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嶼豬種:從引種到繁殖復育曾晉郎 陳文誠 李啟忠 張秀鑾1 吳明哲2
台灣省畜產試驗所台東種畜繁殖場 育種系1 生理系2
電話(089) 224634 (06)5911211
傳真(089) 229211 (06)5912452
蘭嶼豬為自台灣本島移入東南方外海蘭嶼島適應下來的小型黑色豬種,耳朵豎立,皮膚毛色為黑色具光澤,毛質短而黑。體軀呈長方形,體型較小;頸部起至背部有剛毛,背部些許凹背。乳頭數每側約為6個,公豬睪丸緊接臀部。四肢粗短強健,腳呈X字形腳掌貼地,蹄部緊密著地,後腳與地垂直。尾巴常不停的擺動,像似趕蒼蠅。因其外表特徵的耳小直立,名為小耳種豬,但體型亦小,故亦稱迷你豬。
在1979年時,畜產試驗計畫評議委員黃暉煌技正之建議「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亦曾派員前來接洽發展,在科技方案中亦列"有豬隻供作醫學研究之用"一項,此項工作應為發展迷你豬」。1979年9月間,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畜牧組組長鍾博博士和黃暉煌技正為推動國家科技方案中的子項「發展豬隻供作醫學研究用實驗動物」,而由施義章場長陪同至蘭嶼鄉跟當地雅美族人洽購當地土種小耳豬。當確定蘭嶼土種豬是項珍貴的種原,隨即執行的行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中央加速農村建設補助計畫「迷你豬採種計畫」,會同有關人員前往蘭嶼,不加任何限制採購蘭嶼土種豬。蘭嶼土種豬採種目的為發展醫學研究用迷你豬。隔年1980年台東種畜繁殖場便投入人力於迷你豬繁殖計畫。
一、蘭嶼豬保種族群
台東種畜繁殖場於1980年自蘭嶼購入4公16母為基礎族群,放牧於岩土坡林地,再增設自動飲水區和精料餵飼區。整個族群圈養在一起,因而為逢機配種的繁殖方式,母豬分娩時自行以隱密坑洞或樹叢處為天然屏障,並無人工哺育設施提供,整個飼養管理環境接近野生狀態。於1987年起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列為保種族群,自此以15公45母為逢機配種的保種族群。
每年固定維持一歲齡以上的種豬15公45母,放養於5000平方公尺的扇形坡林地,讓其逢機配種和產仔哺育。每日在坡林地下方的水泥地面餵飼欄,提供150㎏精料,讓大小豬一起爭食。精料餵飼欄旁設有滴水槽和自動飲水杯,並偶而提供青割草料。精料水分不超過13﹪,內含16﹪粗蛋白、2﹪粗脂肪、6.5﹪粗纖維、10﹪粗灰分、0.7﹪鈣、0.6﹪磷和50ppm銅。每週二有專人巡視放養區的分娩母豬與新生仔豬,若有新生仔豬則圍捕並予以剪耳刻編號,藉以記錄仔豬性別與追蹤存活率。
每年六月移出未有產仔的母豬,並替補一些新公豬和新母豬,固定維持一歲齡以上的種豬15公45母。在1991年10月起至1993年9月止為期兩年的產仔追蹤研究中,發現該族群的產仔高峰在這兩年內均為冬季的12月,把懷孕期114天扣減後,其配種月份為正處夏季的8月,顯示蘭嶼豬的繁殖旺季或產仔旺季必然是已適應外在環境所表現的結果,亦即蘭嶼豬具有適應亞熱帶氣候的能力,平均每胎產下5.6頭活仔豬。
隨後於1993年10月至12月間,在放養坡林地放置人工涵洞,放養區內設有五個圓形水泥涵管(直徑100公分、長124公分)和七對背對背箱形水泥涵洞(寬104公分、高85公分、深132公分),供豬隻避風雨用。產仔頭數增加為6.7頭,仔豬八週齡的育成率有82.3%。1995年後的蘭嶼豬保種族群的繁殖性狀如表1所示。蘭嶼豬的排卵數為9.3±1.8個。蘭嶼豬之懷孕期為114±3天,其左右乳頭數各為5.8±0.2個與5.9±0.2個;出生時公/母性比率為1.25。
表1. 蘭嶼豬保種族群的繁殖性狀(1995-1997)
年 | 月份 | 分娩胎數 | 產仔活頭數 | 八週齡離乳頭數 | 育成率, % |
1995 | 1 - 3 | 5 | 6.38+1.91 | 5.18+1.45 | 81.2 |
| 4 – 6 | 10 | 5.96+1.84 | 4.77+1.52 | 80.0 |
| 7 – 9 | 7 | 6.38+1.44 | 5.73+1.25 | 89.8 |
| 10 - 12 | 10 | 7.02+1.93 | 5.76+1.13 | 82.1 |
| | | | | |
1996 | 1 – 3 | 12 | 6.34+1.54 | 5.23+1.17 | 82.5 |
| 4 – 6 | 14 | 6.13+1.38 | 5.10+1.02 | 83.2 |
