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委員會2019年第3次會議紀錄(2019.08.19)
類別 : 會議記錄
ShuYing 發佈於 2019/8/27
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委員會2019年第3次會議紀錄

2019年8月27日台種福字第1189號函

一、時間: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二、地點: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5樓501會議室
     台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5樓(02)23015569
三、主持人:周文玲技正代           紀錄:魏純意
四、出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江文全科長(請假)、周文玲技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顏念慈研究員
  中央畜產會:林正祥課長(請假)
  台灣大學:林恩仲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羅玲玲副教授
  東海大學:陳怡蓁老師
  台灣區種豬產業協會:廖大福理事長
  台灣區種豬產業協會:劉桂柱秘書長
 
五、討論案由:
  案由:有關因應參檢場提高生物安全防疫議題,就場內檢定驗證團隊專家進場稽核相關作業方式之檢討,提請討論。
  說明:
    一、目前場內檢定需進場作業包括:基本資料及系譜驗證與超音波驗證團隊,前開稽核各場至少間隔1周。各參檢場因應提升防疫要求,台糖新厝場育種場增設淋浴間;水波種畜場進場前需先淋浴並設立外圍作業區使訪客不接觸核心豬群;順安種畜場進場需穿著防護衣並提供雨鞋做更換;但福昌豬場不同意訪客進入場區,其他參檢場維持進場作業。
    二、依據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規章(如附件1),參檢豬場必須符合基本資料及系譜驗證與超音波生長性能驗證(如附件2),完檢豬隻方能依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種豬拍賣作業規則,參加種豬協會場內檢定之拍賣會(如附件3)。
    三、現場基本資料及系譜驗證俟系統資料查核書面初步確認無誤後,根據配種、分娩紀錄挑選豬隻進行現場查核,主要原則為各品種公豬及母豬各挑範圍內父畜及母畜頭數之10%進行確認。因應現場防疫需求,配合種豬場生物安全防疫措施,目前現場查核作業,部分豬場已彈性調整於辦公室手機網路同步直撥方式。
    四、生長超音波驗證依據種豬場場內檢定規章,由驗證團隊到場稽核驗證。各場有超音波合格技師者,與委派專家共同測定,同時抽測上1期測定之豬隻10%進行驗證。(備註:每月例行可採用A模式儀器由超音波合格技術師測定3點(第4肋、最後肋與最後腰椎)背脂厚度與腰眼深度,或採用B模式儀器由超音波合格技術師測定第10肋背脂厚度與腰眼面積。A與B模式甲種合格超音波技術師每2年認證1次,乙種合格超音波技術師每年認證1次。)
    五、由於中國大陸與亞洲各國非洲豬瘟疫情情勢緊張,參檢場對於防疫要求將持續提高,惠請共同研議現場稽核作業解決方案。
  決議:
    一、場內檢定之現場基本資料及系譜驗證部分,觀察會員場之輔導頻率由驗證專家團隊,依該場場內配種分娩紀錄資料量及填寫狀況進行調整,以專家進場查核為優先原則,惟可配合生物安全防疫要求,無需每次均進場查核;觀察會員場於成為正式參檢場之第1年期間,每2個月應驗證1次(1年6次),以確認資料作業之完整性,於持續參加為正式參檢場之第2年起,可調降專家驗證次數為拍賣前辦理稽核(即1年3次),現場查核作業倘因豬場生物安全防疫要求,允許彈性調整於辦公室採手機網路同步直播方式取代之。
    二、場內檢定之生長超音波驗證部分,鑒於超音波性狀測定具實務操作技術性,多數委員建議仍宜維持由第三公正單位或驗證專家團隊進場驗證之作業方式。至倘因參檢場為提高生物安全防疫限制外部人員進場,致無法完成進場驗證作業程序者,因相關規範尚無強制限制不可參與拍賣,惟場內檢定拍賣手冊涉有登載檢定相關資料(含性狀)乙節,宜再進一步研議,以為周全。
    三、就羅玲玲委員建議提供之「台灣種豬場場內檢定之生長與超音波性狀檢定作業執行與驗證注意事項(草案)」(如附件4),惠請委員再行審視並提供修正建議,俾後續交由台灣區種豬產業協會提供參加場內檢定豬場配合辦理。
 
六、臨時動議:無。
七、散會: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