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件來自 台灣畜產種原知識庫
https://agrkb.angrin.tlri.gov.tw



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第五屆第一次理事會會議紀錄

壹、開會時間:97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10時20分

貳、開會地點:嘉義市博愛路2段882號        水園會議室

參、出席:嚴國順、江長利、李阿陽、廖清宏、蕭村吉、吳廣揚、洪堂義、吳敏源、
     王俊庭、林昆宜、陳文宗、葉振裕、石宏苑、蘇玉蘭、賴明松、蕭顯榮、
     鄧竣元、賴進福、洪丁壽、陳瑞成、江輝三、黃華然、劉淵泉、張福隆、
     顏坤材、盧銀來、謝家進、李相德、王啟洲、黃明助、郭響翔、莊耀信、
     莊秋郎

肆、請假:吳昆民、魏趨傑、魏永芳

伍、列席:黃英富
  主席:本協會第四屆理事長 莊秋郎        記錄:林炯仁

陸、報告事項:

一、本協會第四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97年7月9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本協會第五屆會員代表74人簡歷冊已於97年7月17日(97)中華羊協第229號函內政部請准予備查;並發函全體會員代表97年8月6日召開本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第五屆理事、監事。
  2. 通過第五屆理事、監事候選人提名參考名單,列入選舉票。
  3. 97年8月6日本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順利選出理事35席、候補理事7席;監事11席、候補監事1席。
  4. 輯印「羊隻主要疾病防治與羊場自衛防疫手冊」一案,由於防檢局97年度已補助台灣大學編印「草食動物重要疾病防治手冊」,本協會將洽請增印,提供養羊業者參考。
  5. 羊場青貯料製作手冊,已著手作業中。
  6. 「羊隻頭數減量」及「羊場淘汰母羊輔導要點」將形成議題,預定97年10月提報。
  7. 桃園縣兩羊場疑似感染「羊痘」,影響國內養羊產業一案,報請第五屆理事會處理。
  8. 本協會於97年7月31日函請海巡署、警政署加強查緝畜產走私,杜絕外來動物惡性病毒流入。海巡署8月7日函覆持續類案查緝工作。
  9. 本協會於97年7月31日檢送「農業動力用電範圍及標準」,提供會員場向台電公司申辦基本電費減免之參考。

二、本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97年8月6日召開)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1. 上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現金出納表、基金收支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下年度工作計畫案、經費預算、工作人員待遇表,預定於8月29日連同第五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紀錄函報內政部核備。
  2. 修訂本協會章程第13條、第20條;修訂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第三條。理事、監事、會員代表原任期三年,均變更為任期四年,將報請內政部核備。
  3. 97年8月12日開立支票(號碼:AA8783487 )面額40萬元整奉還中央畜產會。
  4. 97年8月7日函請雲林縣政府協助於98年5月底之前完成設立羊隻屠宰線。  

三、97年度下半年本協會待辦業務如下:

  1. 防檢局口蹄疫防疫講習會一場
  2. 農委會畜牧處國產羊肉推廣會二場
  3. 農委會畜牧處GGM羊乳標章認證羊乳推廣會二場
  4. 農委會畜牧處乳廠及羊農研習會一場
  5. 輯印家庭羊肉料理食譜500本
  6. 輯印「羊場青貯料製作手冊」
  7. 輯印「羊協一家親」會刊第47期、48期
  8. 辦理「重要動物傳染病講習訓練班」二場次。
  9. 協辦載運羊隻證照研習會預定六場次(請會員就近參加)。
  10. 召開「種羊發展委員會會議」,預定二場次。
  11. 協助推廣羊肉產銷履歷制
  12. 協辦種羊展售會,預定一場次
  13. 辦理台灣地區優良乳羊場評鑑預定4至6場次(總計20戶申請評鑑)。
  14. 台灣羊乳推廣委員會議,預定9月、12月各開一次會。
  15. 其餘相關業務包括協商設立羊隻屠宰線、宣導動物保護法和羊場防治污染;牛、羊場口蹄疫監測、採血及防疫機動稽查等另行排定。

四、本協會第五屆理事、監事、會員代表通訊錄草案一份,請參閱(請見附件一P:7、8、9、10、11)。

五、自90年至97年8月12日止,羊乳標章貼紙訂購、核發、庫存、報廢數量(萬張)如下表:(略) 羊乳標章貼紙捐助金97年度至8 月11日止,收入新台幣1,218,599元整,支出1,069,996元整。

六、本協會第五屆第一次常務理(監)事會議預定於97年10月22日(三)舉行,本協會第五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預定97年12月12日(五)召開。

決定:洽悉。

柒、選舉第五屆常務理事、理事長

說明:一、依97年7月9日本協會第四屆第十二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審議通過之「中華民國養羊協會第五屆常務理事、常務監事選舉注意事項」(請見附件二P:12)辦理。

二、本協會第五屆常務理事各縣市名額對照表,請見附件三P:14。

三、請推選
  監票員:王明煌        發票員:周復興
  唱票員:林炯仁        記票員:黃華然、蘇瑞娟、林于琴、林穎展

四、常務理事選舉:
  理事出席32人,發出常務理事選舉票32張,收回常務理事選舉票有效票32張。

五、常務理事當選人(11人)