| 7 – 9 | 7 | 5.83+1.37 | 4.78+1.13 | 82.0 |
| 10 - 12 | 13 | 5.73+1.48 | 4.58+1.03 | 80.0 |
| | | | | |
1997 | 1 – 3 | 10 | 5.47+1.18 | 4.48+1.03 | 81.9 |
| 4 – 6 | 13 | 6.03+1.32 | 5.03+1.20 | 83.4 |
| 7 – 9 | 8 | 5.71+1.25 | 4.75+1.12 | 83.2 |
| 10 - 12 | 9 | 5.62+1.07 | 4.56+1.01 | 81.1 |
二、蘭嶼豬選育族群
蘭嶼豬的小體型和封閉族群特性,有利於選拔為迷你型實驗動物供醫學研究用。在1992年自蘭嶼豬種的小體型選育族群中,檢測體色全黑的仔豬的GPI遺傳型和PGD遺傳型。仔豬具有GPI-BB型和PGD-AA型者才選留,同時五月齡體重不超過20公斤者才被選為第零代種畜,合計有10公50母為基礎族群。
第零代的10公50母是採併欄配種方式,一欄內放入五頭母豬和一頭公豬,經過10天,再把公豬隔離出來,再經四天,再把公豬放入另一群母豬欄內。此時,公豬輪替方式而被放入另一母豬欄,藉此避免某一頭公豬的受精力低落而致母豬無法受孕的狀況產生。併欄配種的期間有兩個月,相當於有四頭公豬在這兩個月期間和同欄的五頭母豬曾經併欄飼養過。於1992年7月起,第零代種豬10公50母,依1公5母的併欄配種方式進行繁殖第一代仔豬。所有仔母豬留下供五月齡重的選留用,而仔公豬的選留,則依其雄親的受精力高低而被指定選留。雄親有五胎後裔者,其仔公豬才被選留,每胎僅選留一頭,其餘者在8週齡離乳時均予以淘汰出售或去勢。初產的第零代種母豬於8週齡時離乳,並待所有初產母豬全部離乳,才又併欄配種,使之產下第二胎,第二胎仔豬不留種用。此時第一胎仔豬已有五月齡的體重,而雌親的產仔能力則有兩胎產仔數之平均。根據雌親的產仔數高低和第一胎仔豬五月齡體重輕者之方式,選留50頭母豬和10頭公豬為第一代種豬。
第一代種豬10公50母於1993年6月起兩個月,又採1公5母的併欄配種方式,每半年併欄繁殖一次,多數為同父異母的半同胞。母豬在每次併欄配種後,並非全部均能產下活仔豬,故依分娩年齡為1.0、1.5和2.0歲來計算產仔數。所有的一歲齡和1.5歲齡母豬產下的仔豬均不留種,僅選留2.0歲齡母豬產下的仔豬。根據雌親的產仔數高低和仔豬五月齡體重輕者,選留50頭母豬和10頭公豬(每胎僅選留一頭)為第二代種豬。
第二代種豬10公50母於1995年6月起兩個月,乃採1公5母的併欄配種方式,每半年併欄繁殖一次,多數仍為半同胞。母豬在每次併欄配種後,並非全部均能產下活仔豬,母豬產仔數亦依母豬分娩年齡為1.0、1.5和2.0歲來計算。
第零代的種母豬之初產活仔數和第二產活仔數分別為4.22±1.02頭(45胎)和5.23±1.97頭(35胎)。第一代的種母豬依分娩年齡1.0、1.5和2.0歲時,其每胎活仔數分別為1.82±2.47頭(36胎)、3.02±2.56頭(30胎)和5.02±2.26頭(34胎)。第二代的種母豬依分娩年齡1.0、1.5和2.0歲時,其每胎活仔數分別為3.78±1.13頭(37胎)、4.13±1.26頭(39胎)和4.34±2.01頭(35胎)。而各世代種母豬的每胎總產仔數則列表於表2。
表2. 蘭嶼豬種純合品系採半同胞配種後之產仔數
母豬的世代 | 胎次/分娩年齡 | 胎數 | 產仔數 | 活仔數 |
第零代 | 初產 (1.0 歲) | 45 | 4.71±1.08 | 4.22±1.02 |
| 第二產 (1.5 歲) | 35 | 5.89±2.04 | 5.23±1.97 |
第一代 | 1.0 歲 | 36 | 5.20±2.05 | 1.82±2.47 |
| 1.5 歲 | 30 | 5.26±2.17 | 3.02±2.56 |
| 2.0 歲 | 34 | 5.15±2.11 | 5.02±2.26 |
第二代 | 1.0 歲 | 37 | 4.96±1.89 | 3.78±1.13 |
| 1.5 歲 | 39 | 5.03±2.04 | 4.13±1.26 |
| 2.0 歲 | 35 | 5.17±2.13 | 4.34±2.01 |
平均±標準偏差
各世代種母豬每胎均能產下五頭左右仔豬,選拔世代間的初產總產仔數差異並不顯著(P>0.05),但第一代種母豬之初產活仔數則僅有1.82±2.47頭,顯著地低於第零代種母豬者的4.22±1.02頭(P<0.05)。不過,第一代母豬隨著分娩年齡增加為2.0歲時,其每胎活仔數顯著地增加為5.02±2.26頭(P<0.05)。第二代母豬的產仔數並未顯著地因母豬分娩年齡之增加而有顯著地增加。此GPI/PGD遺傳型純合品系的蘭嶼豬群,雖在第一代受到半同胞近親配種之影響而有活仔數下降的趨勢,但在第二代則不受影響。
