷。另外,減少用水雖會使廢水之濃度增高,但由於可增加其在廢水處理系統的水力停留時間,因此只要系統運作正常,應可符合排放水標準。
(五)本所具有相關畜牧廢棄物處理技術,並積極輔導畜牧產業,如需相關之輔導及技術諮詢可洽經營組辦理。
二、 本年度辦理情形,由本所經營組回復。已於本(106)年度辦理執行豬糞及牛糞乾式厭氧發酵之研究,相關技術可洽經營組。
決定:洽悉。
提案二:加強預防飼料原料中的黴菌毒素。
提案單位:台南市毛豬產銷班 劉建南班長
說明:
一、 105年度座談會對本案決議如下:
(一)黴菌毒素種類很多,以黃麴毒素毒害最強。農委會為加強飼料衛生安全,每年皆委請縣市政府至各飼料廠及養豬戶採集配合飼料樣品,送本所進行黃麴毒素檢測,玉米樣品送農業科技研究院檢測,以預防有害飼料原料,進入飼養畜禽之食物鏈。
(二)目前市面上黃麴毒素快速檢查法,利用快速檢驗試紙偵測,優點為操作方便,可讓農民快速得知檢驗結果,缺點為偵測極限較高,較不易偵測到低濃度的黃麴毒素。
(三)農委會已針對進口之大宗原料穀物加強邊境管制,依產地之風險程度進行不同頻率的抽驗,最高風險者採嚴格的逐批檢驗。目前抽驗結果顯示,各畜禽配合飼料的黃麴毒素濃度皆符合國家標準。
(四)本所營養組飼料化驗中心,於民國97年至104年間,依農委會指示,飼料檢驗費用以半價方式嘉惠農民,來提升農民的自主管理,但近期經審計部糾正及規費法相關規定,表示優惠鼓勵仍應有期限,因此本所飼料檢驗服務之成本已再全盤仔細檢討,大部分檢驗項目恢復原價,並與相關同業相近。
二、 本年度辦理情形,由本所營養組回復:
(一)黴菌毒素種類很多,以黃麴毒素為害最深,一直是國內控管穀類飼料衛生安全的主要檢測項目之一。農委會對進口大宗原料穀物加強邊境管制,105年檢驗34批進口玉米,結果1批不合格,依法不得輸入。106年 (至11月10日止)檢驗277批,結果皆符合國家限量標準。
(二)除了進口的邊境管控外,農委會每年皆委請縣市政府至各飼料廠及養豬戶抽驗配合飼料與玉米樣品的黃麴毒素含量,105年檢驗262件配合飼料、30件原料玉米,106年 (至11月10日止)檢驗226件配合飼料、29件原料玉米,結果皆符合國家限量標準。
(三)目前市面上已有黃麴毒素檢驗試紙商品,操作方便且快速得知檢驗結果,缺點為不易檢驗到低濃度的黃麴毒素。
(四)本所營養組飼料化驗中心,於民國97年至104年六年期間,依農委會指示以提升農民對飼料品質的自主管理,飼料檢驗費用以半價方式嘉惠農民。惟105年經審計部糾正及規費法規定,優惠鼓勵措施仍應有期限,因此在全盤檢討檢驗成本後,大部分檢驗項目恢復原價,並與相關同業相近,同時若有問題可以提供專業輔導,歡迎農友送驗。
決定:洽悉。
提案三:建請農政單位協助輔導養豬產業針對老式豬舍如何改善以符合空污相關事宜,提請討論。
提案單位:台灣區宜蘭養豬發展協會及花蓮養豬發展協會
說明:
一、 105年度座談會對本案決議如下:
(一)本所經營組說明,依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設牧場及堆肥場周界需小於工業區及農業區排氣異味污染物濃度30 之標準,既設者異味污染物濃度標準為小於50。爰地方自治法施行,部分地方政府自訂之標準嚴於中央法規。現行使用噴霧技術已能有效將異味污染物濃度降至50以下,然如要符合30之標準時,目前只有水簾舍可以達到標準。
(二)老式養豬場很難符合目前法規,分段式養豬法可減少部分空氣污染問題,但建議仍以朝改建方向努力。
(三)雲嘉南高屏六縣市現行作法,當有民眾檢舉畜舍空污時,會行文至本所派員協助輔導。縣市政府對有意改善之畜主會尋求相關配合款進行部分補助改善。建議畜主努力改善畜舍環境,必要時可尋求協助,本所專業團隊將盡力提供協助。
二、 本年度辦理情形,由本所經營組回復。經營組配合各縣市政府來函辦理協助輔導養豬場改善空氣污染防治。
決定:洽悉。
拾、提案討論:
提案一:加工流程複雜的肉品加工品項希望能維持原有優良農產品肉品品項驗證基準(以下簡稱CAS),不宜併入新版產銷履歷制度。
提案單位:台灣農畜產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黃存后副總經理
說明:目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規劃將CAS及產銷履歷制度合併,自農場至餐桌,從豬隻生產至加工品生產到消費者手中,能有一套兼具合法性、衛生安全且可追溯的檢驗認證制度為消費者把關。此政策立意雖美,然對於加工流程複雜的加工品項,就產業立場而言,建議維持原有CAS規範,不宜併入新版產銷履歷制度。
擬辦:本案建議意見,擬提供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作為修訂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時參考意見。
