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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畜牧生產目標會議紀錄摘要
壹、時 間: |
104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時 |
貳、地 點: |
本會的樓1012會議室 |
參、主持人: |
李處長春進 記錄:吳鑫宏 |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詳如簽到單 |
伍、主席致詞:(略) |
陸、報告事項: |
案 由: |
有關年度畜牧生產目標訂定之法源反程序案,報請 公鑒。 |
說
明: |
|
一、 |
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年度畜牧生產目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畜牧生產計畫,並輔導畜牧場、畜牧團體及飼餐戶依計畫辦理產銷。 |
二、 |
由中華民國養羊協會就GGM羊乳標幸與國產羊肉標章認證業務之推展情形進行報告(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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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爰於本(104)年8月12日以農牧字第1040043198號函請直轄市、縣、(市)政府填報各直轄市、縣、(市)之105年度畜牧預估生產目標,經彙整後召開本次會議進行討論。 |
決 定: |
洽悉。 |
柒、討論事項: |
案由
四: |
有關105年度家禽生產目標案,提請討論。 |
說
明: |
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估105年度肉羊可供屠宰量為75,420頭,本年度生產目標為82,000頭,105年度肉羊供應屠宰量下修為79,000頭。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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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考量羊肉為開放自由進口品項,其中澳洲及紐西蘭為主要進口國,市占率約91%,國產羊肉自給率為9%,為維持產銷供需平穩,105年供應屠宰目標頭數擬訂定為79,000頭;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可供屠宰目標,詳如表6。 |
二、 |
105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訂定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該直轄市、縣、(市)105年度肉羊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生產計畫,分配予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案由
六: |
有關105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案,提請討論。 |
說
明: |
|
一、 |
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預估105年度羊乳生產量為的791公噸,本年生產目標量為16,800公噸。 |
二、 |
由於中華民國養羊協會辦理GGM鮮羊乳標章及推動CAS羊乳認證制度,目前國內生羊乳由GGM乳廠契約收乳之比率達75%,且近年來自產自銷戶乳源陸續加入認證工廠,預期羊乳工廠使用生羊乳量仍將持續穩定。 |
決 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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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基於乳羊產業產銷,平衡與永續經營之考量,105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擬定為16,300公噸;至各縣、(市)政府生羊乳生產目標,詳如表8。 |
二、 |
105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草案)俟依據本會訂定農業年度生產目標作業要點核定後,另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畜牧法」第22條規定,按各該直轄市、縣、(市)105年度生羊乳生產目標,訂定年度生產計畫,分配予所轄鄉鎮市區公所,據以執行,並副知本會、畜產會及中華民國養羊協會。 |
捌、臨時動議:無。 |
玖、散 會:下午4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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