  1.  李阿陽(台中)   2.蕭村吉(南投)   3.吳敏源(彰化)
  4.  林昆宜(雲林)   5.葉振裕(雲林)   6.蘇玉蘭(嘉義)
  7.  洪丁壽(台南)   8.魏永芳(台南)   9.張福隆(高雄)
  10.盧銀來(高雄)   11.黃明助(屏東) 

六、本協會第五屆理事長選舉:
  依本協會章程第17條規定:「理事會置常務理事11人,由理事互選之。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

  理事出席32人

  發出理事長選舉票32張

  收回理事長選舉票32張

  理事長選舉票有效票32張

七、第五屆理事長選舉結果:  

  張福隆28票、蘇玉蘭3票、吳敏源1票  

八、第五屆理事長當選人:張福隆  

捌、第四、五屆理事長辦理交接

  (請第五屆監事長監交),附下列清冊:

  1. 本協會圖記、印信移交清冊
  2. 本協會檔案移交清冊
  3. 本協會業務移交清冊
  4. 財產移交清冊
  5. 人事移交清冊

新任理事長當選後請於15日內辦竣點交手續。

本協會第五屆理事長張福隆(左)、第四屆
 理事長莊秋郎(右)八月廿日交接,由第五
 屆監事長蘇清祥(中)監交。

莊秋郎理事長九十七年八月廿日卸
 任,第五屆理事長張福隆(右)代本
 協會致贈紀念品,感佩其為協會奉
 獻良多。

玖、討論提案:(請本協會第五屆理事長張福隆擔任主席)

第一案:為辦理本協會法人登記變更案,是否准予代刻全體理事、監事印章各一,請審議。

說 明:一、本協會向嘉義地方法院辦理法人登記變更,需附理、監事同意就任書(正本)、印章名冊(兩份)、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或戶籍謄本)等。

    二、本案預定97年9月下旬辦理。

決議:通過。

第二案:擬以本協會第五屆理事長名義,製作第五屆常務理事、常務監事、理事、監事、會員代表當選證書,請審議。

決議:通過。

第三案:請確認本協會種羊發展委員會七名委員。

說 明:

一、本協會第四屆第八次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97年2月20日召開)決議,於原推薦委員名單吳明哲博士、陳水財先生、曾再富教授、蘇展樑先生、洪偉倫先生、王明煌先生、莊秋郎先生之外,增加魏永芳先生、黃明助先生兩名委員,即委員名額從7人增為9人。

二、為符本協會種羊發展委員會組織簡則(請見附件四P:15)第三條,「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委員六人,由理事長提經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其任期與當屆理、監事任期相同,連聘得連任。」經洽,蘇展樑先生、洪偉倫先生未予列入(本案提報97年3月19日召開之第四屆第十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基於任期考量(第四屆理事會於97年8月屆滿),本協會迄未正式函聘種羊發展委員會委員。

三、七位委員之中,原列本協會第四屆理事長莊秋郎、監事長王明煌,若因職務異動,得變更由新任第五屆理事長、監事長出任。

擬 辦:

  1. 種羊發展委員會委員名單是否維持原案或另行提名,需經第五屆理事會議通過,再行聘任。    
  2. 97年度預定召開兩場次種羊發展委員會議。

決 議:通過種羊發展委員會委員分別為吳明哲博士、陳水財先生、曾再富教授、張福隆理事長、蘇清祥監事長、魏永芳常務理事、黃明助常務理事,共計七人;另聘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黃政齊分所長、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蘇展樑兩人為種羊發展委員會顧問。

第四案:修正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第三條,請審議。

說 明:

一、依97年8月18日內政部台內社字第0970135309號函辦理。

二、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辦法第三條,大會代表之任期三年,業於97年8月6日本協會第五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為「大會代表之任期四年」。

三、依該辦法(請見附件)第十條,「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施行,變更時亦同。」

擬 辦:本辦法經理事會修正通過後,將依規定報請內政部准予核備。 決議:審議通過。

第五案:林金勝申請加入為本協會會員案,請審議。

說 明:

一、新申請入會名單如下: 彰化縣:林金勝    

二、若審議通過,本協會會員人數增加為1115人。

決 議:審議通過。

第六案:本協會97年6月、7月財務收支報表,請審議。

決 議:審議通過。

新任理事長張福隆(右)、監事長蘇清祥
主持本協會五屆第一次理監事會議。

拾、臨時動議:

提案人: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案 由:「酪農戶機械用油建議表」、「養羊戶機械用油建議表」 (請見附表),請討論。

說 明:

一、畜牧用機械設備用油標準建議表,係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提供。農委會將於97年8月25日開會討論。    

二、現行「農耕用機器設備及農地搬運車用油標準」,養畜類別之農機項目祇有牧草收穫機及其他養畜機械(搾乳機)兩項(請見附表),併請參考。

決 議:如有修訂意見,請於會後三日內告知羊協,以利彙整後向農委會建議。

拾壹、散 會:下午2時30分




此文件的網址 : 
https://agrkb.angrin.tlri.gov.tw/index.php?page=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