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體-解體整形
2 屠體-解體整形
一、屠體
(一)解體整形
解體整形方法
1.脫毛:短時間浸燙(60-62℃,4.5-5分鐘)後脫毛。
2.內臟摘除:沿腹部正中線切開腹部、胸部、頸部後,切除內臟包括腎臟、陰莖(外陰)、睪丸..........等並將橫膈膜及其基部之肌肉切離摘除,或留於屠體上不摘除。
3.屠體分割:沿骨盤結合部及脊椎正中線鋸開為左右兩半片屠體。
4.屠體整形:
(1)去除殘毛。
(2)切除頸部周圍被血液污染之部位及淋巴結。
(3)修整屠體上零亂脂肪。
(4)沖洗屠體。
編號:1101
品名:屠體
規格:帶頭、尾、皮、前後腳及板油
解體整形方法:見上表
重量:77.7-88.2kg
編號:1102
品名:半片屠體(一)
規格:去頭、尾,帶皮、前、後腳、板油及頸肉。
解體整形方法:與前述解體整形方法相同,再去頭部:於後頭骨與第一頸椎間切斷,頰肉留於頭部,頸肉附著於屠體。去尾部:於第3與第4尾椎間切斷。
重量:36.0-41.0 kg
編號:1103
品名:半片屠體(二)
規格:去頭、尾及前、後腳,帶皮、板油及頸肉。
解體整形方法:與前述編號1102相同,再去前腳:於腕關節處切斷。去後腳:於跗關節處切斷。
重量:35.2-40.2 kg
編號:1104
品名:半片屠體(三)
規格:去頭、尾及前、後腳及皮,帶板油及頸肉。
解體整形方法:與前述編號1101、1102、1103 處理方式相同。惟脫毛項目改以剝皮處理,即以剝皮機沿真皮內側剝皮。
重量:31.1-35.3 kg