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第四屆第四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95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2時
貳、開會地點: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牧場路1號 08-8861341
參、出席:
理事:李阿陽、蕭村吉、蘇玉蘭、魏永芳、洪丁壽、張福隆、王啟洲、吳昆民、
林鴻雅、林昆宜、鄧竣元、蕭顯榮、蘇清祥、黃華然、許英豪、盧銀來、
李相德、潘吉仁、郭明彥、莊耀信、莊秋郎
監事:陳金象、江輝三、郭響翔、王明煌
肆、請假:
理事:周復興、蘇榮宗、陳周德、嚴國順、吳武昌、洪江日、劉漢坤、鍾原田、
楊進義、周寶清、石宏苑、賴明松、林錫勳、顏坤材
監事:陳茂慶、廖清宏、吳宜芳、葉振裕、林昌達、林東明、呂許梅枝
伍、主席:莊秋郎理事長 記錄:林烱仁
陸、列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 黃政齊分所長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 王佑桓專員
柒、報告事項:
(1).94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等,95年3月27日報請內政部核備。
(2).95年5月12日召開95年國產羊肉推廣審查委員會議,研商推廣方式。
(3).95年5月3日上網公告採購羊場用疫苗。
(4).洽請大安肉品市場設置肉羊屠宰專線,接洽過程,請見附件一。
(5).通過陳博鴻等26人加入為本協會會員,已發函通知。
(6).下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於恆春召開,遵照辦理。 (7).研發國產羊乳新產品一案,尚無具體結果。
—95年4月27日召開GGM羊乳標章認證廠商聯誼會、95年4月27日召開羊乳標章評核小組第三次會議。 各項會議決議辦理情形報告如下:
(1).95年5月8日(嘉義)、15日(台南)、29日(雲林)辦理第一、二、三場「防範乳(肉)羊場藥物殘留」教育講習會(預定辦理七場次)。
(2).GGM羊乳標章認證羊乳品氯黴素檢出標準,在本年6月底以前遵照行政院衛生署所訂「氯黴素之檢驗」方法之檢出限量1ppb;如超過1ppb,即處以停止使用羊乳標章;未超過1ppb,應函知廠商儘速改善。
(3).GGM羊乳標章認證羊乳品被檢出藥物殘留,若涉互動罰責、罰金等,請依合約由廠農自行處理。
(4).津羊生食品企業有限公司申請華南羊乳加入GGM羊乳標章認證案,於95年5月10日採集羊乳品送中央畜產會屏東技術服務中心檢驗。
(1).建請成立肉羊供需調節會報,請雲林、彰化兩大肉品市場輪流主持,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會議,邀集羊隻供應人、承銷人、羊肉爐業者、代運業者、養羊團體共同參與,期穩定羊隻產銷。
(2).建請羊隻拍賣市場力求均衡羊隻交易頭數,未事先登記報名的羊農羊隻,勸導勿進場。
(3).建請肉品市場確認進場供銷羊農身分,共同注意查察,防止「贓羊」流入市場。
(4).建請雲林、彰化兩大肉品市場視市場需求,調節羊隻拍賣次數、日期、頭數。
(5).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洽各縣市羊肉爐業者,研商辦理國產羊肉促銷餐會,鼓勵國人多消費國產羊肉。
羊乳標章捐助金95年元月至5月11日止,收入新台幣471,556元整,支出689,255元整。
決定:洽悉。
捌、討論提案:
提案人:蘇理事清祥
第一案:建請積極改善各大肉品市場急宰室設施,區隔豬、羊屠宰,確保羊肉屠體優良品質,請討論。
說 明:
一、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布全省有32處屠宰場可供屠宰肉羊,但除了彰化縣祥盟畜產公司設有肉羊屠宰專線之外,其餘均以急宰室(手宰室)做為屠宰肉羊場地。
二、經查,國內各大肉品市場急宰室(手宰室)主要為緊急屠宰事故豬之用,設施簡陋、衛生條件差,且因所屠宰之豬體大多為緊迫或病變等,容易殘留病媒,交叉污染,危及正常羊隻屠體衛生、安全。
三、各地肉羊業者屢有反映,希望能有符合屠宰規範的豬、羊共用的屠宰專線用以屠宰肉羊,但迄目前仍不可得。 肉羊祇能在肉品市場內的急宰室(手宰室)屠宰,除了有豬、羊病媒交互感染之虞,常因急宰室以屠宰肉豬為主,屠宰肉羊時段難以確定,甚且一延再延,造成羊販極大不便和營業上的損失。
四、現有肉羊屠宰場地(肉品市場急宰室)若無法有效改善,肉羊屠體品質必然大打折扣。且場地衛生若經報紙媒體報導,恐引發消費者對國產羊肉諸多疑慮,將波及肉羊產業生機。