決議:
一、本所加工組說明,為因應農委會現有CAS與產銷履歷(TAP)畜禽產品未來將整合為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有關豬、牛肉、牛乳、羊肉、家禽肉用與家禽蛋用之TGAP簡化修訂案,現由本所擔任編修任務,正積極研商並邀請相關業務單位及專家學者著手進行編修工作。現階段僅就各產業之初級生產部分進行整併,並未涉及後端加工產業。未來若有涉及加工產業相關規範的修訂,建議農委會邀請產官學研各界共同討論,擬定適合並能促進臺灣產業發展的規範。
二、請本所產業組二股於召開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修訂會議時,提出本案與專家學者共同協商。
提案二:有關農委會規劃於107年7月1日以後執行口蹄疫拔針計畫,為配合政府口蹄疫清除計畫,擬請相關單位提供口蹄疫拔針與拔針的具體配合措施,順利完成口蹄疫清除任務。
提案單位:產業組 (106年10月18日種豬共識營收集提案)
說明:
一、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於106年5月21日在巴黎召開年會,通過認定台灣、澎湖、馬祖為「打疫苗非疫區」,未來只要連口蹄疫疫苗都不打,即俗稱的「拔針」,且一年未傳出疫情,就可以進一步從口蹄疫疫區除名,農委會今年七月起將管控畜牧場疫苗採購量,預計明年7月正式拔針,順利的話2019年可恢復成非疫區,跨出養豬業20年來最重要一步。
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回明:
(一)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於本(106)年5月23日取得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施打疫苗口蹄疫非疫區」認定,為朝不使用疫苗,達成全面撲滅口蹄疫最終目標,故規劃預計於明年7月1日起臺灣本島、澎湖及馬祖全面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即拔針),而停止施打疫苗首要前提為現在起至明年7月1日前不能有任何口蹄疫案例發生,故仍有許多防疫措施需動物飼養業者及相關產業團體共同協助辦理:
1. 於停止施打疫苗前仍需持續加強落實口蹄疫疫苗注射,以維持豬隻體內足夠抗體力價,另加強場內生物安全及清潔消毒工作,防止可能疫病發生及保護豬隻健康。
2. 動物飼養業者(包含工作人員)勿至口蹄疫疫區國家(如中國大陸、韓國、東南亞國家等)畜牧場參觀訪問或接觸動物;若從疫區返國,至少一週後始可進入畜舍,進入畜舍前,應淋浴、更換衣鞋或澈底消毒,保障家畜健康安全。
3. 勿引進來路不明或走私動物至畜牧場內,以防止疫病自境外移入,危害國內整體偶蹄類動物飼養產業。
4. 偶蹄類動物運輸車輛離開肉品市場或屠宰場前,應落實車輛清洗消毒工作,並配合現場查核人員查驗及輔導工作,防杜疫病藉由運輸工具散播。
5. 配合政府相關執行措施(如疫苗購買管控措施)及血清學採樣監測工作,瞭解田間是否仍有病毒活動及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工作。
(二)未來停止施打疫苗後如發生口蹄疫疫情,案例發病場原則採取全場撲殺措施,若僅為個別發生場,則周圍偶蹄類動物畜牧場依疫情狀況實施環帶免疫,移動管制及加強血清抗體監測,感染動物予以撲殺。假如個別發生場經處置後持續有新增案例發生時,顯示疫情有傳播風險,農委會將召開專家諮詢小組會議評估,經評估疫情若有大規模爆發之風險,亦不排除立即回復全面疫苗注射及進行疫情監控。 擬 辦:擬請防檢疫單位提供口蹄疫拔針與拔針後,具體措施,順利完成口蹄疫的清除計畫。
決議:請養豬戶務必配合政府口蹄疫拔針計畫,並依說明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具體措施辦理,順利完成口蹄疫的清除計畫。
提案三:本(106)年度夏季低受胎問題相當普遍,再者離乳後延遲發情視象亦相當普遍,造成每頭母豬年分娩頭數下降,將影響107年年中肉豬供應量。
提案單位:台南市養豬協進會 楊昌樺總幹事
說明:夏季低受胎率及離乳後發情延遲問題明顯,建請貴所研提相關計畫釐清問題原因及解決方案。
擬辦:期請畜產試驗所研提相關計畫。
決議:本所106年執行「提升國內豬隻育成率策略規劃與產業輔導」計畫已成立輔導團,母豬繁殖性能與受胎率若有問題,可洽本所各分區提升豬隻育成率輔導團請求協助,提升養豬戶夏季母豬繁殖性能與受胎率。
拾壹、臨時動議:無。
拾貳、散會:同日17 時 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