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 協 活 動 園 地
乳協 陳榮泰
酪農班聯誼會-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於90.7.26假彰化市新錦園餐廳召開「九十年度第一次酪農班聯誼 | ||
會」,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會中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 | ||
案由一: | 酪農自產自銷如何使用農地興建鮮乳加工廠,請討論。 | |
決 議: | 保留,擬提於乳協之「乳業WTO因應小組」先作審慎專案討論。 | |
案由二: | 研訂九十年乳牛牧場評鑑計畫,請討論。 | |
決 議: | 若是有其他意見,請在一週內傳真乳協經彙整提全國性乳牛牧場評鑑委員會議決。 | |
牧場評鑑籌備會-本協會於90.7.25假新竹市畜產試驗所新竹分所召開「九十年度乳牛牧場評鑑籌備會 | ||
議」,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出席單位及人員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等三十五單位、代表七十 | ||
一名。會中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 | ||
案由一: | 研訂「九十年全國乳牛牧場評鑑」辦法案,敬請討論。(詳見第6頁) | |
說 明: | ||
(一) |
依據農委會中部辦公室補助計畫辦理。 | |
(二) | 對象:已領有牧場登記乳牛牧場或取得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証明之乳牛牧場(不含TB污染 | |
場)。 | ||
(三) | 目的:為提升乳牛牧場經營效率、提高生乳品質、健全乳業產銷體系、提升產業競爭力、建立 | |
乳業新形象,以因應WTO入關之衝擊。 | ||
(四) | 經過: | |
1、 |
農委會中部辦公室七月四日召開「討論乳牛牧場評鑑作業原則會議」,討論規劃評鑑 | |
作業辦法方向,作為本評鑑辦法之最高指導原則。 | ||
2、 |
乳協自七月十七日、十八日、十九日、二十日分區於屏東、雲林、台南、彰化四縣, | |
邀集各該縣府畜產課、動物防疫所、酪農產銷班班長,有關農會、公所、乳牛生產合 | ||
作社、相關乳廠等,舉開說明會四場次,共約一一○人參加,會中熱列討論、彙集各 | ||
參考意見並多次修訂評鑑辦法內容。但尚有一些政策性問題經彙整如下: | ||
(1) |
縣政府畜產課不擔任區域性各縣(市)級評鑑小組召集人。 | |
(2) |
僱用特約獸醫師免列入評鑑配分項目。 | |
(3) |
如何獎勵績優牧場,以提高酪農意願。 | |
(4) |
建請政府協調各乳廠建立共識,全力支持評鑑。 | |
(5) |
評鑑對象暫以領有牧場登記証為限。 | |
辦 法: |
||
(一) |
乳牛牧場評鑑擬分為五大項目,再逐項分組細項評審。 | |
1、 |
生乳品質。 | |
2、 | 經營效率。 | |
3、 | 飼養管理。 | |
4、 | 防疫檢疫。 | |
5、 | 環境衛生。 | |
(二) | 評鑑方法:以四階段,循序進行評鑑。 | |
1、 | 酪農自評。 | |
2、 | 乳廠初審。 | |
3、 | 區域性-縣市級評鑑小組(縣府畜產課一人、動物防疫所一人、畜產經營管理師一人、學 | |
者專家二人,共五人)。 | ||
4、 |
全國性-乳牛牧場評鑑委員,由乳業之產、官、學界組成。 | |
(三) | 詳如九十年度乳牛牧場評鑑草案(已彙整七月十七日~二十日說明會後意見修訂版)。 | |
(四) | 說明(四)各點討論決定。 | |
決 議: |
將九十年度乳牛牧場評鑑草案修正後,提乳牛牧場評鑑委員會審查,並注意下列事項: | |
1、 | 因行政公權力的關係,維持縣(市)政府畜產課擔任區域性各縣(市)級評鑑小組召集 | |
人有其必要性及公正性。至於評鑑中有關生乳品質的資料,乃於初審中乳廠已提供,縣 | ||
(市)政府畜產課應立於輔導及客觀的立場進行區域性複審。 | ||
2、 | 依畜牧法中規定,僱用特約獸醫師應列入評鑑配分項目中。 | |
3、 | 與會乳廠代表全力支持本項評鑑工作,績優牧場分送各廠供獎勵參攷。 | |
4、 | 考量畜牧法的原則,並尊重酪農的權益,因此評鑑對象,暫以領有牧場登記證或土地作 | |
畜牧設施容許使用證明文件者為限。 | ||
案由二: | 乳牛牧場評鑑酬勞費支付標準案,敬請討論。 | |
說 明: | 計畫編列預算金額。牧場評鑑委員出席費(含輔導)六萬元。初審費:八萬。複審及總複審: | |
七十萬元。 | ||
辦 法: | 預定評鑑約四五○戶乳牛牧場計: | |
(一) | 乳廠初審:每場次支付初審酬勞費新台幣一八○元。 | |
(二) | 區域性︱縣市級評鑑小組現場複審,每組員支付複審酬勞費每場次新台幣二五○元。 | |
(三) | 全國性︱乳協評鑑委員現場總複審,每組員支付總複審酬勞費每場次新台幣二五○元。 | |
(三) | 評鑑委員出席費每次一、○○○元。 | |
(四) | 前各項得視實際需要在預算內勻支。 | |
決 議: |
通過。報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核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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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獸醫師訓練-本協會於90.7.26假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召開「九十年度草食動物特約獸醫師訓練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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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第一次會議,由邱理事長仕炎主持。出席單位有農會委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彰化縣政府、彰化縣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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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防疫所、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嘉義大學、屏東科技大學、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等產官學者。會中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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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及討論決議事項摘要於下: | ||
一、報告事項 | ||
(一) | 本年度訓練計畫主要重點,係針對「專科獸醫師資格認證」而訂,建議安排較完整之內容,作 | |
為專科獸醫師在職訓練之課程安排參考,俾提供獸醫師瞭解現行相關政策及國內外疫情及溫故 | ||
知新之機會。為掌握計畫執行時限,建議儘速討論與決議相關事項。 | ||
(二) | 乳協研擬對象、課程等請參攷。 | |
(三) | 本計畫規定四班120人次,每班訓練時間十小時,不符實務需要,擬加以調整。 |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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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訓練班名稱更改為「草食動物牧場獸醫師訓練班」。 | |
(二) | 為求訓練之完整性,以開三班次三十人次,以連續授課40小時為宜,惟因與核定通過之計畫書 | |
不符,擬函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同意後,始由台灣養豬科學研究所安排辦理訓練課程 | ||
開課事宜。 | ||
二、討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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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一: | 參加本年度「草食動物牧場獸醫師訓練班」(以下簡稱為訓練班)之報名資格,請討論案。 | |
決 議: | 修正通過 | |
案由二: | 本年度「草食動物牧場獸醫師訓練班」之講師陣容及課程內容和時數,請討論案。 | |
決 議: | 推舉中興大學馮翰鵬教授、中華民國乳業發展協會黃志諺顧問為主任委員。請黃顧問會同馮翰 | |
鵬教授共商草擬訓練班課程內容、時及講師陣容,提第二次委員會討論決定。 | ||
案由三: | 本年度訓練班之測驗方式,請討論案。 | |
決 議: | 參照案由二辦理。 |
乳 業 通 報 專 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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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02-29322906,展售現場希望有啟發性、活潑性促
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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