決 議:
- 建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各大肉品市場酌編預算,徹底改善現有緊急屠宰室(手宰室)衛生設施,並期於緊急屠宰室能區隔豬、羊分開屠宰,以符合屠宰作業規定和屠體衛生安全。
- 建請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針對32處肉品市場急宰室是否確實可供肉羊屠宰予以評核,以利羊販業者委託代宰羊隻之信心。
- 在各大肉品市場緊急屠宰室相關設施及衛生條件等落實改善之前,請各主管機關對肉羊屠宰續予輔導,暫以書面勸導或警告替代罰鍰。
提案人:廖理事清宏
第二案:建請研製羊隻驗孕試劑案。
說 明:
一、為方便養羊戶早期確認羊隻是否懷孕。
二、目前超音波掃瞄驗孕,因涉器材搬運不便以及設備費用不貲,一般羊農難以負擔,尚難普及化。
決 議:
- 本協會先徵詢會員羊場就母羊測孕意願調查。
- 洽請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提供國內外羊隻懷孕診斷試劑相關資訊。
- 鼓勵專人做母羊超音波懷孕診斷巡迴服務,提高母羊驗孕準確率。
- 向桃園縣政府洽借超音波測孕機,若屬可行,再覓專人採收費制辦理會員場母羊驗孕業務。
第三案:本協會執行「肉羊經濟性狀遺傳基因應用計畫」作業草案(請見附件五),再請審議。
說 明:
一、本協會於95年5月15日下午得標。
二、本案擬聘特約獸醫師協助執行。
三、本案經費,擬分配如下:
(1)採血樣(兩人一組):18萬元
(2)採檢體(兩人一組):9.6萬元
(3)材料費:10萬元
(4)事故補償金:10萬元
(5)雜支、旅運費:7.6萬元
決 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研提「羊乳乳汁捨棄期」、「肉羊藥物殘留停藥期實驗與劑量之有效性與安全性實驗」,請討論。
說 明:
一、依國立嘉義大學獸醫學系王誠明教授提議辦理。
二、擬以本協會名義委託專業獸醫師就乳羊常用藥物,採集乳汁,進行枯草桿菌抑制實驗,建立使用藥量及停藥期數據,供業界參考。
三、擬於96年申請產學合作計畫,進行「肉羊藥物殘留停藥期實驗與劑量之有效性與安全性實驗」。
決 議:同意辦理。
第五案:「畜牧業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登記之飼養頭數或實際飼養頭數達下列規模:4.飼養羊一千頭以上者……」是否建請刪除,請討論。
說明:
一、95年4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應先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之事業種類、範圍及規模」,其中(+)4.飼養羊一千頭以上者,遠比豬二千頭以上者、鹿五千頭以上者嚴苛甚多。
二、環保署公告修正該條文,主要將規範「產生作業廢水、洩放廢水或未接觸冷卻水,且納入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之事業,未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文件,應於96年3月31日前提出申請,並於96年6月30日前取得水措計畫核准文件。」
三、由於該法規定「(一)設計或實際最大廢水產生量每日五十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者」,應檢具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但養羊場實際廢水量甚少,一般肉羊場幾無廢水產生;一般乳羊場清洗搾乳機組、管線、搾乳室每日平均廢水量約0.5-0.8公噸之間。既已規範最大廢水產生量五十立方公尺,則規範養羊一千頭以上,似無相關連。因之,建請將「養羊一千頭以上者」刪除,以符實際。
決 議:檢具養羊場(肉羊、乳羊)廢水排放數據,函請環保署參採,並建請准依實際狀況刪除「養羊一千頭以上者」一節,若未能刪除,建請修訂為「養羊五千頭以上者」。
第六案:吳世榮等七人申請加入為本協會會員暨苗栗縣會員魏士凱申請移轉會籍給親弟魏士傑,請審議。
說 明:
一、新申請入會名單如下:
雲林縣:吳世榮 嘉義市:藍建文
台南縣:陳木金、嚴文燦、吳隆興、楊清博、許景安
二、若審議通過,本協會會員人數增加為1053人。
決 議:審議通過。
第七案:本協會95年3、4月收支報表,請審議。
決 議:審議通過。
玖、臨時動議:
提案人:張常務理事福隆
案 由:參加本協會「防範乳(肉)羊場藥物殘留」教育講習會的養羊業者名單,請羊協造冊,另促請羊乳廠商和契約乳源戶踴躍參加講習,共同防範羊乳(肉)藥物殘留。
決 議:遵照辦理。
拾、散會:下午4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