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種豬品種體型審查項目及其加權係數調整方向M96/4/27
台灣大學名譽教授
宋永義
種豬體型外貌審查為選拔種豬的三大要訣之一,有完善的種豬登錄與檢定下選留種豬時不外乎自(1)血統,(2)性能與(3)外貌3手段著手。登錄種豬血統如同人的戶口謄本,需抄錄幾代就幾代,對其有關血緣之公、母豬過去之表現均能呈現眼前,從其血統中也可預知此種豬之遺傳體現之潛能。了解血統後再鑑定其性能情況,最後總是看其外貌進行體型審查做為總結。但體型外貌非一成不變,隨種豬改良進程依其性能之需要體型外貌審查標準應予修正。
一. 種豬的體型
種豬的體型外貌審查,首重其品種特徵。因各品種之育成改良過程中,均有不同的環境背景與各地不同人種的觀點,影響各該理想體型(idea type)之形成,如是形成各不同品種體型外貌特徵。茲將四大品種之體型外貌分述如下:
(一) 藍瑞斯(Landrace; L):
頭小,前軀輕,中、後軀較重。前軀、中軀與後軀各部連接平順,似子彈之流線型,後軀寬、深、腿充實。體長、背直稍拱、寬,腹線平、脇部深,骨適當粗。
(二) 約克夏(Yorkshire; Y):
頭稍大,前軀、中軀、後軀均發達。體長、寬,成長矩方型。胸深、寬。背直、寬,稍拱,骨粗大。
(三) 杜洛克(Duroc; D):
頭、頸稍大,體長、寬、深。背拱,腹線稍上收,成展開扇型。前軀肩部與後軀臀部均寬、深。中軀肋開張。骨稍粗大。
(四) 漢布夏(Hampshire; H):
頭頸粗大,體長寬,背拱。腹線平整,成似半月型。中軀、後軀均寬。
綜合上四大品種體型外貌之敘述,各體型歸納如圖1。各品種各具品種特徵,不能混淆。若有混淆時,該種豬必不能發揮其歷經長期改良之遺傳潛能。亦則,一邊要求其有優秀的遺傳性能,而另在其體型外貌上失去正字標記,妨礙其發揮遺傳潛能之外型環境,故該種豬必非好豬。以杜洛克種豬特徵為例說明種豬體型外貌審查要點如圖2。
圖2. 杜洛克種豬體型外貌特徵
體型近大型,發育良好,頭、頸要輕,後軀發達良好,背強、體
上線自頭至臀呈拱狀,體下線收平直,略呈半月狀,體無斑點。
二. 種豬的功能體型與肉豬體型
豬為肉用家畜,吾人養豬係利用其快速生長與產肉成為肉豬屠宰食用。因好肉豬體型與種豬體型不盡相同。種豬體型外貌需具備生產優良肉豬之產肉性能之功能體型外,另需有繁殖多數子代之繁殖性能體型外貌,而肉豬卻只考慮其產肉性。以
100Kg上市肉豬之活重體型外貌審查標準如表1。為了生產良好肉豬,種豬體型常被加入太多肉豬體型,而忽略其繁殖功能。種豬與肉豬體型外貌之差異如表2。
肉豬活體重100Kg為準之活體審查標準
區 分 說 明 評分
一般外貌 發育良好,具長、幅、深,各部均稱,體上線稍拱,體下
線近平直,皮薄,付肉好被有適度脂肪,緊湊,肢體正常。 30
頭、頸 頭小,額輕,頸長、幅適當而緊湊。 5
前 軀 肩適重,肩後至前膝付肉好,緊湊,胸廣深充實。 15
中 軀 背腰長廣,付肉良好,肋開張良好,腹深緊,下臁充實。 25
後 軀 臀廣長,不斜,付肉良好,腿厚廣至飛節,充實而緊湊。 25
合 計 100
為了使種豬能發揮其產肉性能外之繁殖功能,種豬的體型外貌又需分別公、母之差異。如種公豬前軀重,大於後軀,種母豬則應後軀較深、長、寬而大於前軀。乳頭數目則公母均需有12個(6對)以上者始為合格種豬。
三. 種豬的毛色與遺傳潛能之體現
上述種豬的體型,各表示其品種與功能別特徵,惟於各該品種內之體型外貌並非固定不變。概所謂理想體型為集合種豬者大家之意見及觀點而成,有其時空變遷。過去肉豬有肥豬型與精肉型之分,如今除中國尚有肥豬型外所有改良種均注重其精肉量而變成唯一的精肉型。我國肉豬市場因以活體拍賣結價,故肉豬體型除注重精肉型外尚注重背脂薄、各部肌肉結實且凸出明顯者,種豬家不能不注意其不同體型特徵。
為評鑑種豬體型之遺傳潛能,則需依據其毛色特徵。如上述,一品種之體型隨時空在變,但其毛色外貌絕對固定而一成不變,除非曾被雜交或形成另一新品種。故該品種之外貌毛色特徵亦可為其純化度之表現。此純度之高低為其改良程度之尺度,故當然可為其遺傳潛能之能否體現的尺度。如藍瑞斯與約克夏係白色或無色豬,外貌毛色不能有色、黑或其他色、斑之出現。杜洛克豬,即除黑觰紅、紅、金黃、沙色(鹿毛)之全身均一色外,不能有其他色斑之出現。惟獨漢布夏之毛色鑑定,嚴、鬆度時有改變。但遵從毛色特徵為其品種純度之表現概無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