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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的基因檢測與資訊
DNA Barcode System for Genomic Goats
吳明哲(1)、林德育(1)、黃鈺嘉(1)、林炯仁(2)、林穎展(2)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遺傳育種組 (2)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mcwu@mail.tlri.gov.tw
http://www.angrin.tlri.gov.tw
前言:
羊的基因檢測與資訊專論,於96年5月下旬發表,涵蓋五項子題
一、品種權保護動物外表型及專利權保護動物基因型
二、體染色體、性染色體及粒線體基因
三、肉羊品種及品系之利用資訊
四、種畜禽生產履歷及基因登錄
五、基因選種及條碼化的遠景
茲因受限於篇幅,謹摘錄「三、肉羊品種及品系之利用資訊」部分內容以饗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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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羊即是人類重要的家畜,羊毛皮禦寒、羊肉味美與羊乳滋補,因此不論是祭孔大典或者是地方的大拜拜,羊都是人們用來呈獻給神明的貴重牲禮。人文上,『羊』字又與『祥』字音相近形相似,很多的字、畫、雕刻、器皿,都以羊來呈現『吉祥如意』的意涵。而仔羊跪著吸吮母乳的動物行為-『跪乳羔羊』,也常被宗教道德家用來教育『孝道』的實踐。然而長遠以來,人們並不細分羊到底是綿羊(sheep)還是山羊(goat)。
台灣最常見的羊是以肉或乳為主的家山羊,分類學上它和台灣高山上野生種的台灣長鬃山羊(台灣羚羊)或產毛用綿羊是分隸不同的屬(Genus),染色體的數目在綿羊是27對染色體與山羊的30對染色體不同,在自然環境下,綿羊(sheep)與山羊(goat)無法自行雜交繁衍生育雜交後代。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的2000年家畜禽品種目錄,山羊的品種很多,多達587個品種,其中有17個品種已絕種。綿羊的品種更多達1495個品種,其中有181個品種已絕種。山羊為耐寒旱、耐粗食、體健、溫馴、較少環境污染問題且易於飼養管理之中型草食家畜,以產乳量與體重之比率和乳牛比較,其生產效率並不輸乳牛,因此羊隻為重要之產業。
台灣的乳羊及肉羊品種之血源有歐美澳及日本等地之商用品種種原在內,近年仍有新血源引進,經過數十年的台灣氣候之自然篩選,已含有適應濕熱型氣候的基因,加上多年來台灣重視這些品種的經濟價值及生產效率提昇,讓台灣種羊品種已成為熱帶地區的優質品種品系。
台灣的羊種早於1923年,寺田清二在臺灣農事報發表臺灣山羊之調查報告(戈福江與陳立治,1952),羊群以台灣山羊最多,其主要用途為做肉用。撒能山羊原產地瑞士撒能河谷,美洲、歐洲、澳洲及日本等地均曾引種培育。1919年日本人神谷清尤氏最早引入撒能山羊在台灣台北市飼養,1931年左右,當時的台灣總督府再引進於恆春及嘉義兩個種畜場飼養,光復後亦陸續進口種羊,為台灣主要乳用山羊之一。吐根堡山羊原產於瑞士的吐根堡谷地,寒冷地帶性能表現較佳,乳脂率達