各世代仔豬達五月齡的體重,公母的體重相差不顯著(P>0.05),但隨著選拔世代增加,仔豬五月齡重有增加趨勢(P>0.35),然平均均低於20公斤(表3)。
表3. 仔豬五月齡重,公斤
雌親豬 的世代 | 雌親豬的胎次 /分娩年齡 | 公仔豬五月齡重 | 母仔豬五月齡重 |
第零代 | 初產 (1.0 歲) | 17.4±3.6 (20) | 18.1±6.4 (70) |
| 第二產 (1.5 歲) | 17.4±3.6 (20) | 18.1±6.3 (60) |
第一代 | 1.0 歲 | 17.4±3.6 (10) | 18.1±6.4 (30) |
| 1.5 歲 | 17.3±3.5 (10) | 18.0±6.2 (35) |
| 2.0 歲 | 18.4±3.6 (20) | 18.3±6.5 (70) |
第二代 | 1.0 歲 | 19.8±4.0 (20) | 18.8±5.2 (50) |
| 1.5 歲 | 18.7±3.9 (20) | 18.2±5.2 (60) |
| 2.0 歲 | 18.9±3.6 (20) | 18.3±5.3 (60) |
括弧內數字是豬頭數。平均±標準偏差。
表4. 蘭嶼豬之五月齡體型性狀
性狀 | 第一代 | 第二代 |
公 | 母 | 公 | 母 |
頭數 | 131 | 108 | 66 | 82 |
體重(公斤) | 17.58±4.37 | 17.84±5.23 | 17.32±3.52 | 18.06±6.23 |
體高(公分) | 36.38±3.43 | 36.20±4.01 | 36.25±3.22 | 36.04±3.89 |
體長(公分) | 55.49±6.27 | 56.32±5.64 | 53.75±5.74 | 55.53±7.78 |
耳長(公分) | 6.38±0.62 | 6.46±0.59 | 6.37±0.58 | 6.53±0.61 |
耳寬(公分) | 6.25±0.48 | 6.17±0.51 | 6.24±0.37 | 6.11±0.64 |
胸深(公分) | 23.27±2.53 | 24.31±3.02 | 23.07±2.43 | 23.15±3.31 |
胸圍(公分) | 58.62±7.43 | 57.59±9.07 | 57.04±5.17 | 57.44±9.62 |
前肢長(公分) | 19.01±2.37 | 19.82±2.44 | 18.96±2.21 | 19.17±2.28 |
前肢管圍(公分) | 9.76±0.87 | 9.58±0.90 | 9.85±0.77 | 9.62±0.94 |
後肢管圍(公分) | 9.82±1.35 | 9.89±0.97 | 9.93±0.83 | 9.78±1.02 |
臀寬(公分) | 19.88±1.92 | 19.76±2.43 | 19.27±1.83 | 19.39±2.96 |
尾長(公分) | 12.89±2.58 | 13.41±2.83 | 12.78±3.54 | 13.47±2.38 |
平均±標準偏差
五月齡時體高、體長、耳長、耳寬、胸深、胸圍、前肢長、前肢管圍、後肢管圍、臀寬、尾長等體型性狀,沒有明顯的性別差異(表4)。第二代豬隻的公母體重分別為17.32±3.52 和 18.06±6.23 公斤,公母體高分別為36.25±3.22和36.04±3.89 公分,而公母體長分別為53.75±5.74 和 55.53±7.78 公分。
第三代(1998年7月)起以兄妹配進行全同胞選育近親品系。近親品系族群的經濟用途上,除因其近親而可供醫學研究用實驗豬外,亦因其體型小,可為休閒觀賞用豬種。
結論
本人(曾晉郎)於1980年6月5日到台東種畜繁殖場,並於1982年的年初開始對外提供豬隻供生物醫學界研究和推廣給民間豬場,截至1998年11月底止約計有3565頭。迷你豬的培育是台東種畜繁殖場的研究重點。
自1980年起至今,台東場不僅從事迷你豬的圈養,尚從事迷你豬的近親繁殖和雜交選育,期望能系列性地建立我國特有的迷你豬種,進而成為國際上研究迷你豬的重鎮之一。為保存我國固有的珍貴基因,蘭嶼土種豬已在1987年被列入國家保種族群,避免基因的流失。1996年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第四版家畜品種名錄,我國本土豬種蘭嶼豬(Lanyu)和有蘭嶼豬血源的品系李宋豬(Lee-Sung)均列名在迷你豬種項下。
蘭嶼豬種的保種族群與圈飼母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