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畜產會種豬性能檢定規章 條文修正對照表
類別 : 會議記錄
ShuYing 發佈於 2008/2/19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召開種豬產業效率提升小組第17次會議紀錄

附件一:中央畜產會種豬性能檢定規章 條文修正對照表

原文參照http://agrkb.angrin.tlri.gov.tw/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218

中央畜產會種豬性能檢定規章 條文修正對照表

修訂日期:97.01.24

表1:

修正條文

壹、參檢豬場資格

二、送檢品種暫定藍瑞斯、約克夏、杜洛克、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送檢豬場之單一品種在養登錄母豬群需30頭以上。

原條文

壹、參檢豬場資格

二、送檢豬場之單一品種在養登錄母豬群杜洛克需30頭以上、約克夏需30頭以上、藍瑞斯需50頭以上。

說明

本條文修訂為增列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等送檢品種,並規範送檢豬場之單一品種在養登錄母豬群頭數。

表2:

修正條文

參、受檢規定

五、藍瑞斯、約克夏、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種豬緊迫基因型均需為AA,杜洛克得為AB或AA,不符者予以淘汰,並計繳檢定費。

原條文

參、受檢規定

五、藍瑞斯、約克夏種豬緊迫基因型均需為AA,杜洛克得為AB或AA,不符者予以淘汰,並計繳檢定費。

說明

條文中新增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之緊迫基因型規定。

表3:

修正條文

肆、檢定程序及評估

二、檢疫觀察後,藍瑞斯、約克夏與杜洛克種豬自豬隻個別體重達40±2公斤(女豬30±2公斤)開始檢定至150日齡完檢,若未達110公斤(女豬100公斤),則繼續檢定至110公斤(女豬100公斤)結束生長性能檢定。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自80日齡開始檢定,至180日齡完檢者,即可參與推廣。

原條文

肆、檢定程序及評估

二、檢疫觀察後,自豬隻個別體重達40±2公斤(女豬30±2公斤)開始檢定至150日齡完檢,若未達110公斤(女豬100公斤),則繼續檢定至110公斤(女豬100公斤)結束生長性能檢定。

說明

條文中新增盤克夏、畜試黑豬一號、梅山豬之檢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