3.7%。1919年日本人神谷清尤氏由日本與撒能羊同時引進台灣,光復後亦曾陸續引種,但目前乳羊戶飼養的頭數並不多。阿爾拜因山羊原產地為瑞士的阿爾卑斯山區,但目前無論美國或台灣引進的品種,均以法國培育體型較大的法國阿爾拜因為主。因體型中至大型,成熟公羊可達80公斤以上,母羊可達60公斤或以上。公羊有鬍鬚,頸部有相當多個體肉髯。雙耳小而聳立,有的無角,有的有角。耐粗飼,平均每日產乳量3公斤以上,稍優於吐根堡山羊,略低於撤能山羊。母羊的泌乳期長,體質強健,對不同氣候環境的適應性良好,為台灣主要乳用山羊之一。被毛中長,毛色複雜,沒有固定毛色,由黑、白、紅棕、灰色及褐色等混雜形成不同組合,一般可歸納成8種不同色型。努比亞山羊品種原由英國培育命名為英格蘭•努比亞(Anglo-Nubian),雜交選育中曾引入埃及及印度地區雜交公羊,故含有熱帶羊血統,能適應台灣的溼熱氣候環境,畜產試驗所曾以努比亞進行本地土山羊級進試驗,亦為台灣主要乳用山羊之一。努比亞山羊為一著名的乳肉兼用種,的最大特徵是羅馬鼻(鷹鉤鼻),及長而下垂的雙耳,耳長超過鼻尖2.5公分左右,體型中等以上。被毛顏色有黑色、棕色和褐色,以褐色最普遍,但頗多個體雜有白斑,毛短光滑,繁殖性能良好,多胞胎頻度高,肉用性能比其他乳羊品種好,是屬於大型的兼用品種。母羊體高
76公分,體重62公斤以上,種公羊體高81公分、體重100公斤以上,乳脂率高達3.5∼6.5%,但平均產乳量較低,泌乳期較其他乳羊品種短。
早期的農家羊群以台灣山羊最多,其主要用途為做肉用,由於體型小、又未經有計畫性的改良,一般民間以放牧方式飼養,最快要養到十八個月以上,體重才有20至25公斤。因此,台灣山羊並非優良的肉羊品種。為提高台灣山羊生產性能,過去曾用撒能(Saanen)種、印度Jamnapari種及努比亞(Nubian)種等種公羊雜交繁殖,期能增大體型、提高發育增重及屠宰率,且能保存台灣山羊的環境適應力及高繁殖效率,惟育種改良工作未在有計畫的情況下進行,因此改良效果不彰(謝瑞春,1998)。
台灣據自1953年至2004年的農業計年報資料,養羊產業在1992年分別有乳羊產業及肉羊產業之分,國產羊肉自1241公噸成長為10139公噸,羊肉產值由1.7億元成長為13.3億元,而自給率則自2.91%成長為14.6%,故國產肉羊事業對農家經濟之改善甚為重要。乳羊產業亦於1992年起快速的成長,產值由3.7億元成長為13.6億元,但自1998年後產量下跌,產值降為8.0億元,近兩年來漸趨平緩,但仍占單項畜產值第9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中部辦公室高源豐技正於2003年在第128期農政與農情月刊,撰文台灣肉羊產業發展現況與輔導策略,指出2001年台灣地區養羊戶計有4,691戶,其中648戶為乳羊戶,餘均為肉羊戶,具畜牧場登記證書之養羊戶數僅次於豬、肉雞與蛋雞場數,1997年至2001年5年之平均投資報酬率,肉羊為僅次於乳羊者。
回顧歷年來政府對台灣養羊事業之輔導,因受放牧可能破壞水土保持觀念之影響與市場產銷不平衡之顧忌,除乳羊外,肉羊生產幾不予輔導,僅有努比亞與台灣黑羊雜交級進品種改良之研究;運銷方面則於1988年建立了肉品市場拍賣羊隻與共同運銷制度,生產改良方式則幾由產業界自行發展。由於羊肉具特殊小眾市場,故羊肉料理店在餐飲業占有一席之地。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前,除羊雜為管制進口項目外,羊肉可自由進口,且關稅不高,僅19%或每公斤14.25元,致紐西蘭、澳洲等國羊肉每年大量進口,高源豐技正認為台灣肉羊仍有此發展,顯見「山珍」之國產羊肉有其「珍」貴之處,不宜以一般大眾化農產品視之。1998年畜牧法頒布實施後,所有之家畜產業即應處於相對平等之輔導地位,且自2002年起我國已成為WTO之會員國,相對於養羊之其他畜產業之保護,諸如管制進口或高關稅已逐漸減除,政府對肉羊產業之輔導似有重行調整之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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